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工程师工作标准 下载本文

起重工程师工作标准

为了培养年轻的起重技术管理人员,使他们尽快熟悉掌握本专业的技术工作,同时使起重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公司组织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供公司起重技术管理人员及项目部相关技术人员制定或编制起重吊装施工方案时参照使用。

1 常用施工标准及规范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55 《建筑卷扬机》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T 5972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 8918 《重要用途钢丝绳》 GB/T 20067 《粗直径钢丝绳》 GB/T 20118 《一般用途钢丝绳》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484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B/T 2104 《油压千斤顶》 JB/T 2592 《螺旋千斤顶》 JB/T 9010 《手拉葫芦安全规则》

SH/T 3515 《石油化工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SH/T 3536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 SY 6279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

HG/T 21574 《化工设备吊耳及工程技术要求》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

2 术语和定义

2.1 起重施工:安装或者拆除中的工件吊装作业、工件装卸及场内运输作业的统称。 2.2 工件:泛指设备、构件等起重吊装的对象。

2.3 吊装载荷:工件、吊钩组件、吊索具及加强措施等重量的总和。 2.4 吊装高度:起重吊装作业时,工件顶部需起升的最大高度。

2.5 拖拉绳:用于锁定桅杆或工件使其在吊装受力和风载作用下,保持吊装工艺所要求的稳定状态的刚绳索。

2.6 排子:采用牵引机械作为动力,以滚动或滑动方式,近距离运输设备的平板运输装置。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2.7 尾排:滑移法吊装立式工件时,在设备尾部支撑配合设备吊装的排子。

2.8 溜尾:滑移法吊装立式工件时,配合工件的提升所采取的控制工件尾部运行的作业方法。

2.9 抬尾:立式工件吊装作业中,采用移动式起重机吊起工件尾部,配合主吊起重机械移送的吊装作业。

2.10 移动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汽车起重机等无轨道可移动起重机械的统称。

2.11 吊索:吊装施工作业时,用于连接工件与吊钩、承载设施等起吊装置的柔性元件。如钢丝绳、吊带等。

2.12 吊具:用于吊装施工作业时,连接吊钩或承载设施、设备与吊索的刚性元件的统称。如平衡梁、卸扣等。

2.13 吊索具:吊具和吊索的总称。

2.14 试吊:正式吊装前,将设备起升离开支撑适当距离时,检查各个部位受力情况的吊装作业。

2.15 地基处理:在吊装施工中,为达到起重机械或工件运行和站位所需要的要求,所采取的处理地基的措施。 3 等级划分

起重吊装作业按工件重量及外形尺寸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a)大型:符合下列5个条件之一的均属大型等级的范围 ◇ 工件重量大于等于200t;

◇ 工件高度(或长度)大于等于60m;

◇ 工件重量大于等于100t,且双机抬吊吊装或单机吊装吊车负荷率大于等于90%;

◇ 采用液压吊装系统,或者采用桅杆、塔架等方式的工件吊装; ◇ 特殊工件的吊装,如薄壁、柔性结构或位置特殊的工件。 b)中型:除了a)外,符合下列2个条件之一的均属中型等级的范围 ◇ 工件大于等于40t而小于200t;

◇ 工件高度(或长度)大于等于30m而小于60m; c)小型:符合下列2个条件之一的均属小型等级的范围 ◇ 工件重量小于40t;

◇ 工件高度(或长度)小于30m。 4 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4.1 起重施工作业应编制施工技术措施或施工方案,按文件管理程序进行审核批准。方案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必要时报送建设/监理单位确认。 4.2 各类型工件吊装方案的编制和审批人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吊装方案编制、审批人条件要求

等级 小型 中型 大型 职责 a 现场调查和起重机具调查; 编制 项目专业技术人员 项目专业技术人员 设备管理分公司 b 编制技术措施或吊装方案; 吊装专业技术人员 c 编制吊装计算书; d 技术措施或方案修改。 校核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a 校核吊装工艺; b 校核吊装计算书。 a 审查吊装工艺及计算依据; 审核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设备管理分公司主任工程师 b 审查起重机具选择及吊装平面布置合理性; c 审查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d 审查进度计划、交叉作业计划; e 审查劳动力组织。 设备管理批准 项目经理 分公司主任工程师 公司总工程师 (或副总工程师) 吊装方案的最终批准。 4.3 吊装方案的确定应由编制单位(或人员)广泛征求各有关专业部门及施工单位的意见;大型吊装方案应由审批单位(或人员)组织召开方案商讨会议,按会议纪要确定的方案、措施进行设计、编制、并组织实施。

4.4 大型吊装方案的审批应以专业会议的方式进行,应广泛听取各方面人员的意见,以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吊装的安全可靠。

4.5 经审批的吊装方案应随项目的交工资料一起归档保存。

4.6 项目部根据现场情况需改变原方案,应提出书面报告并交原方案编制者。修改后的方案,按原审批程序审批。凡未经原编制者和审批者同意的方案,一律不得实施。 4.7 简单、小型工件的吊装可不编制单独的吊装方案,可在专业技术方案中加以描述,重点说明选用吊车型号、吨位、臂杆长度、作业半径、额定载荷、吊索型号规格等。 4.8 吊装方案应根据工程特点、起重机械性能以及现场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编制、优化,确保安全施工,并符合下列要求:

a) 结合工件的强度、刚度、局部稳定性等选择合理的吊装工艺、吊装状态和吊点位置;

b) 细长工件和带内衬工件的吊点设置应满足强度和挠度要求;

c) 立式工件宜采用整体组合吊装,即在地面上将工件上附设的梯子、平台、管线组装及保温等作业完成后一次吊装就位;

d) 因大型工件拼装后不便移动,其拼装工作宜在或靠近起吊区域。 4.9 吊装方案编制人应负责方案的技术实施:

a) 指导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执行方案; b) 解决起重作业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c) 提出方案修改意见并编制补充方案。 5 吊装方案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