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公司电力生产场所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业务指导书》 下载本文

个人保安线由施工、检修单位的人员装、拆,工作负责人(小组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及管理。装、拆记录须填写在“个人保安线装拆记录表”内(见附录F),并作为工作负责人(小组负责人)所执工作票(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的附件保存。“装设人”、“监护人”、“拆除人”栏在相关接地线装、拆后由本人签名确认,其它栏由工作负责人(小组负责人)填写。

6.2.1.10 装设接地线、个人保安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个人保安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接地线、个人保安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应戴绝缘手套和使用对应电压等级的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

6.2.1.11 在杆塔或横担接地良好的条件下装设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时,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可单独或合并后接到杆塔上。杆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

6.2.1.12 在无接地引下线的杆塔上装设接地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体。临时接地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190mm2(如ф16圆钢)。临时接地体埋深不应小于0.6m。土壤电阻率较高地区,如岩石、瓦砾、沙土等,应采取增加接地体根数、长度、截面积或埋地深度等措施改善接地电阻。

6.2.1.13 在同杆塔多回路部分线路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时,应采取防止接地线摆动的措施,并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6.2.1.14 凡属线路检修工作人员在厂站围墙外已停电线路上装设的接地线,由现场工作负责人负责实施及管理。即线路停电后,经调度员许可,线路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票内容要求装设接地线,待相关工作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应将装设的接地线拆除,将设备恢复至调度员许可前的状态,同时汇报调度:“所做的安全措施全部拆除,工作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工作范围具备复电条件”。

6.2.1.15 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在绝缘架空地线附近作业时,工作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4m。若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应用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

若为耐张杆塔,则应在耐张绝缘子串两侧分别装设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后方能工作。

6.2.1.16 放紧线、附件安装时的接地要求:

(1)张牵设备应可靠接地,放落和架设过程中的导线亦应接地。牵引机及

张力机出线端的牵引绳及导线上应安装接地滑车。

(2)放线跨越不停电线路时,两侧杆塔的放线滑车应接地。 (3)耐张塔挂线前,应用接地线将耐张绝缘子串短接。

(4)附件安装作业区间两端应装设个人保安线。施工的线路上有感应电时,应在作业点两端加装个人保安线。

(5)避雷线附件安装前,应采取接地措施。

6.2.1.17 停电断开引流线前,应先将引流线的两侧接地。导地线更换、牵引、升空或降落等作业时,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无法可靠连接时,应在工作地点前后相邻杆塔上装设接地线。

6.2.1.18 每组接地线、个人保安线应有唯一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应一致。接地线、个人保安线为三相短路式可作为一组编号,若为分相式则应三相单独编号。 6.2.2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6.2.2.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跌落式熔断器和电压互感器二次空气开关的操作处,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对于柱上开关设备,标示牌可装设在开关设备所在杆塔上(但应采取措施防止他人移动)。

6.2.2.2 配电设备部分停电工作,工作人员与未停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附录A规定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临时遮栏应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应装设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35kV 及以下设备,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的绝缘隔板,绝缘隔板应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并在试验周期内且试验合格。 6.2.2.3 高压耐压试验时在设备周围设遮栏,遮栏上应装设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朝向遮栏外面。禁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和标示牌。

6.2.2.4 在城区、人口密集区、通行道路上或交通道口施工时,工作场所周围应装设遮栏,并在相应部位装设交通警示牌。 7 附录

附录A(资料性附录)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附录B(资料性附录)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附录C(资料性附录)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 附录D(规范性附录)变电接地开关合(分)、接地线装拆记录表 附录E(规范性附录)线路工作接地线装拆记录表 附录F(规范性附录)个人保安线装拆记录表 附录G(资料性附录)接地开关管理示意图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 20、35 66、110 220 500

安全距离(m) 0.70 1.00 1.50 3.00 5.00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 20、35 66、110 220 500

安全距离(m) 0.35 0.60 1.50 3.00 5.00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 20、35 66、110 220 500

安全距离(m) 0.70 1.00 1.50 3.00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