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队核算管理暂行办法0408 下载本文

工程队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队管理,规范项目和工程队核算,合理划分项目部与工程队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根据公司推行工程队管理模式的规划需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队为项目组建的工程队,与项目是经济合同关系。工程队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基层施工作业队伍,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作业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的工程队。

第三条 经济责任模式

工程队的管理模式参照公司人( ) 号文执行。项目部对工程队的管理采用经济合同管理的模式。按公司确定的外部劳务统一承包单价,实行单价承包,并结合享有的优惠政策,与项目部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明确与项目部的经济责任。日常管理中要做到“渗透式管理”,管理力量和成本监控要渗透到每一道工序。安全质量管理方面,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权力不下放。主要材料、大型机械由项目部提供,但在使用管理上,主材要包损耗,定期节超考核,奖罚兑现,小型机械、工具和辅材由工程队自备。项目部对工程队的劳务分包合同采用集团公司经管[2009]130号文下发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条款中增加工程队享有的优惠政策。

第四条 工程队享有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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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遣费、安家费及人员工资:工程队经公司安排,接到项目部通知后上场,上场至开工期间发生的调遣费、安家费、人员工资,按公司规定,调遣费按内部职工500~1000元/人核定,安家费按内部职工1200~1500元/人核定,机械施工队的调遣费由公司核定,据实列销;调遣期间的工资按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内部职工以12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工程施工结束,工程队在处理完对外遗留问题后,提出退场报告,经项目经理签署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息工期间的工资按各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对施工过程中因业主或项目部的原因造成窝工的要给予适当窝工补偿。

2、五险二金:根据公司规定,在项目期间工程队的内部职工的工资附加费及社会保障基金单位承担部分,由项目部负责承担。

3、工序劳务承包单价: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外部劳务队的承包单价执行,实行内外承包单价统一。

4、管理费用:考虑工程队的管服人员为内部职工,可每月按计价额的3-5%计列工程队管理费。具体比例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队的人员配备及分配的工程任务情况测算,并报公司批准。

5、工程队内部职工安全奖、年终奖、探亲工资、差旅费由项目部承担。

6、优惠政策的使用原则:以上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由内部职工担任工程队队长及几大员的工程队,不适用于外部劳务队伍纳入工程队管理的工程队。

第五条 核算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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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队实行工费承包,工程队对本队盈亏承担责任,盈亏与该队管理人员工资挂钩;所在项目对工程队亏损承担连带管理责任,项目终结评审时,亏损额全部并入所在项目销号,不得带入下一工程项目。

2、为立足工程队的长远发展,每年年初公司与工程队队长签订包保责任状,确定工程队的各项指标,架子队领导交纳一定额度的风险抵押金,架子队队长、书记、技术主管等主要人员不得低于1万元。

3、实行工序单价承包后,项目部不再审批工序及优惠政策外产生的费用。

4、项目应每月及时计价,每月计价报表要按实际工程进度填报,项目工程部、计划部如实审核,严格把关;财务、设备和物资部门清理当月实际成本,将摊销性材料和机械费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列入当月成本,与验工计价同步,确保核算工作的准确性;主体工程开工前,进行生产性临时设施施工的工费与成本单独核算。

第六条 核算模式:工程队不建立法定会计账簿,由所在项目部集中核算,财务成果汇交项目部。在项目账套内,分单位分成本项目或工序对工程队实行独立核算,工程队核算员建立台账(见台账1、2、3、4、5),平行登记本工程队财务状况,定期核对。

第二章 人员配备及职责

第七条 人员配备 各工程队配备队长、书记、技术副队长、核算员、材料员、统计员、质量安全员各一名;其他作业层人员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及工程进度,适时调整作业班组用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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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人员配备方式:工程队队长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委任,队级管理人员竞聘上岗或由工程队队长与项目根据情况指定,其他作业层人员采用外部招录模式;

第九条 人员配备条件 工程队队长、安全员、领工员、技术员、核算员、材料员、统计员等几大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具备该岗位要求的上岗证,由公司内部职工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其他作业层人员需要从事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工种的,应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所有外部录用人员必须签订劳务协议,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

第十条 项目及工程队核算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项目核算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项目计划主管职责:(1)按公司确定的外部劳务承包单价,实行工序分离、劳务承包模式,在集团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条款中增加工程队享有的优惠政策,与工程队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明确与项目部的经济责任;(2)按工程队实际工程进度进行月度计价并建立计价台账,在工程施工结束时,对工程队及时进行决算;(3)协助工程队组织工班进行分部、分项、分工序包工或单机、单车完成工序的工程量进行纯工费承包核算,对签订的承包协议及计价进行把关;(4)与项目相关业务部门按月核定工程队发生的成本,掌控盈亏情况;(5)监督、指导工程队核算员、统计员开展业务工作;(6)将工程队的成本管理纳入项目管理范畴,按月进行成本分析时应掌握工程队的成本管控情况,对工程队存在成本失控迹象前制定措施纠偏。(7)定期收集所属工程队的相关资料,核对统计员建立的台账并存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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