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表核算收费员》简答题 下载本文

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时,应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2)减少用电容量的期限应根据用户所提出的申请确定,但最短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3)在减容期限内,供电企业应保留用户对减少容量的使用权,超过减容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或增容手续办理。(4)在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5天前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启封之日起计收。(5)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用户,2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50%计算收取。

210、如何办理暂停用电?

答:用户暂停用电须在5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暂时停止用电2次,每次不得少于15天,1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用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另议。(2)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供电企业受理后,根据用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3)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6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基本电费。(4)在暂停期限内,用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5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暂停时间少于15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5)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并遵守本条(1)~(4)项的有关规定。 211、委托转供电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委托转供电应遵守下列规定:(1)供电企业与委托转供户(以下简称转供户)应就转供范围、转供容量、转供期限、转供费用、转供用电指标、计量方式、电费计算、转供电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调度通信、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协议。(2)转供区域内的用户(以下简称被转供户),视同供电企业的直供户,与直供户享有同样的用电权利,其一切用电事宜按直供户的规定办理。(3)向被转供户供电的公用线路与变压器的损耗电量应由供电企业负担,不得摊入被转供户用电量中。(4)在计算转供户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户、公用线路与变压器消耗的有功、无功电量。(5)委托的费用,按委托业务项目的多少,由双方协商确定。

212、合表用电中安装分表和分摊电费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应注意以下问题:(1)根据各户用电负荷的大小,选择适当容量的电能表作分表,每只分表的容量均不得大于总表的容量。(2)分表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安装,接线要正确。分表应装在安全、干燥、明显、不易受损及受震并便于互相监督的地方,具体位置由合表用电户共同商定。(3)分表的损耗大约平均在0.5~1.0kWh/月之间,个别较大的可达1.5kWh/月左右。分摊电费时可由合表用电户共同商定分表加电量的问题。(4)如总分表电量差数较大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查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解决。1)总表和分表的指示数抄错,分表的尾数未计或总、分表抄表时间不一致。2)表内线路可能漏电,或分表内部分电器误接在总表线路上,公用照明灯未装分表。3)分表使用年久失准。 213、用户配电变压器并列运行应满足哪些条件? 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接线组别相同;(2)变比差值不得超过±0.5%;(3)短路电压值不得超过10%;(4)两台并列变压器容量比不宜超过3∶1。 214、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15、怎样对伤员进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答:触电伤员呼吸停止时,在确保呼吸道畅通的同时,救护人员应对伤员进行口对口(鼻)

的人工呼吸。其方法是:(1)用手指捏住伤员的鼻翼,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2次,每次1~1.5s。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2)除开始时大口吹气2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要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的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3)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嘴唇紧闭,防止漏气。

216、心肺复苏法的基本措施是什么?

答:伤员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照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其三项基本措施是:(1)通畅气道;(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3)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217、怎样使停止呼吸的触电伤员气道畅通?

答: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停止,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畅通。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手指或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畅通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颌法。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伤员头下,使头部抬高前倾,会更加重气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218、如何判定触电者呼吸、心跳情况?

答: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1)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2)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吸声音; (3)试。试测口鼻有无呼吸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若看、听、试结果,伤员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219、发现有人触电应如何急救?

答: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抢救。抢救的要点,首先应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再进行急救。(1)脱离电源的方法:1)断开与触电者有关的电源开关;2)用相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断路器跳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3)脱离电源时需防止触电者摔伤。 (2)急救方法: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取时间是关键,在请医生前来和送医院的过程中不计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法为主。

220、对触电者进行人工呼吸时,应注意什么? 答:对触电者进行人工呼吸时应注意:(1)应将触电人身上妨碍呼吸的衣服(包括领子、上衣、裤带等)全部解开,愈快愈好;(2)迅速将口中的假牙或食物取出;(3)如果触电者牙关紧闭,须使其口张开,把下颌骨抬起,将两手四指托在下颌骨后角外,用力慢慢往前移动,使下牙移到上牙前。(4)不能注射强心剂,必要时可注射克拉明。 221、触电对人体有哪些危害?

答:触电时电流通过人体,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电流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电流通过心脏造成心脏紊乱,即室性纤颤,使人体因大脑缺氧而迅速死亡;电流通过中枢神经系统的呼吸控制中心可使呼吸停止;电流的热效应会造成烧伤;电流的化学效应会造成电烙印和皮肤金属化;电磁场能也会由于辐射作用造成身体的不适。电流对人体危害的程度与通过人体的电流强度、持续时间、电压、频率、通过人体的途径以及人体的健康状况等因素有关。 222、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如何急救? 答: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1)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醒,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

5s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 223、降低线损的技术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应采取以下技术措施:(1)减少输配电层次,提高输电电压等级和输配电设备健康水平;(2)合理调整输配电变压器台数、容量,达到经济运行;(3)准确确定负荷中心,调整线路布局,减少或避免超供电半径供电现象;(4)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供电线路线径;(5)提高负荷的功率因数,尽量使无功就地平衡;(6)合理运行调度,及时掌握有功和无功负荷潮流,做到经济运行。

224、使用安全用具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使用安全用具应注意以下事项:(1)每次使用之前,必须认真检查。如检查安全用具表面有无损伤,绝缘手套、绝缘靴有无裂缝,绝缘垫有无破洞,安全用具上的瓷件有无裂纹等。(2)使用前应将安全用具擦拭干净,验电器使用前要做检查,以免使用中得出错误结论,造成事故。(3)使用完的安全用具,要擦拭干净,放到固定的位置,不可随意乱扔乱放,也不准另作他用,更不能用其他工具代替安全用具。(4)安全用具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防止受潮,防止脏污和损坏。

225、线路上电压损失过大的主要原因有那些? 答:(1)、供电线路太长,超出了合理的供电半径;(2)、供电线路功率因数值太低,电压损失大;(3)、供电线路导线线径太小,电压损失过大;(4)、供电端电压偏低;(5)、其他原因,如冲击性负荷、三相不平衡负荷等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