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下载本文

DB42/T388-2009 或浇筑细石混凝土坎台,其高度不低于200mm。 6.2.5 砌体组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6.2.6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灰缝厚度和宽度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且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6.2.7 填充墙与框架柱、构造柱或混凝土墙交接处,以及后砌墙体与先施工的墙体间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240mm墙厚放置2φ6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每边结钢筋长度均不应小于500 mm,对6度、7度抗震设防烈度区,不应小于700mm;拉结筋严禁弯折且末端应有90°弯钩。

6.2.8 墙体中的施工洞洞顶应设置过梁,后砌墙体与先施工的墙体间应设置拉结钢筋。

6.2.9 砌块与门窗的联结宜采用后塞口,砌筑时先将预制好埋有木砖的混凝土块随洞口两边同时砌筑,预制混凝土块间距600mm左右埋设一道(离门洞上下端约200mm左右)。

6.2.9 墙体砌块不得任意移动或撞击,在砌块墙上剔槽开孔时,宜在砂浆达到设计强度80%以上时采用切割机,严禁硬凿或损坏墙体(砌体结构中的承重墙体不得开设线槽)。

6.2.10 管线敷设:墙体预埋管线宜在垂直方向用切割机开槽布设,固定好后,采用细石混凝土或1:3水泥砂浆填实,且宜比墙面微凹2mm,并粘贴耐碱玻纤维网格布,网格布宽度盖过缝隙边缘不小于150mm。

6.2.5 填充墙应沿混凝土柱、墙全高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自墙体底部实砌墙或混凝土坎台处开始设置。

6.2.6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并错开不小于60mm,构造柱与上部框架混凝土不能同时浇筑。

6.2.7 砌体组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如为斜屋面时,屋面斜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 6.2.8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灰缝厚度和宽度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且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6.2.9 填充墙砌筑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并应至少间隔7天后,再将其补砌挤紧。(第一段砌至1.4m以内或窗台底部;第二段混凝土窗台浇捣后砌至梁底预留空隙(200mm左右);第三段7天后再将空隙处用标准砖倾斜度大于或等于60°斜砌,斜砌砌筑时必须与梁底顶紧。放在条文说明中)

6.2.10 砌块与门窗的联结宜采用后塞口,砌筑时先将预制好埋有木砖的混凝土块随洞口两边同时砌筑,距门洞上下端为200mm,中间间距为600mm。

6.2.11 墙体砌块不得任意移动或撞击,在砌块墙上剔槽开孔时,宜在砂浆达到设计强度80%以上时采用切割机,严禁硬凿或损坏墙体。

6.2.12 管线敷设:墙体预埋管线宜在垂直方向用切割机开槽布设,固定好后,采用细石混凝土或1:3水泥砂浆填实,且宜比墙面微凹2mm,并粘贴耐碱玻纤维网格布或金属钢丝网,网格布或钢丝网宽度盖过缝隙边缘不小于150mm。如填充墙内暗埋热水或供热等管道时,管道应作好保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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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388—2009 6.2.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6.2.14 墙面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湿润。

6.2.15 表面光滑的混凝土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基层应人工凿毛或采取其他措施增强基层的粘接性能。

6.2.16 外墙上对穿螺栓孔应在粉刷前清除孔洞内杂物,冲洗干净后用发泡剂填塞孔洞至浆沫溢出后抹平,并经监理检查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2.17 墙面抹灰砂浆抹平、压实,砂浆中宜掺加适量的抗裂材料来提高砂浆的拒水、防渗、防漏性能。 6.2.18 墙体粉刷层如由于结构偏差或装饰需要,抹灰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并经设计复核,验收时应有隐蔽资料反映。

6.2.19 墙面的爬架孔洞、临时用脚手眼的孔洞应在墙体抹灰前封堵密实。 6.2.20 外墙粉刷

1 设置分隔缝,分隔缝表面应密实、光滑,无砂眼。 2 外墙抹灰砂浆用砂含泥量应低于3%。

3 抹灰基层不应少于两遍,每遍厚度宜为7~8mm,但不超过10mm,面层宜为7~10mm。 4 各抹灰层接缝应错开,避免位于不同基体交接处,抹灰层与基层以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5 外窗台、外凸腰线、外挑板等部位上口必须设置不小于2%且坡向室外的排水坡度,墙根部用防水砂浆做成圆角;以上部位的下口应做成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不应小于10mm。

6.2.21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

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6.2.22 外墙面层涂料或饰面砖铺贴前应对墙面抹灰基层进行淋水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面层涂

料或饰面砖铺贴。外墙面砖粘结应牢固,无空鼓,勾缝宜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或专用勾缝剂,勾缝应密实、整洁、光滑无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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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388-2009 7 楼板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 7.1 设计

7.1.1 住宅工程不得使用预制预应力空心板。 7.1.2 设计一般要求

1 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屋面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现浇屋面板(以下简称现浇板),其配筋宜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形状。

2 设计应注明楼板的施工荷载、使用活荷载和二次装修荷载的限值。当轻质隔墙直接砌在现浇板上时,应按楼板等效荷载计算板的配筋。

3 现浇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且不宜高于C40。

7.1.3 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一般不宜小于100mm(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得小于90mm);单向板设计厚度不宜小于L/30 (L为板跨度),双向板设计厚度不宜小于L/35(L为板短向跨度);屋面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不应小于120mm。

7.1.4 在房屋下列部位的现浇板内应配置抗温度收缩钢筋,且应符合GB50010的要求;

1 当房屋平面有较大凹凸时,在房屋凹角处的楼板; 2 房屋两端阳角处及山墙处的楼板; 3 屋面板;

4 与周围梁、柱、墙等构件整浇且受约束较强的楼板。

7.1.5 现浇板内不宜预埋水管。当预埋其它管线时,应布置在板上、下两层钢筋的中部,并宜与钢筋成斜交布置。沿管线方向在板的上下表面各加设一道φ4@100宽600mm的钢丝网片予以补强。严禁三层及三层以上管线交错叠放,电线、电缆导管直径大于20mm时宜采用金属导管。预埋管线最大外径不应超过1/4板厚。板断面每米预埋管数量不超过3根。

7.1.6 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尺寸不宜大于240mm×240mm,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不宜大于300mm。

7.1.7 住宅长度大于40m时,宜在现浇板中部设置后浇带,后浇带及其两侧应设置加强钢筋。 7.1.8 露台、厨房、厕所现浇板以及跨度不大于2m的多跨连续单向板均宜设置通长面筋。

7.1.9 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抗温度收缩钢筋,洞口削弱处应每侧配置附加钢筋,钢筋数量不能少于2ф16(上下层网片均设置)。 7.2 施工

7.2.1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认真编制混凝土浇筑方案,尽量避开每天的高温时段。

7.2.2 水泥宜优先采用早期强度较高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批次、出厂日期和进场的数量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 7.2.3 选用外加剂时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工艺及气候条件,结合混凝土的材料性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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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388—2009 比以及对水泥的适应性等因素,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能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外加剂,其减水率不应低于12%,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掺量应根据试验确定。

7.2.4 预拌混凝土现浇板宜采用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减缩剂。预拌混凝土中应控制中粗骨料(石子)的用量,每立方现浇板中粗骨料的用量不少于1000kg。预拌混凝土中应控制混凝土的砂率,混凝土的砂率宜控制在40%以内。现浇板的混凝土应采用中粗砂,严禁用细砂。

7.2.5 合理选择混凝土的配合比,测定其坍落度损失值,合理确定浇筑顺序和施工缝的留置。坍落度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条件下,尽量采用较小的混凝土坍落度;现浇板的混凝土坍落度宜小于120mm;高层建筑上部现浇板的坍落度不宜大于180 mm,多层及高层建筑底部现浇板的坍落度不宜大于150 mm。 7.2.6 现浇板的混凝土单方用水量不得大于80 kg/m,水胶比应尽量采用较小的水胶比,混凝土水胶比不宜大于0.6。普通强度等级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宜为270~450kg/m,高强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宜大于550kg/m。

7.2.7 预拌混凝土现浇板中可采用添加纤维措施增加混凝土的抗拉强度。预拌泵送混凝土进场时应按检验批检查入模坍落度,当有离析时应进行二次搅拌,搅拌时间由试验室确定。严禁向运输到浇筑地点的混凝土中加水。

7.2.8 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符合设计要求。阳台、雨篷等悬挑现浇板的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00mm的钢筋支架或垫块,保证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不移位。

7.2.9 现浇板板面钢筋(包括分离式配置的负弯矩短筋)必须设置钢筋支架,其纵横向间距不应大于700mm(即每m不得小于2只);对于ф8以下钢筋,支架的间距应控制在600mm以内(即每m不得少于3只)。

7.2.10 在混凝土初凝前应进行2次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2~4次压抹,宜采用机械磨光机抹平。 7.2.11 现浇板的养护和保温措施,应保证构件与外界温度梯度在25℃范围内。混凝土浇筑后,应在12h内进行覆盖和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天;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的混凝土,不得小于14天。夏季应适当延长养护时间,以提高抗裂能力。冬季应适当延长保温和脱模时间,使其缓慢降温,以防温度骤变、温差过大引起裂缝。

7.2.12 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MPa时,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当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0MPa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堆放重物。堆放重物时应减轻对现浇板的冲击影响。 7.2.13 施工缝、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除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缝应设在对结构受力影响较小的部位。伸缩后浇带的混凝土浇筑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至少60天后进行,其湿润养护时间不少于15d。

2.后浇带的支撑系统必须自成体系,严禁“拆后再撑”,防止形成悬挑构件。 3.先期施工的后浇带处梁板内漏浆的混凝土必须清理干净,楼板处应凿成阶梯状。

7.2.14 模板及其支架的选用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自重、侧压力、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荷载,以及上层结构施工时生产的荷载。边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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