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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压相同,电压无法调整时,可允许相差15%。 4、两个系统有条件者,应尽量利用自同期装置并列。 第122条 解合环路的操作: 1、相序相位必须相同。

2、解合环必须考虑环路内开关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配合情况、以及潮流变化是否会引起有关设备过负荷及引起开关掉闸。必须用刀闸解合环时,除有运行经验外,应经过计算、试验并经领导批准。

3、配电线环路内,不允许有熔断保险存在。 第123条 线路操作:

1、线路停电的操作顺序是拉开开关→线路侧刀闸→母线侧刀闸。送电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

2、双电源的线路停电时,应先将线路一侧的开关、刀闸断开后,再断开线路另一侧的开关、刀闸。

3、在拉开线路两侧开关、刀闸及分支开关、刀闸后,才允许在线路上挂地线。 4、当线路两侧和可能来电的各方挂好地线后,才允许下达线路检修工作命令。 5、新投线路应做三次全电压冲击(投所有保护,退重合闸),冲击无问题后将重合闸投入。

6、对于区调只调电源侧出线设备的线路,当县(所)调将负荷全部停下后,区调方可停出口设备,在出口线路上挂好地线后,允许县(所)调线路工作,县(所)调接到区调许可工作的命令后,应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允许线路检修工作;送电时与上述过程相反。

7、必须在所有接受施工令单位都已报完工、施工地线都已全部拆除、施工人员都已退出现场时,才允许下令拆除线路两侧地线、恢复送电。

第124条 变压器操作 1、变压器并列条件: (1)结线组别相同; (2)电压比相等; (3)短路电压相等。

电压比或短路电压不相等时,经过计算或试验,在任何一台变压器都不会过负荷的情况下允许并列运行。

2、变压器投入时,应先合电源侧开关,后合负荷侧开关,停电时相反.当两侧或三侧均为电源时,应按规定由允许充电的一侧充电。

3、倒换变压器时,应检查并入的变压器确已带负荷后,才允许停下与其并列的变压器。 4、新投或检修后的变压器,在空载投入前,应投入所有保护。在带负荷前,停用差动保护做向量检查。新投变压器应做五次全电压冲击,大修后变压器应做三次全电压冲击。

5、不得用刀闸并解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 6、220kV和110kV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应一律先将中性点接地(220kV和110kV侧),然后再给变压器充电。如该变压器正常运行时中性点不应接地,则在投入后必须立即将中性点断开。

7、110kV和220kV正常运行时中性点不接地的变压器其停电操作为:

(1)低压侧没有电源者,一律先将该变压器高压侧中性点临时接地,再由高压侧开关拉开空载变压器。

(2)低压(指35kV、10kV侧)有电源者(包括两台变压器并列的电源)一律先解开高(或高、中)压侧开关,再由低压侧(指35kV、10kV侧)开关拉空载变压器,其中性点均不需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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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接地。

(3)220 kV变压器其110kV侧有电源的,则一律先解开220kV侧开关,再将110kV侧中性点接地,然后再由110kV侧开关拉开空载变压器。

8、变压器正常运行的过负荷和事故过负荷按部颁规定执行(见附表七)。

9、长期备用变压器每季定期充电,空载运行一次,时间不小于2小时。变电站应做好记录,备用变压器到充电时间向调度部门提出申请。

第125条 开关的操作

1、开关可以拉合负荷电流、变压器空载电流和切除额定遮断容量以内的故障电流。 2、带断口电容的开关切带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空母线时,应先拉开PT刀闸,再拉开关切空母线,送电时相反。

3、开关停电时应先切开关,后切负荷侧刀闸,最后切电源侧刀闸。送电时相反。 4、开关送电前,继电保护必须按照规定投入运行。开关合闸后应检查三相电流是否平衡,有功、无功、电流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指示是否正确。

5、禁止用千斤顶手动合闸送电。

第126条 单刀闸操作范围(10kV以下包括跌落保险) 1、拉合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

2、拉合空母线和直接连结在母线上设备电容电流。 3、拉合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

4、拉合消弧线圈刀闸(无接地情况时)。

5、拉合与开关并联的旁路刀闸(开关在合闸时)。

6、拉合560kVA及以下的空载变压器和30kVA及以下的有负荷变压器。 7、拉合电容电流不超过5A的空载线路和长度不超过2公里、截面不大于240平方毫米的空载电缆线路。

8、拉合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70A及以下环路电流。 第127条 三联刀闸的操作范围: 1、可以拉合单刀闸拉合的设备。

2、室外三联刀闸可以拉合10kV及以下15A以下的负荷。

3、室外带消弧角的三联刀闸,可以拉合励磁电流不超过2A的空载变压器,变压器容量相当于:110kV、20000kVA以下,35kV、5600kVA以下。

4、室外35kV三联刀闸在人工接地下可拉合20公里空载线路;在没有接地情况下,拉合不超过30公里的空载线路。110kV室外三联刀闸可以拉合10公里以下线路的电容电流。

5、几种刀闸的操作适应范围列于附表四、五,表中没有列出来的新产品,按厂家规定或需经领导批准。

6、负荷开关可以拉合与铭牌电流相同的负荷电流。

第六章 电网事故及异常处理

第一节 总则

第128条 运行值班员应密切监视电力设备及线路的负荷情况,要求负荷电流不超过最小载流元件(包括保护、CT、刀闸、开关、线路等)的最大允许负荷电流,否则报告值班调度员,以便采取措施。

第129条 值班调度员为处理地区电力系统事故及异常的指挥者,并对其处理的正确和迅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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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条 在处理系统事故及异常时,区调值班调度员的主要任务是: 1、尽快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3、尽快对已停电得用户恢复供电,优先重要用户的供电。 4、调整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第131条 系统发生事故及异常时,事故单位的值班员必须迅速、准确将事故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设备名称及其状态,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动作情况,电压、电流、潮流变化等)报告值班调度员。在处理事故或异常时,对系统运行有影响的操作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的命令进行。

属于中调调度范围内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应按中调命令进行处理,并应尽快将处理情况汇报区调。

第132条 系统发生事故时,非事故单位不得在事故当时向值班调度员询问事故情况,或占用调度电话向其它单位了解情况影响事故处理。

第133条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防止事故扩大, 下列情况无需等待值班调度员命令,应一面处理,一面将事故情况报告值班调度员。

1、将直接对人身有威胁的设备停电。 2、将已经损坏的设备隔离。

3、运行中的设备有受损伤的危险时,采取隔离措施。 4、PT保险熔断时,将有关保护停用。

5、本规程及现场规程中明确规定可不待值班调度员命令自行处理者。

第134条 发生事故时,值班调度员应根据现场报告情况,结合当时运行方式,并参考故障录波报告、遥测、遥信等远动信息分析判断事故性质,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并指挥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时由值班调度员决定最佳运行方式,同时应充分考虑电压及潮流变化,满足继电保护规程要求。

第135条 处理事故时,可不填操作命令票,但应详细做好记录。一切调度命令均需录音。值班调度员对事故处理的原则和步骤需经同值同意,并将事故及处理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136条 事故处理完毕后,当值调度员应及时认真填写事故原始记录,重大事故填写事故简报。

第137条 对设备的异常状况和危急缺陷,能否坚持运行或需停电处理,应以现场的报告和要求为主。值班调度员应根据现场报告和规程要求以及系统用电情况综合考虑,正确处理。

第138条 双电源变电站(包括双电源用户)有一条供电线路无电时,在确认非本站事故引起的情况下,应先拉开无电线路进线开关,然后合上备用线路进线开关恢复停电设备的供电(低周减载装置动作掉闸除外),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第139条 线路掉闸或接地,应通知有关单位查线: 1、确认故障为瞬间故障时,应通知有关单位带电查线; 2、确认故障为永久故障时,应通知有关单位事故查线;

3、值班调度员所通知的带电查线或事故查线,查线人员均应视为线路带电。并将查线结果及时向所属调度汇报。

查明故障若需处理时,必须向值班调度员申请,并得到允许开工命令后方可进行抢修。

第140条 处理事故时,值班调度员有权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到调度室协商解决有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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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的对策。一切与处理事故无关人员应迅速离开调度室。

第141条 发生事故时不得交接班。如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而交接手续尚未完成,则应由交班值班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调度员协助处理,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方可进行交接班。

第142条 设备缺陷处理完毕,如设备有所变动应由运行值班员向调度员汇报。

第二节 线路开关掉闸的处理

第143条 单电源线路开关掉闸的处理:

1、无重合闸(有特殊要求停用重合闸者除外)或重合闸未动作者,开关掉闸应立即试发一次,然后将试发情况迅速报告值班调度员,并进行开关的外部检查,值班调度员视情况,如开关无异状且影响供电者可再试发一次。无调度电话的远郊站可进行第二次试发后再报告值班调度员。

2、有重合闸重合不成功时,值班员应迅速检查设备报告值班调度员,值班调度员应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开关设备情况可令试发一次。(10kV及以下线路开关外部检查无异状时可不经值班调度员立即试发一次,但有特殊规定者除外)无调度电话的远郊站可试发一次后报告值班调度员。

3、线路有T接站,且线路有分段设备,拉开部分线路后,再试发一次。

4、带电作业停重合闸的线路,调度员应通知值班员掉闸后不准试发。调度员了解清楚情况后,再决定能否试发。

第144条 跌落式保险熔断时,应检查线路后,才能试送。

第145条 厂、站应明确规定各开关允许遮断短路故障电流的累计次数,并列入现场规程中。当超过规定次数时,应退出重合闸,开关掉闸后,应根据开关检查情况由值班调度员决定是否试发。

第146条 电缆线路开关掉闸一般不作试发。

第147条 双电源的线路开关掉闸后,现场不作试发,报告值班调度员听候处理。值班调度员判明线路确无电压后由事先规定的一端试发。

第三节 母线故障的处理

第148条 当母线发生故障,值班员应一方面报告值班调度员,一方面进行检查处理。 1、确认由于出线保护动作、开关拒动、越级掉闸引起的母线停电,则应立即恢复各开关送电(将拒动开关隔离)。

2、单母线故障,切除故障母线所带的全部开关。

3、双母线情况下,将故障母线负荷倒至非故障母线供电(注意倒负荷时,母线侧刀闸先拉后合)。

4、将故障元件与母线用刀闸隔离。

5、检查母线无问题或故障元件已隔离,值班调度员令试发该母线,加压一次。 6、母线故障后,如厂、站失去主变中性点接地时,应尽快恢复中性点接地方式。 7、不允许对故障母线不经检查即强行送电。 8、故障点必须用刀闸隔离。

第四节 变压器故障的处理

第149条 当变压器开关掉闸后,首先应监视其它运行变压器及相关线路的过载情况,并及时调整。如有备用变压器应迅速将其投入运行,并注意电网中继电保护对变压器中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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