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下载本文

c)近3年承担过的C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项,或D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20项,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d)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高级技术职称,有5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且主持过的C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5项,或D级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少于10项;

e)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爆破员不少于10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

f)有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 6.2.2.4 四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a)有或租用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b)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其中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50万元;

c)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

d)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初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爆破员不少于10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

e)有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 7 岗位职责和设置要求 7.1 岗位职责

7.1.1 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包括: a)组织领导爆破作业技术工作;

b)组织制定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c)组织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d)主持制定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安全评估报告和安全监理报告。 7.1.2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包括:

a)监督爆破作业人员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作业; b)组织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 c)全面负责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d)负责爆破作业项目的总结工作。 7.1.3 爆破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a)保管所领取的民用爆炸物品;

b)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装药、联网、起爆等爆破作业; c)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d)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 e)爆破作业结束后,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库。 7.1.4 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a)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纠正违章作业;

b)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处理、报告安全隐患; c)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清退情况; d)制止无爆破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7.1.5 保管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a)验收、保管、发放、回收民用爆炸物品;

b)如实记载收存、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及领取人员的姓名;

c)发现、报告变质或过期的民用爆炸物品。 7.2 岗位设置要求

7.2.1 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可以兼任。 7.2.2 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不得兼任。

7.2.3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不应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爆破作业单位。 8 管理要求 8.1 许可证管理 8.1.1 申请

8.1.1.1 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见附录A)及下列材料: a)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报告; b)爆破作业区域证明; c)涉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d)爆破作业专用设备清单。

8.1.1.2 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应向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申请表(见附录B)及下列材料: a)自有或租用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报告; b)注册资金、净资产、专用设备净值的有效证明; c)近3年单位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方案; d)技术负责人主持的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方案; e)涉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f)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清单。 8.1.2 发放

8.1.2.1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8.1.2.2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许可证编号; b)单位名称; c)单位地址; d)法定代表人姓名; e)技术负责人姓名; f)有效期; g)签发机关; h)签发日期。

8.1.2.3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除符合8.1.2.2要求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资质等级; b)从业范围。

8.1.2.4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仅在爆破作业许可区域内有效。 8.1.2.5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8.1.3 换发

8.1.3.1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