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质量计算。如果设计图纸未标明外锚段长度时,预应力锚杆钢筋外锚段按0.5m计算,非预应力锚杆钢筋外锚段按0.2m计算,预应力锚索外锚段按1.0m计算。
(七)喷射混凝土、喷射水泥砂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
C 桩基工程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一)本分部适用于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桩基工程。
(二)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5计算。
项 目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回旋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冲击成孔灌注混凝土桩、旋挖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钻孔灌注微型桩、抗浮锚杆、压力灌浆微型桩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800m 100m 500m 3
(三)单独进行现场试验而进行的桩基工程项目,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计算。
(四)本分部所称桩径、孔径均指设计桩径、设计孔径。
(五)本分部以m为计量单位的项目,没有相对应的桩径或孔径采用内插法计算。 (六)本分部不包括弃土外运,发生时按本定额“A土石方工程”分部相应定额计算。 (七)本分部不包括地下障碍物清理,发生时按本定额“R拆除工程”分部相应定额计算。
(八)本分部不包括检测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九)现场灌混凝土桩的钢筋笼按本定额“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计算。 二、打桩
(一)打桩均按打垂直桩考虑,如打斜桩,其斜度小于1:6时,则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俯打、仰打均同);当斜度超过1:6时,打桩所采用的措施费用,按实计算。 (二)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及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运输至施工现场的成品桩编制,
不再计算桩的制作及运输。
(三)打桩时如果采用预钻孔沉桩,按本分部或本定额“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分部相应定额计算。设计图纸无预钻孔孔径规定时,按桩径(或方桩对角线)减100mm确定预钻孔孔径。
(四)焊接法接桩项目的钢材用量与设计不同时应按实调整。
(五)截桩项目已包括将截下的桩头运至现场不影响施工的堆放点的费用,桩头如需外运者,按本定额“A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计算。 三、灌注桩
(一)钢护筒埋设深度超过7m时,按经批准的技术措施方案计算。当采用混凝土护筒时,按人工挖孔桩相应定额计算。
(二)灌注桩中的材料用量已包含了充盈量和损耗,不另计算。如果成孔时遇特殊地层造成塌孔、斜孔、扩孔、缩径、泥浆流失等情况时,在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后,经签证确认,实际发生的材料费用、措施费用另行计算。
(三)旋挖钻机钻孔如有扩底,扩底部分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2.2计算。
(四)挖孔桩土(石)方挖淤泥时,按一、二类土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5计算,采取的特殊护壁措施另行计算。挖孔时遇地下水,应采取降水措施,如果边挖孔边排水,排水费用按本定额“S措施项目”计算,工效损失按每立方米增加1.5工日的普工计算。
(五)人工挖孔桩不浇护壁,桩芯浇注执行挖孔桩芯定额,并将混凝土用量换算为11m/10m。
(六)沉管灌注桩、长螺旋钻孔灌注桩按本定额“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分部相应定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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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
(一)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打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二)送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送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顶至自然地坪另加0.5m以长度计算。
(三)接桩按设计图示以接头数量计算。
(四)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截(凿)桩头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五)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灌注桩截(凿)桩头按设计截面乘以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桩头长度按设计或规范规定的预留长度计算,设计或规范无要求时,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沉管灌注桩、干作业的旋挖钻孔灌注桩桩头长度按0.5m计算,旋喷桩桩头长度按0.3m计算,采用水下混凝土灌注的灌注桩桩头长度按1.0m计算。 二、灌注桩
(一)钢护筒按护筒设计质量计算。当设计未提供钢护筒的质量时,可参照下表的质量进行计算,桩径不同时采用内插法计算。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根据勘察报告,钢护筒长度按地表下松散地层平均厚度加200mm计算。
桩径(mm) 钢护筒单位质量(kg/m) 400 64.06 800 138.83 1000 169.89 1200 234.25 1600 350.33 2000 487.06 2400 580.24 (二)回旋钻机、冲击钻机、旋挖钻机钻孔按桩设计截面面积乘以钻孔深度以体积计算。 (三)回旋钻机、冲击钻机、旋挖钻机灌注按设计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超灌高度以体积计算。
(四)钻孔灌注微型桩、钻孔压浆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五)人工挖孔桩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含护壁)截面积乘以挖孔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六)人工挖孔桩护壁、人工挖孔桩桩芯分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果人工挖孔桩采用水下灌注,应另加超灌高度。
(七)泥浆运输按桩设计截面面积乘以孔深以体积计算。
(八)灌注桩后压浆注浆管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0.2m以长度计算,压浆工程量按设计注入的水泥用量计算。 (九)超灌高度按设计(无设计时按规范规定)的预留长度计算,设计或规范无要求时,干作业的旋挖钻孔灌注桩和采用水下灌注的人工挖孔桩按0.5m计算,泥浆护壁桩按1.0m计算。
D 砌筑工程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一)标准砖墙墙体厚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墙 厚 计算厚度(mm) 1/4 53 1/2 115 3/4 180 1 240 3/2 365 2 490 5/2 615 3 740 (二)墙体材料除加气混凝土砌块、预制混凝土空心砌块的规格系综合考虑外,标准砖、砌块、石的规格如下所示: 1.标准砖:240mm×115mm×53mm 2.硅酸盐砌块:880mm×430mm×240mm
3.条石:1000mm×300mm×300mm或1000mm×250mm×250mm 4.方整石:400mm×220mm×220mm 5.五料石:1000mm×400mm×200mm
6.烧结多孔砖:KP1型:240mm×115mm×90mm
KP2型:240mm×115mm×53mm KP3型:240mm×115mm×115mm
7.烧结空心砖:240mm×180mm×115mm
(三)定额中实心砖、砌块、方整石、条石、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与实用规
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四)基础与墙、柱的划分:
砖基础与墙、柱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上为墙(柱)身。基础与墙身用不同材料,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毛石基础与墙身的划分:内墙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外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
条石基础、勒脚、墙身的划分:条石基础与勒脚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挡土墙以上为墙身。
(五)砖(石)墙身、基础如为弧形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砖用量乘以系数1.025。
(六)砖墙中已包括钢筋砖过梁、平碹和立好后的门框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线等一般出线用工。
(七)砖石云墙按每立方米砌体增加技工0.3工日。相应项目执行。
(九)砖散水、地坪、石坡道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园林绿化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十)本分部石作以现代作法编制,若为仿古作法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仿古工程》册项目执行。
(十一)石护坡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市政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二、砌砖、砌块
(一)各种砖砌内墙、外墙、砖砌框架间隔墙,不分墙体厚度,均按一般砖墙项目计算。
(八)砖砌检查井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市政工程》册
(二)框架结构间和预制柱间砌砖墙、砌块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
(三)砖砌体(不包括砖围墙和砌块墙)均未包括勾缝,设计规定勾缝时,按本定额“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四)填充墙以填炉渣轻质混凝土为准,如设计用材料与本分部项目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余不变。
(五)页岩空心砖砌体执行烧结空心砖项目,规格不同时允许换算。
(六)墙身外防潮层需贴砖时,应按本分部贴砖项目计算。框架外表面需做1/2砖以上的镶贴砖时,按砖墙项目计算。
(七)中间做十字形砖柱,然后在四角浇钢筋混凝土的柱,以及砖砌空心柱,均应分别按砖柱和钢筋混凝土柱计算。
(八)砖砌空心柱适用于空心内浇钢筋混凝土柱的做法,不论空心为圆形或方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