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规划 下载本文

中共新邵县委 新邵县人民政府

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

规划(2011-2015)》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新邵县委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26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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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

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中发【2011】6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湘发[2011]12号)和《中共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的要求,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法制新邵建设,保障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富民强县战略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全面落实依法治县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制新邵,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全民守法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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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推进依法治理,为我县加快后发赶超步伐,开创科学发展、富民强县新局面,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适应全社会和广大公民对加快法治建设的期待和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实践,大力宣传宪法,传播法律知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党和国家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努力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建设的法治化目标。

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法治新邵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服务后发赶超战略,服务“四化两型”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从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中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普法并举,力行法治。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更加突出依法治理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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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会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镇乡、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领域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重点内容,制定相应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克服形式主义,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应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需求,把握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创新方式方法,体现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继续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认识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县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和统一意识以及民主法治观念,加强以权利与义务为核心的公民意识教育,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推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增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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