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其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一)安全管理部门的设置

1、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置必须包括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工作经验,能胜任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置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有委员长(主要责任人),副委员 长(直接责任人)和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员工代表),以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一)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公司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

(二)安委会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等。

2、研究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解剖、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安全生产中的经验教训,制定安全生产对策和措施,不止公司的安全生产任务。

3、安全生产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对关于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做出决策和决定,协调各科室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

三、安全管理机构应参与的活动 1、参与现场检查; 2、职业卫生监测;

3、参与安全生产考核;

4、参与相关安全生产的评审,主要包括系统评审,风险评价,内部评价; 5、参与事故调查;

6、参与公司带倾向性及严重安全隐患的分析;

7、落实上次会议布置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月安全工作的重点及措施。 四、人员任命与更新

最高管理者以书面形式任命安全生产安全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员工代表、救援队负责人、急救员、事故调查员、与风险及其评估相关的职位,以及法律法规要求需任命的其他职位。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规定

1. 目的

1.1保证公司各项动设备、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处于受控状态,保证设备可靠运行,维护生产的有序性和可计划性。

1.2对隐患设备及时报废,使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2. 适用范围

2.1 公司内的生产、检测、储存、输送和其他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2.2 公司的运输车辆;

2.3 公司在客户端的储槽、汽化器、调压装置和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2.4 公司指定的其它重要设施; 3. 本制度涉及的文件

3.1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3.2 《生产设备预维修、维护规程》 3.3 《压力容器管理规程》 4.定义 无 5. 职责

5.1 生产部负责公司内的生产、检测、储存、输送和其他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及客户端的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的操作、维护、维修、检查、校验、管理;并对需要报废的设备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

5.2 物流部负责公司运输车辆和其他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的操作、维护、维修、检查、校验、管理;并对需要报废的设备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

5.3 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消防、道路、监控设施的维护、检查、管理并对需要报废的设备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

5.4 行政部门负责公司办公、卫生、后勤设施和公司指定的其它重要设施检查、维修、维护和管理。并对需要报废的设备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

6. 报废程序及管理要求

公司内的生产、检测、储存、输送和其他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的操作、维护、维修、检查、校验、管理应符合相应的管理制度:

6.1.1 除非另有要求,公司任何人员对公司内的生产、检测、储存、输送和其他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的操作、维护、维修、检查、校验、管理应符合该设施的厂家说明书和技术资料的要求。

6.1.2 对于无法修复的故障设备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或者符合国家制订的管理规程的其他相关的报废规定规定或设备技术文件的报废规定、或者定期检验认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设备,经设备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员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可以认定该设备为报废设备。

6.1.3对于判废的压力容器,由检验部门出具书面报告,并报送该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6.1.4 压力容器报废后,使用单位应持该压力容器的“压力容器使用证”以及“压力容器(普查)注册登记表”,检验报告及时向原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报废和注销手续。原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确认后,应在上述文件上加盖报废和注销标记,并收回压力容器使用证。

6.1.5需要报废处理的气瓶由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检验站出具《气瓶判断通知书》,并将报废气瓶的档案通知我公司充装部门。充装部门管理人员根据检验单位提供的气瓶档案信息,对报废气瓶档案卡做报废记录,并通知检验单位对气瓶进行报废处理。

6.1.6对于报废的气瓶设备,由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对设备进行破坏性报废处理后按废品处理。严禁未经报废处理转卖给其他单位 或个人。

6.1.7 对于已经认定为报废的有基础的设备,应按照《设备状态管理制度》的规定,拆除电气、仪表以及相连管道后,挂报废标志牌,待机拆除。

6.1.8对于已经认定为报废的检测仪器、气瓶、汽化器、调压装置和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应按照《设备状态管理制度》的规定,贴报废标签后封存,统一处理。

6.1.9对于已经判定为报废的车辆,应拆除标志后,按照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开往堆放场所或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理。

6.1.10废弃设备拆除的,应根据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可以拆除的予以拆除。 6.1.11 废弃设备的堆放应按照HSE原则,集中、整齐、统一安置。

6.1.12按报废处理的压力容器和气瓶设备,不得再作为承压容器使用,并不得转让、销售。 6.1.13公司指定的其它重要设施;如消防系统的检查、维护、管理应符合相应管理门的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保障安全生产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管理制度。只有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清责任,各尽其责,才能形成严密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

(一)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有专门的人员来保障;

(二)从公司主要领导层(总经理、副总经理)到各部门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普通从业人员,都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1、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并应适时修订;

2、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要与公司管理体制协调一致;

3、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班组、岗位的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

(四)制定最高管理者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1、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实现目标所需资源; 2、在日常会议与员工一起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3、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视; 4、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5、至少每年评审一次标准化系统; 6、参与风险评价; 7、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8、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9、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10、参与安全生产检查; 11、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