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森林火灾案件 下载本文

浅析森林火灾案件现场勘查

森林火灾不仅对保贵的森林资源造成严重破坏,使生态环境恶化,还直接威胁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保护森林资源,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及时查处肇事者,森林火灾案件现场勘查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如何掌握森林火灾的发案规律和现场特点,提升森林火灾案件现场勘查质量,高效完成这项工作任务,是森林公安机关面临的一大课题。

森林火灾是指自然或人为火源引起森林、林木、林地的植被自由燃烧并失去人为控制,对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和损失的一种灾害性案件。这类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火灾的人为性和多样性

本地森林火灾的起因基本为人为火源,极少为雷击火。人为火源中又多为人们生产、生活用火的不慎失火引起,少数为儿童玩火和痴呆弄火,故意纵火案极少。生产性火源包括烧田埂草、造林炼山、烧荒烧灰,占总数的70%,非生产性火源包括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烧火取暖和小孩玩火、痴呆弄火,占总数的30%。

二、案发时间相对集中

本地森林火灾一般发生在春秋两季,即每年11月至次年4月的森林防火期内,发生次数占全年总数的92.8%,而非森林防火期的5~10月份发生次数仅占总数的7.2%。其原因是春冬季气候干燥,草木干枯,可燃系数大,而夏秋季雨水充沛,草木生长旺盛,含水量高,相对较难燃烧。生产性用火也较集中,如烧荒烧灰以马铃薯下种时节为多,烧田坎草集中于春耕备耕的三四月份,上坟烧纸集中于清明节前后几天,吸烟等火源起火则没有规律性。

三、起火地点的不定性

与北方林区不同,本地村庄、人口密集,林田交错、林区道路四通八达,林区人为活动频繁,晴早大风等高火险天气,路上行人乱丢烟蒂易起火,农事用火不慎易失火。一些远离村庄的地方,起火后发现、扑救不及时,易酿成大火灾,同时肇事者由于未发现起火而离开现场,或一时不能

1

扑灭而逃离现场,给侦查工作造成困难。 四、起火地点与原因的关联性

起火点位臵与起火原因有一定的关联性,如在林区道路边起火的常为吸烟乱丢烟蒂引起;田边起火多为烧田埂草引起;清明节前后坟墓附近起火的基本上是上坟烧纸引起。 五、火灾现场破坏严重

森林火灾发生后,及时扑灭火灾,成为首要任务。一般扑救人员对如何保护火灾现场,便于侦查破案考虑较少,所以现场破坏严重,而且有价值的物证,如火柴梗、烟蒂等常被烧尽,给侦查取证带来很大困难。 森林火灾案件现场是指森林火灾的发生地及遗留与起火原因有关痕迹物证的场所。火灾的发生地应理解为火灾发生到火熄灭整个相连续的火场,遗留与起火原因有关痕迹物证的场所,不仅包含火场内起火部位、进出路线,也包括火场外相关的行为、物品和可疑事件等涉及的场所。森林火灾现场由八要素构成:现场时空、林火气象、森林植被、地形地貌、现场火源、痕迹物证、行为迹象及环境变化。森林火灾案件现场的特点:现场暴露性 、现场破坏性、 时空追溯性、勘查前瞻性、火源特定性及火因关联性。

一、森林火灾案件现场勘查的任务

森林火灾案件现场勘查是指森林公安机关的侦查、技术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和调查访问等方法,对与森林火灾案件有关的时空、人、事、物等进行实地勘验检查和调查访问的一种侦查活动。

为保证现场勘查工作顺利进行,勘查人员要明确现场勘查的任务:起火时间;起火地点;最初起火区域当时林火气象;最初起火部位的痕迹物证及与火场内外人、事、物的内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勘测查明灾后火场范围、火烧迹地面积,调查火场内烧毁木、烧死木、烧伤木、未伤木等林木损失;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现场实验报告等。

二、森林火灾案件现场勘验重点

森林火灾案件现场勘验,是指森林公安机关的现场勘查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运用人体感官和科学技术手段,对与森林火灾案件有关的环

2

境、场所、痕迹、物品、人身、尸体等所进行的勘验、检查、测量、提取和分析评断的一种侦察活动。

(一)现场环境的勘验:现场方位、地形地貌、过火面积、火场态势、气象情况、植被状况、火灾种类及道路交通等。

(二)起火部位的勘验:1.依据现场时空和火势勘验;2.依据卫星热点和图片勘验;3.依据地形地貌和植被资源勘验;4.依据案前资料勘验; (三)关联现场的勘验:1.进出路线 ;2.现场车辆 ;3.有关场点 ;4.嫌疑人住所

(四)痕迹物品的勘验 1.燃烧痕迹 (1)燃烧痕迹的特点

由于现场承痕体多数为可燃物,其自身形成燃烧痕迹的同时,也会产生热、烟、灰等,在周围或蔓延方向的承痕体上也会留下热辐射和烟熏等痕迹。因此,现场燃烧痕迹具有彼此关联的特点。

受可燃物的种类、含水率及气象、地形、人为干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地表火、树冠火或地下火均可反映出燃烧痕迹的轻重、边界、形状、面积和蔓延方向。

森林火灾从发生、发展到熄灭整个燃烧过程,燃烧痕迹也是随其时空变化而发生变化。从查明火因的角度,反映最初发生火灾部位的燃烧痕迹特征应该是勘验重点。

在各种客体上因燃烧产生痕迹的同时,也会产生与燃烧有关的伴生痕迹。

(2)燃烧痕迹的勘验

燃烧痕迹的一般勘验。根据可燃物的燃烧规律和燃烧痕迹种类特点,大多数现场的火场边界清楚,烧损植被或房屋设施等燃烧痕迹特征明显稳定。

燃烧痕迹的重点勘验。最初起火部位的燃烧痕迹应是实地勘验的重点,也是获取火源和起火原因信息的主要渠道。根据现场环境的勘验和现场访问掌握的情况,勘验中要本着先静后动、先地面后空间、先易后难的基本

3

原则,按步骤进行逐段、逐片、逐层地观察检测和临场讨论分析。 2.现场足迹

(1)寻找现场足迹重点部位

勘验中要着重在现场破坏少,未燃烧或烧损较轻,承痕地面塑性条件好,与起火原因有关的人员活动迹象明显区域寻找。 (2)现场足迹的发现和提取

森林火灾案件现场的足迹,一般都会受到自然或人为的破坏。但勘验中只要认真细致观察,注意重点部位地面和相关物体的变化,逐层剥离覆盖上面的杂草、树叶、碳灰等,就可能发现条件较好的足迹。提取方法采用照相录像、测量描绘等方法提取,具备条件的要制模。如果是多枚残缺足迹要尽多提取,成趟足迹要检验步幅、步态特征并作好记录。 3.工具痕迹

(1)寻找工具痕迹重点部位

一般野外用于生产、生活的工具痕迹比较复杂,发现与起火原因有关的工具痕迹,重点部位是最初起火区域相关的承痕体、进出现场路线、从主体现场移出物品、有关人员活动场点等。 (2)工具痕迹的发现和提取

多数工具痕迹在自然光下调整观察角度即可发现,因森林火灾案件现场工具痕迹很容易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勘验中要特别注意多处工具痕迹相互联系,从出现部位、新旧程度、颜色变化、痕迹特征等加以鉴别。工具痕迹的提取方法多选用拍照、测绘、制模和原物提取。 4.其它类痕迹

除上述以外,现场勘验中有时也会遇到机械磨擦、玻璃破碎、纺织品、绳索、动物蹄迹、电线短路、雷击、爆炸、枪弹、化学品腐蚀、燃烧伴生痕及监控视频、通讯等电磁痕迹。勘验中要根据各种痕迹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方法发现和提取。 5.现场物品

是指森林火灾案件现场中可能与火源或起火原因有关的物品。为了减少或避免错过发现提取物证的时机,现场勘验中要注意发现相关物品,经

4

识别提取对确定起火部位及起火原因,查证嫌疑人等具有重要意义。现场常见的物品有:各种工具、机械或机械部件、电力设施、生活用品、聚光透镜、山特产品、微量物质、生物检材等。

三、人身检查

一般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具备产生火源时空条件,或具有放火因素嫌疑人的检查,包括衣着、携带物品、人体等方面的检查。二是对被火灾烧伤的人员进行伤情检查,包括救火或未来得及撤离火场被烧伤的人员,确定伤情和伤残程度。 四、尸体检验

当遇有尸体的森林火灾案件现场,要参照命案现场勘查程序进行勘验,指派或聘请具有资质的法医参加现场勘验检查。通过对现场环境、尸体姿势、衣着状况、携带物品、尸体现象、损伤状况等进行详细的勘验检查。为确定尸源、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分析其生前活动、尸体与燃烧痕迹及最初起火部位时空关系,评估火灾损害程度等提供依据。

五、森林火灾案件现场访问重点 (一)现场访问的对象

1.发现起火人、报案人和火灾现场保护人员;

2.防火护林员、火情瞭望台工作人员和森防指挥部值班员; 3.最先到火场扑救的人员; 4.起火前后现场滞留人员;

5.熟悉灾前起火部位及周边情况的人员;

6.受灾人或受灾单位负责人及现场附近居住人员; 7.发案区域防火检查站点及防火巡护检查人员; (二)现场访问的重点

1.基本案情的访问:起火时间;起火地点 ;发案过程;现场环境。 2.火源火因的访问:火源种类;起火原因。 3.疑人疑事的访问:可疑人员;可疑事件。

4.痕迹物品的访问:现场有关痕迹的调查验证;现场有关物品的调查验证。

5

5.损失伤亡的访问

六、 森林火灾案件现场分析重点 (一)分析产生火源的时空 1.依据发现火情的时间地点分析; 2.依据森防林火监控系统信息分析; 3.依据电子通讯和数码影像分析; 4.依据现场环境和痕迹物证分析; 5.依据火烧迹地的形状分析; 6.依据林火蔓延速度分析;

7.依据现场重建和模拟实验结果分析; 8.依据火源的载体分析; (二)分析起火的原因 1.分析火源能量;

2.分析可燃物; 3.分析引燃起火过程; 4.分析有关人、事、物; (三)分析火灾的性质

1.依据火源与环境的关系分析; 2.依据火源与行为的关系分析; 3.依据火源与事件的关系分析; 4.依据火源与物证的关系分析; (四)分析行为人个人特点

1.依据产生火源时空划定地域范围; 2.依据火源种类划定人员范围; 3.依据现场信息分析行为人特点; 七、侦查要点

森林火灾案件侦查,要做到“快、全、细”,以争取侦查工作的主动权。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尽快展开侦查

6

由于森林火灾现场易遭破坏,如遇下雨更难取证。同时犯罪嫌疑人一旦逃逸,也很难查找。所以接到火情报告,赶赴现场扑救的同时,就应考虑并着手侦查。在火势已被控制,或扑救力量充足的情况下,应安排一定警力投入侦查。侦查的步骤:一是向最先发现或到达现场的人及附近群众调查了解起火时间、地点、原因和嫌疑人;二是查找起火点,搜集有关证据;三是嫌疑人尚未离开现场的应予控制,已离开现场的,应根据案情,必要时采取措施,抓获嫌疑人到案;四是及时查清火灾受害面积,林木损失等有关情况。

(二)调查面要广、全

森林火灾案件的侦查,要进行全面调查,特别是损失重大,起火原因、嫌疑人不明的重大疑难案件,更要扩大调查面,对附近村庄群众进行全面调查。如可能是生产用火引起的,可从起火点附近的田、地是谁种植,谁可能到该处活动查起;如可能是行人吸烟引起的,可从在起火时间内该路段来往人员情况着手调查;如可能是上坟烧纸引起的,应从查找坟主入手。 (三)侦查工作要细致

一是现场勘查要细致,根据当时风向、风速、地形和林火延烧方向、知情者提供的情况等找准起火点,在起火点及其附近仔细寻找,勘验点火物、引火物、被破树枝及刀具等有关物证。二是向知情者调查要细致,一些知情者往往由于火灾与已无关,或与嫌疑人有这样那样关系,或惧怕报复等原因而不愿提供证言、线索,调查人员要做深入细致的教育说服工作。同时被调查人员的言谈中,必然会有所流露,可以发现一些有价值的东西,进而作深查细问。三是森林火灾损失调查要细致、准确,火灾损失情况涉及到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和赔偿等问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技术规程进行勘测、计算。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