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鲁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监 下载本文

①承包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报送项目监理部核查。 ②监理工程师对《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抽查。

③对不合格的单元工程,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3、验收隐蔽工程

①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②监理工程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③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查;

④对隐检合格的工程应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4、分项工程验收

①承包单位在一个分段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报项目监理;

②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抽查; ③对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确定质量等级;

④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

⑤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按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再评定和签订; 5、分部工程验收

①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汇总评定,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并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②单位工程基础分部已完成,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时,或主体结构完成,进入装修前应进行基础和主体工程验收,承包单位填写《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申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并进行现场质量验收,由各方协商验收意见,并在《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

(六)工程竣工验收

1、当工程达到交验条件时,项目监理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2、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阅试验报告单,并对重要项目亲临现场监督;必要时应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竣工验收

①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自检合格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验收记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

②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核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完善;

③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验验收; ④验收结果需要对局部进行修改的,应在修改符合要求后再验;直至符合合同要求; ⑤验收结果符合合同要求后,由参建各方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并认定质量等级。

4、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盖章后,送承包单位一份。

(七)质量事后控制措施和质量事故处理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之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①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令承包单位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②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应责令承包单位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外,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再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研究,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③监理工程师将完成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2、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3、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 二、安全控制措施

(一)文明、安全控制监理工作的内容

对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的检查、监督。对文明施工的控制主要检查施工现场的围档、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宿舍、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等具体内容。对安全管理的控制主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施工分部(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等具体内容。

(二)文明、安全控制监理工作的原则、方法和程序

1、原则 在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的控制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及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规定进行,认真进行检查、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加以整改。

2、方法 检查监督,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省市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查评比办法进行检查和评比,从而促进施工单位加强该方面的管理工作。

3、 程序 首先承包商在“施设”中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落实相关人员、配备相关资源,在施工过程中加以实施,监理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和评比,并将结果报建设单位,配合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查。

(三)安全施工的监理工程方法和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审查上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查上报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4、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

5、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许可证;

6、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及持证情况,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7、检查起重机械,施工机具,设备进场及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8、审查施工临时用电设计方案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9、检查消防管理制度及措施;

10、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

11、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责任,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议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2、项目安全控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各种责任、目标不明确,工地不得开工。

13、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经理部对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区别“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每有一次,处罚一次,处罚措施:从处罚金到辞退到追究法律责任,明确制定处罚意见,并限期纠正,安全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跟踪检查,并保存验证记录。

14、监理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方案,并由专人负责安全监理,总监总负责。监理单位要负责如对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①报告安全事故;②事故处理;③事故调查;④调查报告;会同调查组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全体人员签字后报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性质及造成危害进行处罚。

监理单位建议发包人对安全控制做得好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适当的奖励。 (四)文明施工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文明控制的内容及原则:

“争创文明工地,树爱民样板工程”为目标,牢固确立思想,坚持“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施工总包和分包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并以招标文件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标准化管理,对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规章制度进行经常性督促和检查,为实现项目的总体建设目标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