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规划 下载本文

(1)城市建成区域

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建成区内部存量土地挖潜,对废弃、破旧厂房等进行改造利用,避免增量土地的盲目扩展。规划期内,核心地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8000公顷之内。

沿江地区禁止规划布局污染环境的产业,沿江现有污染严重的企业应逐步搬迁。

有序引导城市发展,分期、分批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城市建成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利用,要符合城市规划,其建设规模和开发方式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严格控制。

提高绿化水平,建设用地区域的绿化覆盖率不应低于35%。

(2)重点小城镇区域

坚持“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的原则,积极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建设特色小城镇。

沿江小城镇的产业布局以高科技产业、高水平的第三产业为主,禁止建设有污染的项目,严格控制沿江新的污染源的产生。限期治理污染企业或实施搬迁。

非沿江的小城镇根据区位特点和自身优势,城镇工业用地以承接城区转移工矿业或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等特色产业为主。

规划根据市场条件开发价位较低的经济适用房住宅,吸引周围乡村地区人口向城镇集中,为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提供空间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3)乡村地区(含部分工矿点)

开展乡村居民点整理,散户农户(20户以下)应逐步撤并,向中心村集中,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农村居民点人均建

设用地应由现状的200平方米调减到规划期末的人均140平方米以内。其建筑风格要保留地方特色,其周围应实行环境美化,塑造整洁、干净、舒适的现代化新农村形象。

2.基本农田保护区

(1)本区土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管理,鼓励区内其它用地转为基本农田或为基本农田服务的用地,按照规划保留现状用途的其他零星用地,不得再擅自扩大用地面积。

(2)严格控制区内基本农田转变用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严格审批,并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

(3)禁止毁坏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

3.江湖平原高科技生态农业区

(1)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

(2)减少农药和化肥的施用,增加有机肥施用,发展绿色无污染农业,降低农地污染。

(3)一般耕地应实行平整改良,以实现规模化、生态化和高效化,同时创造美丽的田园景观,建设高产、高科技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区。

(4)通过农业生态工程建设、休闲农业建设、农田园林建设,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建成集旅游、休闲、度假、垂钓、保健、科研于一体的综合休闲观光农业园区。

4.城市生态绿地

(1)禁止森林砍伐和破坏林地,尤其应加大对天然林和原生植被的保护,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的形式加以保

护。

(2)优化林种结构和林相结构,大力发展经济林、水保林和风景林,减少用材林。

5.岗地-丘陵农林景观区

(1)山坡地开垦要防止水土流失,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山地丘陵区应严禁开垦,避免因破坏山区植被,而引起土地沙化、水土流失、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恶化所带来的自然灾害。土层深厚的缓坡地,根据需要采取水土保护措施,可开垦为耕地。坡度超过15°的不可再垦为耕地,规划利用其种植多年生牧草,并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条件下栽植多年生果树。坡度超过25°以上的应保持原植被或植树造林,禁止开垦。对于各种土地利用都应规定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要求。

(2)宜林荒山荒地应全面绿化,低洼的农田应退田还湖,坡度在25°以上的耕地必须退耕还林,5°-25°的耕地可退耕还林。

(3)农业耕作以横坡耕作取代竖坡耕作,发展林粮间作,培育发展特色、优质的农产品。

(4)在水土流失的重点地区,应积极实施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

6.未利用地

(1)地面坡度25度以上地区及土层厚度80厘米以下、地面坡度20度以上的花岗岩、砂砾岩、紫色页岩地区规划为禁止开垦区。

(2)规划确定的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地区规划为禁止开发区。

(3)政府确定的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规划为禁止开发区。

第三十六条核心地区的三市结合部土地利用和开发控制的要求

1.作为三市的绿心和城市生态保护区,禁止各类工矿建设,可以规划为森林公园和旅游休闲用地,并适当进行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设成为以生态、旅游为主,辅以低密度建设控制的城市生态屏障区。 2.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长、栖息地。依据区内的湿地、林区、浅丘群中的动植物资源分布格局及规划的环境功能要求,结合特殊地形划定永久性生态保护区,严禁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 3.保留位于长株潭城市群相向发展地区的耕地,利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对其进行生态工程建设,发展绿色旅游农业。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美学等多重功能。规划期末将三市相向发展地区建设成集生态涵养和旅游休闲、度假、垂钓、保健、科研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绿心,以及城市发展的绿色屏障保护区。 产业发展和布局规划

第三十七条产业发展的总体原则

1.坚持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要求。

2.坚持尊重产业发展规律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的要求。

3.坚持可持续发展要求。

4.强调保障就业和提高城市群内农民收入。

5.坚持集中发展和园区化控制原则。

第三十八条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