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于采取本协议条款八之第2条“播前付款”方式的甲方,在协议执行期内,甲方广告实际播出量未达到本协议总金额时,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全额扣除协议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十一、广告限时
由于乙方须严格执行国家广电总局_________号令中关于广告限时的规定,因此,如遇乙方广告超时或广告满档,甲乙双方应就广告段位和广告价格另行协商。此情况的出现将不视为乙方违约。
十二、保密规定
本协议的所有内容为双方的商业机密,各方均必须约束其所属工作人员,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或部分内容透露、披露或者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十三、意外事件处理
因政府原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乙方媒体电视节目临时调整或停播,乙方应尽量提早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问题,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十四、其它
1.本协议履行期间,若任何一方提出变更、修改、补充本协议任何条款时,均须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对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及企业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_____电视台_____年一类广告单一品牌优惠政策》及《_____电视台_____年专题广告价格及优惠政策》约定之内容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第 5 页 共 6 页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定日期:
广告发布单位(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定日期: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