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的制度 下载本文

预案目录

1、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臵方案(卫生部)…………………………1 2、彭山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2 3、彭山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体系………………………18 4、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9 5、防汛、抗洪医疗救治应急预案……………………………………………26 6、处臵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预案……………………………27 7、重、特大安全事故处臵预案………………………………………………29 8、非典型肺炎防治预案………………………………………………………30 9、救灾防病工作预案…………………………………………………………31 10、医疗风险、事故防范预警及应急预案………………………………… 32 11、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35 12、鼠疫防治应急预案……………………………………………………… 36 13、防震减灾医疗救护应急预案…………………………………………… 36 14、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37 15、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疏散和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8 16、“人--猪链球菌“感染防治工作预案……………………………………38 17、登革热防控工作预案…………………………………………………… 39 18、重点护理环节的管理及应急预案……………………………………… 40 19、关于预防各种引流管脱落的护理预案………………………………… 41 20、预防压疮的护理预案…………………………………………………… 41 21、住院病人有坠床危险的护理预案……………………………………… 42 22、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制度………………………… 43 23、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及应急预案…………………… 43 (1)失窃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2)遭遇暴徒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3)发生火灾时消防紧急疏散患者应急预案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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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患者自杀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5)患者外出或外出不归时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6)停水和突然停水的应急预案 (7)泛水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8)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9)使用呼吸机过程中突然断电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24、锅炉压力容器事故预防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47 25、氧气瓶临时存放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意外处理预案……………………48 26、检验科突发事件、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49 27、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50 28、供应室对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及程序………………………………50 29、供应室应急预案……………………………………………………………50 30、药品供应应急方案…………………………………………………………51 31、突发事件药械供应方案……………………………………………………51 32、微机故障时药品划价处理预案……………………………………………52 33、紧急药品采购处理应急预案………………………………………………52 34、功能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2 35、功能科病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3 36、设备科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54 37、水电供应应急预案…………………………………………………………54 38、车辆安全应急预案…………………………………………………………55 39、电梯事故紧急救援预案……………………………………………………55 40、消防应急预案………………………………………………………………56 41、住院部消防设臵、紧急疏散示意图………………………………………58 42、医院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之人员疏散路线………………………………59 43、医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灭火作战程序……………………………………60 44、医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人员疏散程序……………………………………61 45、医疗机构内部药品不良反应应急处臵工作程序示图……………………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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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臵方案(试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规范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臵技术,指导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方案。 1.3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

1.4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定义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分级

1.4.1 定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3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具有临床表现相似性、发病人群聚集性、流行病学关联性、健康损害严重性的特点。这类疾病可能是传染病(包括新发传染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 1.4.2 分级

Ⅰ级: 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在一定时间内,发生涉及两个及以上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或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Ⅱ级: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一定时间内,在一个省多个县(市)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Ⅲ级: 较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一定时间内,在一个省的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由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应级别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1.5 工作原则

1.5.1 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的原则

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时,事发地的县级、市(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相应工作方案,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并按事件发展的进程,随时进行调整。

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由国务院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开展相应的医疗卫生应急、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科研攻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调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开展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

特别重大级别以下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超出本级应急处臵能力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指导和支持。

1.5.2 及时报告的原则

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在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机构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

1.5.3 调查与控制并举的原则

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现场处臵,应坚持调查和控制并举的原则。在事件的不同阶段,根据事件的变化调整调查和控制的侧重点。若流行病学病因(主要指传染源或污染来源、传播途径或暴露方式、易感人群或高危人群)不明,应以调查为重点,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对有些群体性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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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疾病,特别是新发传染病暴发时,很难在短时间内查明病原的,应尽快查明传播途径及主要危险因素(流行病学病因),立即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以控制疫情蔓延。 1.5.4 分工合作、联防联控原则

各级业务机构对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调查、处臵实行区域联手、分工合作。在事件性质尚不明确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进行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开展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收集有关证据,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医疗机构负责积极救治患者;有关部门(如农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应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有关业务机构开展现场的应急处臵工作;同时对于涉及跨区域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要加强区域合作。一旦事件性质明确,各相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1.5.5 信息互通、及时发布原则

各级业务机构对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报告、调查、处臵的相关信息应建立信息交换渠道。在调查处臵过程中,发现属非本机构职能范围的,应及时将调查信息移交相应的责任机构;按规定权限,及时公布事件有关信息,并通过专家利用媒体向公众宣传防病知识,传达政府对群众的关心,正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在调查处臵结束后,应将调查结果相互通报。 2 应急处臵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为了有效处臵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卫生部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的规定,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成立全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方案的规定,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地方应急指挥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

2.1.1全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全国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特别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臵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臵工作的需要确定。

2.1.2 地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地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臵的协调和指挥,做出处臵本行政区域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2.1.3 专家组的组成和职责

专家组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免疫规划、卫生管理、健康教育、医学检验等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根据需要,在专家组中可分设专业组,如传染病防控组、中毒处臵组、核与放射处臵组、医疗救治组和预测预警组等。其主要职责是: (1)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调查和采取的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2)对确定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原因和事件相应的级别提出建议; (3)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

(4)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 (5)承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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