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2013修改最终版 下载本文

实施。

4.5.2行政人事处应及时安排内审员对纠正和纠正措施计划的实施及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4.6 审核汇总分析

4.6.1 行政人事处每年末应对全年的内部审核情况归纳总结并予以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4.6.2 报告内容包括:审核计划完成情况,不合格项汇总分析、纠正及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情况、对体系评价、薄弱环节分析和体系改进建议等。 4.6.3 特殊情况下追加的审核应按本程序4.2-4.5执行。5 相关文件 6 记录

《年度内审计划》 《内审实施计划》 《内审检查清单》 《内审现场审核记录》 《不符合报告》 《内部审核报告》 《会议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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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运行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LQ-CX-10)

1 目的

对综合管理体系的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证实过程是否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通过监视和测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以持续保持预期的过程能力,最终确保产品的符合性和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2 范围

适用于对综合管理体系各相关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3 职责

行政人事处负责监督各部门进行相应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各部门负责所主管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4 程序内容

4.1 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4.1.1 根据公司生产工艺特点,确定对以下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并规定相应的责任部门: 对于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和确定过程和服务提供过程,由市场营销处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于供方控制过程:由物资供应处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于生料制备、熟料煅烧、水泥粉磨、水泥包装过程:由质量控制处和生产技术处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于产品的检验和试验过程:由质量控制处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于设备控制过程:由设备保全处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于生产控制过程:由生产技术处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于监视测量装置的校准和维护:由设备保全处和质量控制处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于人力资源控制过程:由行政人事处进行监视和测量;

4.1.2 上述过程监视和测量的项目在《部门目标分解和测量》中规定。 4.2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过程监视和测量 4.2.1 监测类别 4.2.1.1 管理性监测

a. 体系运行情况的日常监控; b. 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完成情况;

4.2.1.2 技术性监测:具体项目见本文件附表。 4.2.2 监视与测量方法

4.2.2.1 各部门每月末对相关运行控制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实施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指环保和安全的现场检查,下同),并填写《内部检查通报》。

4.2.2.2 生产技术处应每季度对各部门相关运行控制程序和作业指导书及目标指标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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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效性进行抽查,并填写《内部检查通报》。 4.2.3 监测和测量的结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传递。

4.3 行政人事处应监督各部门定期进行所主管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各过程的监测所发现的不符合依据《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5 相关文件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部门目标分解和测量》 6 记录

《内部检查通报》 各种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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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序号 监测项目 责任部门 频次 01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 生产技术处 1次/年 02 作业场所噪声强度 生产技术处 1次/年 03 起重机械检测 设备保全处 1次/2年 04 压力容器检测 设备保全处 1次/2年 05 厂内机动车年检 设备保全处 1次/年 06 电气设备接地电阻检测 设备保全处 1次/年 07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检 行政人事处 1次/2年 绝缘棒、接地棒、绝缘鞋、 08 绝缘手套、测电笔的绝缘检测 设备保全处 1次/年 09 继电保护校验 设备保全处 1次/年 10 高压绝缘试验 设备保全处 1次/1-3年 11 消防设施年检 生产技术处 1次/年 12 职业病体检 生产技术处 1次/年 13 避雷系统检测 设备保全处 1次/年 14 饮用水水质检测 生产技术处 1次/年 15 粉尘及废气排放检测 生产技术处 每年一次 16 厂界噪声检测 生产技术处 每年一次 17 电、煤消耗 生产技术处 每月统计一次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性监测项目及周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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