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鲁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监 下载本文

(5)、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 (7)、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 4、见证取样员的岗位职责

⑴、在质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所监理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结构性能试验见证工作。

⑵、必须在现场见证进场原材料试验的取样见证,并按规定封存、监督送样。 ⑶、对涉及结构安全的砼、砂浆等试块按规范规定进行现场制作见证监督封存送样。 ⑷、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构配件结构性能试验进行现场见证。

⑸、对原材料、构配件等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复试报告先进行确认。 ⑹、建立健全原材料、构配件试验台帐。 5、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1)、审核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以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理应参与技术交底并记录交底情况。

(3)、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落实情况。

(4)、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建立岗位责任制,进行安全监理工作交底。 (5)、在会审施工图纸时,发现不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提出。

(6)、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是否有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建立的应急救援体系。

(7)、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8)、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作及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刚和工作情况。

(9)、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

(10)、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合格证、检测、验收、准用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不准投入使用。

(1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

(12)、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查施工单位对现场的防洪、防雷、防滑坡、坠落物等的有效控制,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

(13)、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会议上,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主要内容之一,评述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预防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14)、对高危作业,易发生安全事故源和薄弱环节等作为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宜采取旁站监理、跟踪检查和平行检验等手段,加大监督力度。

(15)、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规定正确使用,及时投入并必须用于安全措施上。对未按照规定施工该费用的或挪作他用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予以制止,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1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 (内建建[2007]118号)》的要求,分阶段进行自查自评。工程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安全实况和自查自评情况,认真、公正地进行审查评价,填写有关报表,并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备案。 (五)内部规章制度

工程监理工作的特点之一是公正性。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能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因此,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要有严格的要求,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如下的职业道德守则:

1、维护国家的利益和荣誉,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处理纠纷按照合同或相关协议约定进行;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工程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服务水平,保证监理工作成效;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和与工程相关的工作;

5、不同时在另外的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指定承包单位、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的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和任何方式的礼品、宴请、招待,严禁吃、喝、拿、卡、要恶性行为的发生;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服从总监正确的领导

第四章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一)基本工作程序

1.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程序

组建监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熟悉施工图纸、合同文件 参加设计交底 监理交底 检验施工测量放线 参加第一次工地例会、整理会议纪要 核查开工条件,签发开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