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6数字内容产业的定义及沿革 下载本文

赖传统媒体形式,成为继报刊、广播和影视之后的“第四媒体”或“新媒体”。它的出现引发了大规模的“媒体转移”和“媒体融合”,很多传统媒体都已将自己的业务转移为依靠互联网这一新兴技术手段。目前,网上报纸成千上万,美国ABC、CNN等早已从事网上新闻,CNN的网络版是世界上最繁忙的网址之一;在国内,人们可以在网上看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可以光顾中央电视台以及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内容传播已不再是各种媒体的单独作业,而越来越呈现“媒体汇流”的趋势。

数字内容产业的范围与结构

在数字内容产业规模持续扩张的同时,全球数字内容产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其产业内涵不断丰富,新兴的应用不断涌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随着数字技术的高度发展,数字内容产业逐步形成了一个基本的产业轮廓。在数字出版、游戏、软件、动画等领域形成了初步的应用与市场规模之后,本世纪初,随着互联网在全球的快速普及,依托于互联网的网络服务、网络游戏等新兴数字内容应用日益成长(例如无线通信用户群的迅猛增长催生出手机短信SMS的巨大市场),在这些新兴市场的拉动下,数字内容产业逐步成长为一个新型的产业,而且其内涵得到了空前的拓展与丰富。

图1展示出当前全球数字内容产业的一个全貌,可以明确的是数字内容产业是在产业融合基础上诞生的新兴产业,与众多的传统产业存在着交叉重合的区域,这也印证了数字内容产业多角度多层次的丰富内涵,而且预计未来数字内容

产业将会从更深更广的程度上实现与其他关联产业的融合,将会有更多的新兴应用领域被纳入其产业范畴。

一、国际数字内容产业的范围与结构 (一)北美产业分类表中的数字内容产业 1.北美产业分类表起源

1997年颁布的《北美产业分类系统》是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联合编制的,用来取代过时的SIC。在新的分类体系中,新增的行业或产业359个,经过重大修改的类目有338个,无实质性变化的类目475个,共计1172个产业类目。其中有些新产业反映了新技术的发展,如光缆制造和卫星通信业;有些新产业则反映社会消费行为的变化,如:bed and breakfast inns(提供住宿与早餐的旅馆)、环境咨询、warehouse clubs and superstores(仓储俱乐部与超市)、 HMO medical center (HMO医学中心) 、diet and weight reduction centers(节食与减肥中心)等。产业门类增至20个,其中有些门类是从原SIC的门类中独立出来,如服务业就细分出好几个服务业门类。新的信息业门类则把广播电视、电信、出版和计算机关联服务业集合在一起。有些门类的名称虽未变(如制造业、零售业),但其范围已发生变化。分类号也已扩展,最长到6位数字(三国协议只规定了前5位数字,第6位数字由各国根据需要自定)。

美国经济统计局1997年就开始采用新的NAICS系统来分类统计数据,劳动统计局2001年开始用该系统来出版它的《就业与失业报告》,经济分析局2002年也把它的《国民会计表》改用新系统来编制。公众对新系统的初步反应是正面的。商界领导人和行业协会认识到新的产业分

类系统将优于SIC,将为21世纪的商业统计提供更好的基础。 5121 业 电影和录像业 5122 录音业 包括电影院、汽车电影院和后期制作服务 包括综合录音、音乐出版和录音工作室 513 广播和通信业 5131 无线电与电 医疗影视视广播 数字电视网络内容出版数字出版5132 有线网络和节目分销 不包括有线电视销售网络 教育包括有线、无线通信、5133 数字内容产业Digital Content Industry数字教育通信业 通信转卖和卫星通信 广播网络游戏动画电信增值信息服务和514 数据处理服务通信业 音乐游戏娱乐5141 信息服务业 包括新闻、图书馆、档案馆和网上信息服务

5142 数据处理服务业 图1 数字内容产业范畴 表1 1997年颁布的《北美行业分类系统》中

的信息业

产业分类号 51 511 5111 信息业 出版业 报刊、书籍和数据库出版业 5112 512 软件出版业 电影和录音 包括数据库及目录、贺卡出版和其他出版业

表1涵盖了34种信息生产、文化产品和数据处理等行业,其中20个行业是“新名词”,包

说明 括录音棚、有线电视节目分销及数据库等,将通信、出版、电影、音像录制、有线服务等都划入“信息业”,而信息设备硬件制造,如芯片、路由器等均划归制造业,与钢铁、汽车、建材等同。

2 .NAICS 2002年版的变化

在2002年的NAICS中,信息业下属四个子类扩展成出版、电影和录音、广播、网络出版和广播、通信以及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络搜索门户、

行业名称 数据处理服务等7个子类(见表2)。

表2 NAICS2002中的信息业

51 511 5111 5112 512 5121 5122 515 5151 5152 516 517 5171 5172 5173 5174 5175 5179 518 5181 5182 519 信息业 出版业(不包括网络出版) 报纸、期刊、书籍和目录出版业 软件出版业 电影和录音业 电影和录像业(包括生产、发行、放映和后期制作等) 录音业(包括生产、集成化的生产和发行、音乐发行、录音棚等) 广播业 无线电广播和电视业 有线电视和其他订阅节目 网络出版和广播业 通信业(有线、无线、卫星、通信转卖、电缆等) 有线通信业 无线通信业(不包括卫星) 通信转卖 卫星通讯业 电缆和其他节目发行业 其他通信业 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络搜索门户、数据处理服务业 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络搜索门户 数据处理业、主机提供和相关服务业 其他信息服务业(包括新闻辛迪加、图书馆、博物馆等) 新的分类表将网络服务从其他服务中剥离出来,可见短短5年中,网络服务发展之快。从《北美行业分类系统》的演化中我们可以发现,在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初期,信息产业为其发展提供了必需的技术手段,以及雄厚的资金支持;

随着数字内容产业日益发展壮大,它本身的价值将被发掘出来,未来,数字内容产业将逐渐占据信息产业的主导地位,信息设备和硬件制造将从信息产业中逐步淡出,成为制造部门的一个子类。

(二)欧盟的数字内容产业分类

欧盟《信息社会2000计划》最早对内容产业进行了较为明确的定义:内容产业是制造、开发、包装和销售信息产品及其服务的产业,其产品范围包括各种媒介的印刷品(书报杂志等)、电子出版物(联机数据库、音像服务、光盘服务和游戏软件等)和音像传播(影视、录像和广播等)。

内容产业作为欧盟第一大产业,对欧盟发展的战略作用不容置疑。为了便于指导产业发展,建立一个适当的、通用的内容产业分类体系,对内容产业的相关数据进行统一的收集和处理是必需的。

1.NACE对内容产业的体现

目前,在欧盟成员国通用的产业分类表NACE Rev. 1.1中,内容产业并没有集中的体现。这主要是因NACE的类目体系建立较早,内容产业这种新型的经济活动方式不太容易融入其中。

欧盟经济活动通用产业分类表(NACE,General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Economic Activities within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最初编制于1970年,是一个覆盖整个经济活动领域的分类表,欧盟各成员国必须使用其来收集相关数据。目前正在使用的版本NACE Rev. 1.1 的结构主要借鉴了联合国制订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表第三版(ISIC Rev.3, 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All Economic Activities)的结构,而ISIC Rev.3已经是1989年以前制订的了。

根据目前的情况,并参考欧盟对内容产业和

内容产品的定义,我们将分散在各个大类下的内容产业部分收集整理如下:

22.11 图书出版业 22.12 报纸出版业 22.13 期刊出版业 22.14 唱片出版业 22.15 其他出版业 72.21 软件出版业 72.40 数据库业 74.30 广告业

92.11 电影、录像生产业 92.12 电影、录像发行业 92.13 电影放映业 92.20 广播电视业 92.40 新闻代理业

由于对内容产业缺乏统一的统计分类,这对欧盟eContent Program实施效果的评估也造成了一定的麻烦。尽管欧盟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但是对现有分类体系的大规模修改至少要到2007年才能实现,因此各国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内容产业分类。

2.挪威对内容产业的界定

在2003年联合国的服务统计研究机构Voorburg Group第18次会议中,挪威国家统计局提出了挪威的内容产业分类体系,并于当年出版对2002年内容产业的统计。

对挪威政府而言,内容产业是该国一个重点发展的战略领域,很需要国际化的比较性统计数据。鉴于目前国际上尚无适用的分类表,因此在2002-2003年期间,挪威国家统计局与其用户进行了接触和交流,目的是提出有实际应用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