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财产安全,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驾驶员应当做到
一、驾驶客运车辆时,自觉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及有关证件。 二、自觉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时刻做到安全警钟长鸣。 三、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做到不超员、不酒后开车、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疲劳驾车、不将车交给无该车准驾证的人驾驶。 四、按时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客运车辆月检、季检、年检,做到勤检查车辆,及时维修保养,不带“病”行车。
五、对无故不参加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和未按期参加月检、季检和年度检验的,依照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驾驶员补学和补检车辆。
六、对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除按照事故处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并对准驾客运车辆的资格进行重审。
七、加强业务学习,增强识别“三品”的能力;认真向旅客宣传国家有关严禁携带“三品”进站、乘车的规定和携带“三品”乘车的危害;对站外、中途上车旅客的携带物品必须进行严格的盘问、检查。若发现携带“三品”者,必须拒绝其上车,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分公司报告。
八、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中速行驶,礼貌行车,转弯时减速、鸣号、靠右行。起步时做到“三看”;会车做到“三先”;超车做到“二不”;停车做到“四好”;行车中做到“四慢”、“五掌握”。
车队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法规和上级安全规章制度,再现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成立车队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抓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召开本部门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工作问题。
三、掌握好行车人员的思想动态,经常进行安全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的教育。组织加强驾驶员参加安全学习和各种安全竞赛活动。
四、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检查督促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及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努力抓好车队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五、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办好各类学习班,坚决执行对违章、肇事人员的处理决定。
六、加强对企业建制车辆的管理,防止出现擅自包车、无故踏压班等违调行为。
七、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作业,制订二级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支持安全人员行使正当职权,协助搞好跟车写实和上路安全检查。 九、对新进驾驶员要严格按照程序把好进入关,认真管理好替班驾驶员。 十、发生一般以上事故时派领导参加事故现场勘察,调查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分析处理上报,严格控制事故费用开支。
行包服务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客规》有关托运物品的规定,严格执行托运
行包的检查制度,杜绝禁运物品上车。
二、了解当日车站班次变更及售票情况,在不超载情况下,合理调配行包托运。
三、凭有效客票按规定受托,严格执行运价政策,计费准确。
四、受托行包一件一签,填写清楚,包装完整,捆扎牢固,入库分线、分班摆放整齐。
五、严格出、入库及装车手续,做好与司乘人员交接签字工作,做到“三留底,一见面”。
六、班车到达后,领取行包要收缴行包票。核对准确后方可交付,无法交付的行包要做好记录,妥善保管。 七、严格装卸车操作规程,文明装卸,禁止违章作业,发生商务事故要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处理。
乘务员岗位职责
一、发车前20分钟到岗,协助检票员组织旅客上车,帮助
旅客对号入坐,认真核对人数和行包件数,与检票员做好交接手续。
二、宣传安全乘车常识,主动热情服务,耐心解答旅客询问,提前报站,防止旅客越站乘车。
三、行车途中,主动离座售票、服务,售票时唱收、唱付,做到不漏售、不错售。下车时严格验票,杜绝无票乘车。 四、上下车时主动扶老携幼,照顾重点旅客。中途站点旅客提取行包,要认真核对,收回行包票据,负责监装监卸。 五、模范遵守稽查条例,服从稽查人员检查。 六、做好卫生宣传,保持车内卫生,班车抵达终点站后,及时清扫车内卫生,关好车窗。
七、认真填写收入报单,票款做到日清日结(或一个往返),及时报解。
站管人员岗位职责
一、工作人员应着装整洁、佩戴标志,按时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