某煤矿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下载本文

1.4.3.2.3信息传递

1.4.3.2.3.1 调度机构接警的基本要求

(1) 井上下发生事故后,调室机构接到报警后,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危害程度、伤及人数、现状、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并及时汇报总指挥并严格按相应事故应急预案通知有关单位做好事故抢救工作,并24小时不离岗,做好指令的上传下达。

( 2)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及时抢救,救人优先,属地为主的原则。

1.4.3.2.3.2事故报告与信息处理

要明确通知顺序、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周边可能危及单位的通讯方式,通知过程简明扼要。

(1)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启动现场处臵方案,组织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向矿调度中心、本区队值班室汇报。报告内容简单、扼要,尽可能说明事故性质、地点、范围、主要原因和伤亡情况。并保持与矿调度室的联系。

(2)矿调度室接到井下事故汇报后,立即通过井下语音广播系统、无线通讯系统、调度通讯系统等,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同时报告矿值班领导、矿长和专(兼)职矿山救护队,并报告集团公司调度中心、安全监察局。矿调度室要继续与井下保持联系,跟踪事故动态,随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1.5 应急响应 1.5.1 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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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及时抢救,救人优先的原则。 1.5.1.1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救援难度、影响范围和各级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将事故分为四级。

(1)IV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Ⅲ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Ⅱ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Ⅰ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2应急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分为IV、Ⅲ、Ⅱ、Ⅰ四级。 (1)IV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煤矿或所在地县级地方政府应急预案。

(2)Ⅲ级响应:发生较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集团公司或所在地市级地方政府应急预案。

(3)Ⅱ级响应: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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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不再发展,由集团公司或所在地市级地方政府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4)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由省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启动应急预案。

报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响应前,应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响应。 1.5.2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首先启动本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级别及发展态势,确定是否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5.2.1应急指挥

(1)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启动基层单位现场处臵方案,矿井应急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2)发生一般事故,立即启动矿井应急预案,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发生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立即启动集团公司应急预案,同时报告上级部门,请求上级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由单位主要领导下达命令,启动相应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调度值班人员接到启动预案命令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集合或赶赴指定地点。 1.5.2.2应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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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或指定地点后,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2)按照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险救灾组(救护队),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专家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抢险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1.5.2.3资源调配

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调集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成员等救援资源;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物资资源的调配工作。 1.5.2.4应急避险

说明事故现场及可能波及范围内人员的自救互救、避险等相关内容。

(1)当发现事故预兆或事故已经发生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事故波及地点的人员,撤离时必须按指定的避灾路线撤离。

(2)当事故波及地点的人员无法撤离时,遇险人员就近选择进入紧急避险设施或有利地点,等待救援。

(3)当遇险人员无法进入紧急避险设施时,应就近躲入通风较好、支护完好的硐室或巷道内;被困人员必须静卧,不得烦躁,减少氧气、热量等消耗,等待救援。

(4)若硐室或巷道内有压风管,可打开压风管供人员呼吸,确保被困人员的安全,并经常敲打管路,向外报警。

(5)遇有溃水、火灾、瓦斯、煤尘爆炸、坍塌冒落、有害气体蔓延、缺氧等危险的灾区,救护队只能在确保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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