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造价是极其重要的。而施工阶段是业主投放投资最大的阶段,对项目造价格外明显,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造价控制方案,应重点抓好工作。
(6)、重视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 A、协助业主签定有利的合同;
B、加强合同管理,减少业主额外费用的支出; C、合同签署前对合同条文进行再审查; D、妥善处理合同问题;
E、随时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及时纠正。 (7)、施工阶段降低造价的途径 1)、重视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
2)、用技术经济的观点,从优化的角度,评价完善施工方案 ; 3)、认真办理现场技术经济签证工作; 4)、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5)、严格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程序; 6)、做好预(结)算的审核工作。 (8)、注意资金的时间效益
投资通过时间增值,产生效益,这对从事造价项目控制的监理工程师要特别引起重视,特别要致意控制好投资的流入顺序、时间、数量和流入速度。
(9)、风险管理和工程保险
工程项目的实施,受多种风险事项的困扰。在众多风险因素中,技术因素、人员因素、设备因素、材料因素和环境因素是引起风险事件发生的五个基本因素。所以欲想预防风险事件发生,减少风险事件发生后的损失,首先要对五大风险因素进行控制和管理。风险转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向保险公司投保——工程保险。工程保险与风险管理的其他手段是相辅相成的,互为补益的。只有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才能将风险及其损失降至最小。
(三)工程变更资金控制、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 1、工程变更管理与处理方法
(1)、工程变更的提出、审查、批准、实施等过程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2)、根据工程的需要并经发包人同意,指示承包人实施下列各种类型的变更: 1)、增加或减少施工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2)、取消施工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3)、改变施工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4)、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5)、改变施工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经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方案。 6)、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7)、增加或减少合同中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合同约定的百分比。 2、工程变更的提出
(1)、发包人可依据施工合同约定或工程需要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2)、设计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或设计合同约定在其职责与权限范围内提出对工程设计文件的变更建议。
(3)、承包人可依据监理机构的指示,或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提出变更建议。 (4)、依据有关规定、规范,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变更建议。 3、工程变更建议书的提交
(1)、工程变更建议书提出时,考虑留有为发包人与监理机构对变更建议进行审查、批准,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以承包人进行施工准备的合理时间。
(2)、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人身、工程安全或财产严重损失的紧急事件时,工程变更不受时间限制,但仍应督促变更提出单位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4、工程变更审查
(1)、对工程变更建议书审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变更后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功能和使用寿命。 工程变更在施工技术上可行、可靠。 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及工期变化经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