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续期服务体系基本管理办法(2013版) 下载本文

阳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续期服务体系基本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总公司保费部每年根据业务发展情况核定收费服务人员的标准工作量,并依据工作量情况核定各分公司续期服务人员编制,下达人力编制计划。

第三节 工作职责

第十九条 续收部经理工作职责

1. 拟定个人和团队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日志; 2. 对服务区域、督导单位的划分和调剂; 3. 续收部续期收费计划和客户服务工作的完成; 4. 晨会、夕会、周例会等相关会议的组织召开; 5. 续收组及续期保全专员的管理、培训与考核; 6. 组织、推动续期收费竞赛等事项;

7. 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业务方案的贯彻实施; 8. 对保全专员的服务品质检查和客户投诉件的会办; 9. 对重点客户的专访和服务;

10. 应收未收件的督导及追查,并制作原因分析报告; 11. 新契约计划任务的达成推动;

12. 对续收组收费绩效和收费动态的分析、追踪与改善; 13. 对代理人收费及展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14. 电话中心反馈的有关收费服务问题的督办和反馈; 15. 完成上级交办的事项。 第二十条 续收组主任工作职责

1. 拟定个人和团队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填写工作日志; 2. 续收组收费计划、展业计划和客户服务工作的完成; 3. 收费绩效和收费进度的分析和改善; 4. 晨会、夕会、周例会等相关会议的召集事项; 5. 续收保全专员的差勤、工作及日常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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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保全专员的日常培训、辅导;

7. 续收保全专员收费困难件的辅导和陪同服务; 8. 活动管理工具的检查、辅导; 9. 《客户服务登记表》的归档与保管; 10. 推动续收组首、续期竞赛等事项; 11. 对重点客户的专访和服务;

12. 应收未收件的督导及追查,并制作原因分析报告; 13. 各类单证和收费清单的领取、保管及发放; 14. 电话中心反馈的有关收费服务问题的督办和反馈; 15. 首期业绩追踪辅导;

16. 协助公司招聘新人,辅导所辖新人,帮助其完成培训和见习; 17. 完成上级交办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续收保全专员工作职责

1. 拟定个人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每日填写工作日志; 2. 对收费件客户的收费、保全、理赔和咨询服务等事项的办理; 3. 对督导件收费的督导与补位,收费问题搜集、整理上报; 4. 对代理人、经代公司收费动态和收费进度的追踪反馈,原因分析和上报;

5. 在保单失效前完成或督导代理人完成上门服务,并填写《客户服务登记表》;

6. 完成电话中心反馈的有关收费服务问题处理和服务项目; 7. 对失效客户后续服务和保单复效; 8. 招揽新契约保单;

9. 按公司规定出勤、参加各种会议、培训; 10.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上级交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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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续期服务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节 总 则

第二十二条 为规范续期服务人员的管理,明确续期服务人员职业生涯发展,特制定《续期服务人员管理规定》(在本章中简称“本规定”)。

第二十三条 凡有关续期服务人员的招聘录用、转正、晋升、离职等人员管理事项,均依本规定执行。

第二节

职级与岗位配置

第二十四条 续期服务人员包括主管系列和专员系列,在本办法中统称为续期服务人员。

级 别 列高保二全

级及保全专员六级。

专员系列职级和级别的对应关系如下表:

见 习 初 级 职 级 见习保全专员 保全专员一级 保全专员二级 保全专员三级 第二十五条 专员系共分七个职级,由低到依次为:见习保全专员、全专员一级、保全专员级、保全专员三级、保专员四级、保全专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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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级 高 级 保全专员四级 保全专员五级 保全专员六级 第二十六条 主管系列又分为组主任和部经理。组主任和部经理分别分有四个职级,主管系列职级和级别对应关系如下:

级 别 初级 主管职级 续收组主任一级 续收组主任二级 续收组主任三级 中级 资深续收组主任 续收部经理一级 续收部经理二级 高级

第二十七条 主管岗位配置标准

一、各续收部设置续收部负责人一名。续收部负责人由中级续收主管中选聘。

二、各续收组设置续收组负责人一名。续收组负责人由中级及以上保全专员中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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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收部经理三级 资深续收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