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
7、认真执行矿部制定的“领导职工出勤制度”中各条款。 8、监督矿部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搞好汇报工作。 四、工作目标
1、协助各分管副矿长工作,搞好接待工作。 2、抓号矿井相关宣传工作,杜绝负面影响。 3、做好煤矿文件收发和上传下达工作。
4、监督矿部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搞好汇报工作。 五、奖惩制度
1、年内出色完成煤矿各项接待工作,奖办公室主任5000.00元。
2、完不成接待任务,达不到工作要求,视其工作情节进行处罚。
3、某项工作不到位,被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处罚的资金由个人承担40%。
4、奖金从销售收入中提取的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罚款由煤矿财务室从个人工资中每月扣发500元作为安全风险考核抵押金,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子长县兴旺煤矿安全生产
责 任 书
生产副矿长:
施工队队长:
签 订 日期: 年 月 日
子长县兴旺煤矿施工队长安全生产
责任书
为了保障煤矿的健康发展,建立长期有效的安全机制,确保一层为一层负责的原则,完成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习制度
1、认真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煤矿安全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2、参加十天一次的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3、对新上矿的职工,必须交安全副矿长和技术副矿长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方可安排下井作业。
4、开好班前会,让职工具备井下的安全操作知识。 二、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做好出、入井人员的登记工作、瓦斯“四对口”登记工作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执行“三不准”。
2、以“一通三防”工作为重点,坚持先检查、后安班的管理原则。
3、在职工下井前,必须提前下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职工进行公布后,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再安排下井作业。
4、认真指导坑木的支护及巷道的维修工作,逐架进行支护,保持不空邦、不冒顶、迎山有力,巷道断面规范。维修工作有序进行,做到巷道不乱堆放矸石和杂物。
5、巡回检查顶板、瓦斯、运输和水患防治等情况,若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安排整改并将工作落实到实处,责任到人,督促到位,跟踪管理。
6、每班力争完成煤矿2011年煤矿下达的巷道掘进任务。 7、不准参予职工作业,不准克扣职工工资,若发现施工队长个人参予作业有工资,由财务室负责扣除,有多少扣多少。
三、安全奖励制度
1、达到安全生产,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奖施工队长5000.00元;达不到安全生产,完不成生产任务惩施工队长5000.00元,若出现不安全事故或轻重伤,视其工作情节进行处理。
2、奖金由生产副矿长进行考核列支,罚金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3、安全隐患的罚款,根据工作实际分别给予10—20%的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