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的投资力度。坚持“按需计划、巩固基础、发展专业、保证重点”的原则,在确保各类教学实验(实训)保质保量全面开出的前提下,今后几年集中资金建设重点专业实验(实训)室、迅速提升专业实验(实训)室的装备条件,实现实验(实训)室工作整体上台阶的工作目标,实现实验(实训)室建设跨越式发展。注意把实验(实训)室建设与实验(实训)室管理、改革结合起来,以建促改、以建促管,促进实验(实训)室管理水平的提高。注意把实验(实训)室建设与新增专业建设结合起来,扶持和培养社会急需的新专业,使新专业迅速成为学院事业发展增长点。
(四)扩大开放、加强协作,促进资源共享
实验(实训)室开放不仅是提高实验(实训)室效益、也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在广泛吸取兄弟院校教学实验(实训)室实行开放经验的基础上,先在院内个别系(部)的实验室试点,然后逐步向全院各实验室推广过渡。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要加强对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的研究,及时解决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给予开放经费和有关政策上的保证,稳步推进实验(实训)室全面开放。
(五)加强实验(实训)室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实训)室管理水平 实验(实训)室管理是综合性很强的工作,继续完善实验(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实现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是今后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全院所有教学实验(实训)室,要逐步形成由专职教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的相对独立的体系,试行实验(实训)室主任负责制,人、财、物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建立健全实验(实训)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验(实训)室信息、资产等方面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努力提高实验(实训)室管理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细化、明确实验(实训)室教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做到科学设岗、合理定编、竞争上岗,完善实验(实训)室人员的考核办法,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切实加强对实验(实训)室人员经常性的岗位考核,考核结果与他们的待遇持钩。建立院内大型仪器协作共用,提高仪器的利用率,做到科学管理,增强活力,共享资源,发挥效益。
(六)开展实验(实训)室服务工作水平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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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等学校专业实验室评估标准(试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相应的实验(实训)室评估标准、开展实验(实训)室服务工作水平评估,充分发挥评估的导向,促进和激励作用。
(七)建立“校企合作”的良性运行机制
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促使“工学结合”教育正常运转,健康发展。在校企双方“合作链”的巩固上下功夫,走内涵发展之路,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提高对企业发展的技术贡献率,使企业感到学校和企业的合作是双赢的事业,学校并非只是一个企业资源的“索取者”,而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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