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实中的货币都是通过金融机构的业务投入到流通中去的。无论是现金还是存款货币,都是通过金融机构存款的存取、黄金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买卖、银行贷款的发放等金融业务进入到流通中去的,这与金属货币通过自由铸造进入流通已有本质区别。
(3)国家对信用货币的管理调控成为经济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在纯粹的信用货币制度下,信用货币都是银行的债务凭证,没有实质价值;而信用货币又都是通过金融机构业务活动进入流通的,不具有自发调节机制。因此,一旦信用货币的现实流通数量与客观必要数量不相一致,就会破坏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的对应关系。如果流通中信用货币过多,就会有一部分货币买不到商品,只能通过物价上涨来平衡商品与货币的对应关系,即出现通货膨胀;如果流通中信用货币过少,就会有一部分商品的价值不能实现,出现物价下跌,造成生产流通的萎缩,出现通货紧缩。为了保证货币流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必须由国家对信用货币加以管理和调控。由于中央银行具有“发行的银行”的职能,因此大多数国家都是由中央银行来管理信用货币的发行与流通,运用货币政策来调控信用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