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权滥用产生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下载本文

思的揭示所不同的是,我国现阶段的行政腐败发生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条件下,这种生产方式本是铲除腐败的经济基础,而绝非滋生腐败的经济温床。实际上,权力腐败又确确实实大量摆在我们面前。这是因为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相对低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不成熟,现阶段经济体制缺陷滋生了行政权力腐败。

首先,中国转型时期有效经济制度的不完善为产生行政权力腐败提供了机会。许多研究发展中国家腐败问题的国外学者指出。大量行政权力腐败现象是一种制度化问题。制度亿的过程本身是逐渐消除与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原有制度,建立新的与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中国当前的经济体制既不是典型的计划型体制,也不是典型的市场型体制,而是一种过渡性经济体制。在经济体制转型期,计划经济的体制虽然被打破,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系列制度并没有完全建立或没有全部发生效用,仍然存在着制度不完善的严重闯题,这样就为一部分行政官员利用制度的缺陷从事腐败活动创造了条件。具体表现在:(1】旧制度瓦解,而新制度尚未健全,在一定的时间内形成制度真空,使非正常的行政干扰成为可能。

改革初期,经济体制改革是沿着放权让利这条主线 燕山大学管理学硕士论文逐步推进的。在国家对经济控制的权力减弱的同时,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自主权相对增强,但对下放权力的行使、约束、监督机制却没有及时地完善,这种缺乏使用规则的权力很快便成为某些人谋取私利的有力工具。例如,经济发展的初期,由于生产

资金、生产资料、原材料、能源等稀缺资源相对匮乏,部分是按计划经济体制配置的。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就会在获取紧俏生产性资源或项目、配额等计划控制指标方面展开竞争,于是有一些人会千方百计地贿赂行政主管人员,意志薄弱的行政官员就会搞权钱交易,结果是谁先贿赂,谁贿赂的金额大,就会在竞争中占优势,两相结合,行政权力腐败便产生了。(2)新旧体制的并存,为行政权力游走于两种体制间获取差价利益提供了可能。众所周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 是采取的自上而下的渐进式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这种改革过程和方式一般采取先试点后推广,先简单后复杂,先局部后整体,先经济后政治,体制外改革和体制内改革并举的策略,由此造成一定时期内双重体制并存。一方面旧的体制所要求的各种规则和势力由于惯性而不能及时退出;另一方面新的体制所必要的权力管理和监督没能迅速建立,而且改革过程中的许多措施具有过渡性,其本身存在明显的缺陷和不足,在破立的过程中,新旧两种体制不可避免的发生摩擦和碰撞,有时甚至出现某种空隙和无序状态,这为行政权力腐败的滋生留下了时空条件。从80年代商品价格的“双轨制”到90年代的要素价格的“双轨制”,对资源的计划配置和市场配置的同时存在,计划价与市场价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价,只要能用计划价获得资源,不费吹灰之力,一转手就可以在市场上获得高额利润。掌握计划配置权的是各级行政官员。这样,贿赂行政官员以获取计划物资,或者在获得好处后把所得的利润分一部分给掌握权力的政府官员就是一种保证双方都能获利的好方法。90年代以来,商品的价格双轨制虽已破除,但资

金、房地产、土地等要素市场仍然存在着双轨制,这种双轨制在某种程度 上为腐败提供的空间更大。(3)缺乏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规范化管理规则和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为行政权力腐败留下了空子。先有市场,后有市场规则,先引进国外市场经济,却没有引进国外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这是我国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而且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一部分人存在着重改革,轻规范;重发展,轻管理的思想观念。在改革措施出台的同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没有作出相应的纪律规范和实施严格的监管,未做到防患于未然,以致问题不断发生,纠而复生。比如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方面,漏洞很多,最明显的就是预算外资金问题,相当一部分预算外资金被挪用和用于各种各样的“应酬”,成为腐败的资金源头之一。(4)各项改革措施的不配套,也会给行政权力腐败滋生留下空隙。改革是一项配套工程,各个领域的体制、制度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一项改革措施出台,必须由许多的配套措施来保证,如果配套措施或相关领域的改革未能跟上,不仅会使该项改革大打 折扣,不能取得预期效果,而且其间的裂隙会给腐败以可乘之机。如正在进行的产权制度、财政制度、金融制度及政府职能的转变,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在这种体制下,各经济主体在利益的驱动下,为了获得短缺资源和一些项目的审批权,就会向行政官员行贿。这样,转型期中的这种过渡型经济管理体制就会产生行政权力与物质利益的非法交易,行政权力腐败就难以避免。

其次,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多种经济成分不规则竞争加剧了行政

权力腐败现象的滋生。为了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国在所有制结构中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个体、私营、外资经济也得到迅速发展。经济结构的变革导致了阶级阶层结构的分化,产生了不同的利益群体,从而使得利益格局由一元化向多元化转变,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如个体工商业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企业管理者阶层。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使我国原先那种统一的、凝固的利益格局被打破,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都成为不同的利益主体,都各自有其特殊的利益,其相对独立性将日趋强化和合法化,这无疑增加了利益群体问的矛盾和冲突。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按照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各种利益群体间的矛盾和冲突只能通过竞争来解决,然而

在我国新旧体制交换之际,由于市场机制很不成熟,在市场经 济中发展起来的个体、私营、“三资企业”和乡镇企业,其发展之道有时通过请客送礼、搞回扣甚至直接受贿的灵活经营手段打通的。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再像过去市场经济时那样等、靠、要是不灵了。因此转换经营机制后,为了在竞争中获得有利条件,也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从而诱发部分国家行政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搞钱权交易,走上腐败犯罪道路。

再次,转型期中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重大变革是转型时期行政权力腐败现象大量存在的诱发因素。行政权力腐败现象作为一种政治现象之所以滋生蔓延,归根结底要从经济基础与生产关系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