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区域城镇发展的空间组织
保持和加强以京广铁路、京(武)广客运专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及湘江生态经济带为主轴线的突出地位,继续促进这条轴线的集聚和辐射作用,以这条轴线为核心和纽带促进三市经济的一体化;
积极打造两条次轴线(即以319国道、320国道和上瑞高速公路为轴带),作为次级密集发展轴带和主轴线的补充,规划期内较大幅度地推动沿线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促进区域城镇的协调发展和城镇等级结构的改善;
同时,以两条辅轴(即湘乡—韶山公路和106国道)为纽带,联系和辐射广大的三市市域地区。
规划最终形成以长沙、株洲、湘潭为核心和中心结点的放射状城镇布局,以三纵两横(即一主两次两辅)夹绿心的“冉字型结构”支撑起整个区域的城镇发展空间。
第十六条区域城镇发展的等级结构规划
长株潭地区城镇将形成省域中心城市组群(属于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区域次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建制镇四级结构。
1.第一级—省域中心城市组群
即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是一个由长、株、潭三市城区和若干紧密关联的周边组团构成的多核组团式中心城市,共同承担省域中心城市的功能(含长沙县城区、望城县城区、湘潭县城区和株洲县城区和若干小城镇)。
2.第二级—区域次中心城市(共8个)
一是包括韶山城区、浏阳城区、宁乡城区玉潭镇(即宁乡县城)、醴陵城区、湘乡城区、攸州城区(原攸县县城),是本地区省域中心城市以外、具有县和县级别以上地域范围意义的区域性次级中心城市,共6个。
二是包括茶陵县县城(城关镇)、炎陵县县城(霞阳镇)等县域中心城市,共2个。
3.第三级—重点城镇(共47个)
一是包括具有省级影响的重点城镇15个:
包括长沙市域的朗梨镇、金井镇、永安镇、大瑶镇、官渡镇、双凫铺镇、花明楼镇;
湘潭市域的花石镇、棋梓桥镇、中路铺镇、虞塘镇、;
株洲市域的白兔潭镇、网岭镇、皇图岭镇、界首镇。
二是包括具有地级市市域影响的重点城镇32个:
包括长沙市域的铜官镇、桥驿镇、莲花镇、镇头镇、江背镇、青山铺镇、黄兴镇、福临镇、路口镇、横市镇、夏铎铺镇、煤炭坝镇、回龙铺镇、流沙河镇、灰汤镇、黄材镇等;
湘潭市域的青山桥镇、楠竹山镇、茶恩寺镇;
株洲市域的黄獭嘴镇、泗汾镇、古岳峰镇、王仙镇、均楚镇、黄龙镇、酒埠江镇、渌田镇、腰陂镇、虎踞镇、湖口镇、水口镇、洮水镇。
4.第四级—一般建制镇(85个)
在现有基础上通过行政区划的适当调整,进行撤乡并镇而成85个一般建制镇(对三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制镇设置数量略有调整)。
第十七条区域城镇发展的主要功能体系
规划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作为省域中心,将成为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和现代化、生态型的网状城市群。
1.长沙城区:
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我国中部地区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长株潭城市群的核心片区之一。
2.株洲城区:
国家的交通枢纽,湖南省的重要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物流中心,具有较强区域服务职能和山水生态特色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城市。
长株潭城市群的核心片区之一。
3.湘潭城区:
长株潭城市群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湖南省重要的工业、科教和旅游城市。长株潭城市群的核心片区之一。
湘潭县是中国的“湘莲之乡”,县城易俗河镇是地区性农副产品转运加工基地及商品集散地,是集工业、商贸、科技于一体的多功能园林化城市。
4.韶山城区: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重点发展旅游业,并推动交通运输业、服务业、旅游型工业的发展。
5.湘乡城区:
湘潭市重要工业基地,重点发展铁合金、铝合金为主的冶金工业以及高标号水泥为主的建材工业,积极发展皮革加工、啤酒等行业为主的轻工业,加快发展以水府庙旅游区为主的旅游业。
6.浏阳城区:
以烟花生产及其配套产业为主,相应发展轻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以及特色手工业等,长沙市域的综合型次中心城市。
7.宁乡城区:
以食品、轻工、机械、化工和建材工业为主,长沙市域的综合型次中心城市。
8.醴陵城区:
以陶瓷、烟花产业为主导的山水园林城市,湘东—赣西物流中心。
9.攸州城区:
株洲南部重要的商品流通基地,以化工、建材、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的市域中南部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