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遇到新的变化情况,随时进行测风调配风量,满足生产需要。
第七条、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八条、通风系统改变后,必须立即组织测风,根据测风结果,科学合理调整风量,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二十)一通三防巡查制度
第一条、按规定每月10日、20日、30日进行一通三防大检查,由通风科组织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作业场所及其它地点进行彻底检查,对存在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下发到队组,限期整改。
第二条、通风技术员,每天对井下一通三防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并逐级上报,对蓄意破坏通风设施的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第三条、瓦斯员每班必须对各自所管辖区域进行一通三防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通风科及调度室。
第四条、各队队长是一通三防的具体执行者,实施者,安排工作必须首先安排一通三防工作,下井检查,应以一通三防为主,彻底杜绝事故的发生隐患。
第五条、一通三防管理干部下井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检仪,随时检查井下巷道的瓦斯情况以及瓦斯员的工作情况,特别是死角地点,更应特别检查。
33
(二十一)通风仪表仪器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测风仪表的保管实行统一台账管理,即测风员使用、科内管理。使用前领取,用完后交回。
第二条、维修及保养:
1、为防止仪器的损坏,在使用时应防止剧烈撞击和震动, 2、测风员不能随意松动螺丝与打开护盖。
3、不要碰撞和拨动翼片,防止因变形而改变性能,致使测值不准。
4、用后擦净,放入盒内,臵于干燥处保存。
5、仪器损坏后,由科内专管人员负责维修,其它人员一律不准乱拆。
第三条、光学瓦检器的保管,领用,维修进行台帐管理制度: 1、瓦检员每人使用一台仪器,上班领用,下班交回,实行定人仪器管理。
2、仪器出现问题后交专人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开修理。 3、该仪器是光学精密仪器,使用时必须注意维护,避免仪器受到较大震动和冲击,以防止内部零件发生变位,若发现故意损坏要给予经济处罚。
4、注意防潮,注意清洁,防止外界杂物,灰尘等由气路缝隙进入仪器,否则应进行清洗,若仪器发现故障必须停止使用,立即修理。
5、瓦检器由瓦斯队负责保管,严禁将不合格仪器发放使用,回收时要严格检查,发现损坏,零件短缺,必须落实处理,严重
34
的折价赔偿。
6、瓦检器每季交柳林县计量局校正一次 (二十二)瓦斯队考核细则
第一条、纪律方面:
1、瓦斯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迟到一次罚款10元(当日兑现),具体上班时间,早班7:00,中班3:00,零班11:00,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
2、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旷工,旷工一次罚款20元。
3、瓦斯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溜岗、串岗,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得无事进变电站。否则,视其情节,罚款20--200元。
4、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你不来,我不走,手拉手,交接清,不得提前脱离工作岗位,接班人不得在井口逗留,否则,视其情节罚款50--100元,如有提前出井,一经查获,将从重处罚,罚款500元,停班培训,情节严重者开除。
5、瓦斯员不入井或入井后不到工作现场,一经查出,坚决开除出队。
第二条、瓦斯检查方面:
1、入井前,瓦斯员必须认真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完好不得入井,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校对仪器,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仪器在携带过程中要爱护,轻拿轻放,不得轻易损坏,
35
所损坏零件将由本人作价赔偿。
3、瓦斯检查必须严格按循环路线进行,不得出现空班漏检,漏检一点,罚款20元,如整条路线漏检,视为未到现场从重处罚,开除。
4、瓦斯检查次数,必须符合规定,少检一次,每测点罚款10元,循环检查时间,必须符合规定,如无特殊情况,不及时循环检查,每次20元。
5、严格执行三对口制度,牌板,报表,手册要携带齐全,手册不带,一次罚款10元,二次以上加倍,而且要求随测随填,如果牌板、报表或手册有一点未填罚款5元,如报表和手册已填,而牌板未填,按填写假记录处理,罚款100元,有一点不对口,每点罚款10元。
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无论回采,掘进,放炮期间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否则,每查获一次,罚款100元,并追究放炮员带班长的责任。瓦斯员有权监督放炮员的工作,严禁煤粉充填,否则,每发现一处罚瓦斯员,罚款10元,如不听劝阻,应当班汇报。
7、瓦斯员对自己所辖区域负责,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坚决停产,对于瓦斯员玩忽职守未制止的,视其情节,每次给予100--500元的罚款,严重者开除,对本区域的局部瓦斯积聚,瓦斯员必须认真检查,及时处理并汇报,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8、严格执行停风停电撤人制度,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停风,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无条件撤出,并督促切断停风区域的一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