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工程师工作标准 下载本文

吊装方案应根据装备资源、人力资源、现场环境等方面的条件选择吊装工艺。吊装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5.1 方案的编制依据: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设备运输参数,施工人员素质,装备资源,工期要求与经济指标,执行标准、规范等等。

5.2 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工件参数说明(位号、名称、材质、规格、重量、重心位置、基础标高、吊耳型式等等),设计单位,制造单位,到货形式等等。

5.3 吊装工艺设计:吊装工艺要求,吊装参数表,吊装机具安装拆除工艺要求,设备支、吊点位置及结构设计图和局部加固图,吊索具的设置,吊装平、立面布置图,地锚施工图,吊装作业区域地基处理措施,地下工程和架空电缆施工规定,吊装机具材料汇总表,吊装进度计划,相关专业交叉作业计划。

起重机吊装工艺计算宜包括: a) 主、辅起重机受力分配计算; b) 吊装安全距离核算; c) 吊耳强度核算; d) 吊索具安全系数核算。

吊装平、立面布置图的主要内容如下: a) 工件运输路线及摆放位置; b) 工件组装、吊装位置;

c) 起重作业过程中起重机械、工件、吊索具及障碍物相互之间的相对距离; d) 桅杆站立位置及其拖拉绳、主后背绳的平面分布; e) 起重机械的组装、拆卸、吊装站位及移动路线; f) 滑移尾排及牵引和后溜滑车组的设置位置;

g) 起重作业所用各台卷扬机现场摆放位置及其主走绳的走向; h) 起重作业所用的各个地锚的平面坐标位置; i) 需要做特殊处理的场地范围; j) 警戒区域。

5.4 吊装组织体系:应设总指挥、吊装技术负责人、吊装责任工程师、吊装指挥和安全员等。

5.5 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5.6 吊装工作危险性分析(JHA)表或HSE危害分析 5.7 吊装应急预案

5.8 吊装计算书:包括工件的强度与稳定性校核,自行设计的吊具、吊耳及局部补强核算,地锚、拖拉绳的计算等。 6 安全质量规定

6.1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起重知识,熟悉有关规程、规范,胜任本职工作。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6.2 起重机械应有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证。

6.3 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应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

6.4 吊索具应有质量证明文件,不得使用无质量证明文件或实验不合格的吊索具。 6.5 起重机械和吊索具严禁超负荷使用。

6.6 起重作业必须遵守所用起重机械、机具(如移动式起重机,KRAMO液压吊装系统,千斤顶、卷扬机等)的操作规程、程序文件。 6.7 起重作业必须遵守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 6.8 执行“安全十不吊”规定: ◇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 超载不吊; ◇ 工件捆绑不牢不吊; ◇ 被吊工件上面有人不吊; ◇ 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 光线隐暗视线不清不吊; ◇ 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 ◇ 埋在地下的工件不吊; ◇ 斜拉工件不吊; ◇ 起重机械支垫不牢不吊。

6.9 中、大型吊装作业前,应向所有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吊装方案交底并记录,作业人员应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应急措施。方案交底内容至少应包括: ◇ 工件吊装方案和吊装工艺; ◇ 吊装作业工序及要点; ◇ 安全技术措施。

6.10 起重作业时,工件、吊钩与起重臂之间的相互距离应大于500mm,起重机、工件与周围设施的安全距离应大于500mm。

6.11 两台移动式起重机主吊设备时,两台起重机起重能力宜相同,宜对称布置在工件两侧,每台起重机的吊装载荷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12 吊装过程中,吊钩滑轮组侧偏角应小于3°。

6.13 设备用捆扎或其他兜系的方法吊装时,应做到绳扣出头位置合理,保证起吊过程中绳扣受力均匀。

6.14 设备用捆扎法吊装时,应防止压伤或擦伤,宜在系绳处采取保护措施。 6.15 起重机械行走、作业时必须要牢靠的支撑,行走、作业的场地应坚实平整,满足其行走及作业的要求。

6.16 起重机械工作、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且不得停放 在斜坡上。

6.17 吊装负荷率较高的设备,在起重机械接近额定负荷时,停止作业,检查起重机械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各部位受力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作业。 6.18 大型吊装应建立“吊装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参加吊装各级人员责任范围及作业人员操作岗位。“吊装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岗位职责应符合表2规定。

表2吊装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层次 岗 位 职 责 全面负责吊装施工 方案实施过程的监督与技术指导 起重机械保养运行的技术指导 安全检查及监督 吊装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吊装工程所需原材料的检查确认 决策层 正、副总指挥 吊装责任工程师 机械责任人员 管理层 安全责任人员 质量责任人员 材料责任人员 起重队长(施工负责人) 负责劳动力组织、进度计划、施工安全质量 方案编制人 指挥层 专职安全员 吊装指挥 吊装副指挥 组长或岗长 起重工 作业层 起重机械操作手 监测员 修理工 吊装方案编制及实施中的技术工作 吊装作业安全质量检查 试吊和正式吊装作业指挥 试吊和正式吊装作业副指挥 组织岗位作业 岗位作业 起重机械操作 规定部位检测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

6.18 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职责明确,指挥信号统一。 6.19 正式吊装前必须试吊。

6.20 中、大型吊装试吊和正式吊装前应依据吊装方案进行安全质量检查,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为:

a)班组自检:

◇ 吊钩、吊具、钢丝绳的选用和设置;

◇ 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安全使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试验;

◇ 地面附着物情况、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包括地锚、拖拉绳等)或垫木的设置;

◇ 确认起重机具作业空间范围内的障碍物及其预防措施; ◇ 工件吊耳及加固措施;

◇ 工件内、外部坠落物和杂物的清理情况;

b)队级复检:

◇ 复查吊装机具、索具及起重机械; ◇ 工件基础及回填土夯实情况;

◇ 随工件一起吊装的管线、钢结构及设备内件的安装情况; ◇ 确认班组自检结论及自检整改结果; c)联合检查:

◇ 吊装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 吊装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及施工作业人员资格; ◇ 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 ◇ 核查的关键部位及预防措施; ◇ 施工用电; ◇ 确认队级复检结论。

6.21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级责任人员组织整改和落实。安全质量部分应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

6.22 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必须有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计算书等)。 6.23 经过大修或首次投入使用的桅杆、卷扬机、滑车和自制吊具在使用前应进行试验,实验按产品说明书或设计文件规定进行。

6.24 起重机械一旦触电,立即采取紧急断电措施。起重机械、机具及工件与输电线路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输电线路与工件和起重机具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项 目 最小安全距离,m 输 电 导 线 电 压,kV 1以内 1.5 1~15 3 20~40 4 60~110 5 220 6 6.25 风速大于10.8m/s的大风、大雾、大雪、雷雨等恶劣或能见度低的天气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6.26 大型吊装实行吊装命令书制度。“大型吊装命令书”样式见附录。 7 吊耳设置与吊耳位置加固

7.1 工件吊耳常用形式应为吊盖式吊耳(也称为吊盖)、管轴式吊耳和板式吊耳。 7.2 工件吊耳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条件,设计单位确认。吊耳宜与工件制造同步完成。 7.3 制作吊耳的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不得有裂纹、重皮、夹层等材料缺陷。 7.4 吊耳焊接应按焊接工艺进行。整体热处理的工件,吊耳应在工件热处理前焊接,并一同进行热处理。

7.5 吊耳与工件连接焊缝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检验。

7.6 吊耳的结构形式应根据工件的特点及吊装工艺确定,反应器类设备主吊耳宜选用吊盖式,塔类设备主吊耳宜选用管轴式。立式工件溜尾吊耳宜选用板式。 7.7 吊耳应满足最大吊装载荷下吊耳的自身强度和工件局部强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