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3应急的设备和物资
应急所需工程机具设备,水泥、钢筋、砂、石等骨料及各类抢险物资筹集,采购,由石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后勤办公室对外租用、采购。
6.4其它保障
6.4.1总 结
(1)险情结束后,乌龟石水电站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行总结。
总结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深刻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今后应吸取的教训。
(2)总结的主要内容:
(a)在事故发生期间,通讯系统是否畅通; (b)人员是否能快速准确到达事故现场;
(c)应急服务机构成员单位是否能及时有效参与抢救; (d)在抢险过程中,是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的扩大;
(e)在抢险现场,情况是否发生了某些变化,相应的措施是否能及时跟上;
(f)分析发生此次事故的原因及今后应吸取的教训。 6.4.2应急处理预案的更新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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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龟石水电站应定期组织专家进行险情的预测和现场评价,当险情的预测和评价的危险点情况发生变化时,则《乌龟石水电站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更新和修订,更新和修订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
(2)《乌龟石水电站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更新和修订后,应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执行。
7 .应急预案启动与结束
7.1启动与结束条件 7.1.1决策机构与程序
(1)Ⅳ级预警采取的应急措施,由乌龟石水电站应急抢险领导小组根据处理结果决定终止。
(2)Ⅲ级预警采取的应急措施,由乌龟石水电站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将险情处理恢复正常后上报石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决定终止。 (3)Ⅰ级、Ⅱ级预警采取的应急措施,由石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对乌龟石水电站大坝进行特种检查并采取了补救措施后,专家组评定电站大坝能恢复正常运行,并经国家电监委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和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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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附件 8.1 附图
8.1.1 水库枢纽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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