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探讨 下载本文

5.6 标志灯的表面最小亮度不应小于15cd/m2,最大亮度不应大于300cd/m2,且最大亮度与最小亮度比不大于10:1。疏散照明灯从交流电源转到应急电源供电时,其光通量应不低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70%。

5.7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设有短路保护和模拟交流电源供电故障的试验无锁按钮,但不应设其他开关。

5.8 电池的再充电时间应不大于24h,并应有过充电保护。 5.9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能连续转换照明状态10次。

5.10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交流电源输入端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0MΩ,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 MΩ。 5.11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交流电源输入端与壳体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1500V历时60s的耐压试验。试验期间不应产生表面飞弧和击穿现象。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5.12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外壳、灯罩应选用非燃烧材料制造。内部连接线宜采用耐温大于105℃的阻燃导线。

5.13 标志灯上的颜色、图形、文字应符合GB 13495的要求。尺寸应按表1及附录A(补充件)选用。字宽不宜小于2/3A,字距不小于E。笔划宽度不应小于E,部分笔划可以适当加粗。 表1

注:A、B、C、D、E的含意见附表A。

5.14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能耐受住表2所规定的气候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后应符合下述要求:

a、 试样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 b、 按6.2条规定进行试验,并满足要求。

表2

注:1)-40±2℃的条件只适用于户外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5.1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符合其标志的防护等级要求。

5.16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能耐受住表3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后应满足下述要求:

a、 试样应无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b、 按6.2条规定进行试验,并满足要求。

6 试验

方法

6.1 试验的一般要注

6.1.1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按表4规定的试验程序进行型式试验。 表4

注:○号表示进行该项试验。

6.1.2 试样数三台,并在试验前予以编号。

6.1.3 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时,则各项试验均应在下列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 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96~106kPa。

6.1.4 受试样品在试验前应满足下列要求,方可进行试验:

a、 外表无腐蚀、涂覆层剥落、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b、 紧固部位无松动;

c、 图形、文字以及尺寸应满足本标准表1规定。 6.2 基本功能试验

6.2.1 按GB 9467要求测量标志灯的表面亮度,其结果应符合5.6条要求; 6.2.2 按GB 9467要求测量疏散照明灯的光源在额定电压供电时的光通量和转换到应急工作状态时的光通量,其结果应符合5.6条要求;

6.2.3 用记时器测量应急照灯具由交流电源供电断电到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转换时间,试验结果应

符合5.1条要求。 6.3 充、放电试验

6.3.1 断开交流供电电源,使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处于应急工作状态,并开始记时,待电池放电终止时,测量其工作电压。试验结果应满足5.2、5.5条要求;

6.3.2 使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充电24h,再次放电,试验结果座满足5.2、5.8条要求。

6.4 重复动作试验

连续10次使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由交流电源供电状态转换到应急工作状态。试验结果应满足5.9条要求。 6.5 绝缘电阻试验

6.5.1 通过绝缘电阻试验装置,分别对试样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予与壳体之间、电源插头(或电源接线端子)与壳体之间施加500土50V直流电压,持续60士5s,测量其绝缘电阻值。试验结果应满足5.10条规定。 6.5.2 试验设备

满足下列技术要求的绝缘电阻试验装置(在不具备专用测试装置的情况下,也可用兆欧表或摇表测试)。

试验电压 500士50V DC; 测量范围 0—500MΩ; 最小分度 O.1MΩ; 记 时 60土5S。 6.6 耐压试验

6.6.1 通过耐压试验装置,对试样交流电源输入端(或电源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进行耐压试验,以100—500V/s的升压速率升到1500V士10%,持续60士5s,观查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然后,以100—500V/s的降压速率使电压逐渐降到零。 试验结果应符合5.11条要求。 6.6.2 试验设备

耐压试验装置应满足下述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