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公司物资管理制度汇编 下载本文

第五章 物资搬运于储存管理

第五章 物资搬运与贮存管理

1.目的

防止用于工程项目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在搬运、贮存、保管过程中受到损坏、丢失,减少物资在本章实施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工程物资、设备、半成品的搬运、贮存工作。 3.职责

——公司物资部负责本章的编制和修改,并在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专业分公司负责专业材料、工程设备及各种料具的搬运、贮存工作。 ——项目经理部负责现场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的搬运、贮存,并负责对分承包方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有特殊搬运、储存要求的物资

a特殊物资:易燃、易爆、易碎、易损的物资;

b贵重物资:贵重材料、工程设备、仪表、仪器和大型计量设备; c大型设备物资:大型构配件、施工设备。 5.搬运方案

物资的搬运方案由各责任部门组织落实。一般物资由生产经理或其委托人根据物资特点,选用合适的机械设备搬运至指定地点;有特殊搬运要求的物资,由各责任部门指定搬运负责人制定《搬运方案》并组织实施。搬运方案应明确:

a搬运物品的名称、类别、规格、数量; b搬运物资的防护方法和注意事项; c搬运工具及搬运人员要求; d接收地点和搬运方式; e对潜在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6.物资搬运管理

合理的搬运物资,是避免物资受到损坏、确保物资及人员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应根据各类物资的自然属性,确定运输手段和防护方式,属易燃、易爆、易损坏及大体积的构件、设备等,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

6.1对须进行吊装施工的大型物资(构件,设备等)进场,应码放在吊装范围之内,避免产生二次搬运。

6.2对易燃易爆物资搬运时应采取措施,避免磕碰,严格按搬运方案实施。 6.3对易碎物资及有外观质量要求的物资,搬运时要充分考虑到物资的特性,垫实、架稳,轻拿轻放,不野蛮装卸,以保证物资的完好。

6.4物资搬运前要检查运具索具是否符合要求,避免因运具导致人伤物损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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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物资搬运于储存管理

6.5对砂浆、混凝土的运输要充分考虑容器留有余量,道路结实平整,避免运输遗洒。

6.6物资运输采用电梯时,应将物资放稳垫好,并给操作人员留有充分的空间进行操作。

6.7吊运体积较小的物资,必须使用铁槽子等器具,避免滑落伤人。体积较大的隔墙板、板方材、钢筋等应码放好,放整齐,捆绑牢固方可吊运。

6.8对有特殊要求的物资搬运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由技术人员制定具体搬运方案,操作人员严格按方案执行。

6.9委托搬运时,应有搬运委托书,明确委托搬运物资的名称、类别、规格、型号、数量、接收时间、地点和方式。 7.物资仓库管理

7.1仓库物资的保管和发放由各单位的材料员或仓库保管员负责。 7.2项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平面布置设置仓库。

7.3仓库中存放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资应按其属性及国家对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贮存。

7.4根据物资、设备性能的不同,保管员应采取相应的保管办法如:防锈、防腐、防火、防雨、防潮、防盗、防污染等措施。

7.5材料发放实行出库单领用方式,材料员或保管员应及时做好帐、卡调整工作,物资发放实行先入先出法,防止物资过期变质。

7.6当发现贮存物资、设备出现丢失、损坏、变质、不适用等情况时,保管员应及时填制《物

资报损报告单》(JL/物资/01/18)报本单位总工;由总工提出评审处理意见。 7.7材料员或保管员应对贮存的库存物资定期组织清点,保持帐、物、卡相符。 7.8库容管理:

7.8.1仓库要做到“三净”即:物资干净、货架干净、库房干净。

7.8.2仓库达到“八防”即:防火、防雨、防潮、防腐、防锈、防冻、防鼠、防盗。

7.8.3按“三净”、“八防”的标准进行库容管理,及时解决仓库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7.8.4物资规格不串,名称不错,码放整齐,按规定标识。

7.8.5按物资特点性能不同分区分类设库,危险物品应设专柜、专库。 7.9仓库保管员要做到“七知”:

(1)知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2)知物资名称、规格、型号、代号及标记; (3)知物资保管、保养方法;

(4)知物资质量标准及外观检验和取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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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知物资性能、用途及代用规定; (6)知物资价格及包装要求;

(7)知物资自重、容重和换算计算方法。

7.10物资收发存准确无误,物资出入库凭证齐全,帐物相符,账面清晰,准确,坚持日清、月结,定期盘点累计。 8.现场料具管理

8.1项目经理部的生产经理负责组织项目责任工程师以及技术、质量、物资、安全、保卫等部门负责人,按照公司物资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制订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办法,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文明施工、避免物资丢失损坏。

8.2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工程分包单位的材料员进行业务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分包单位材料人员确认书》,确认书要有分包单位盖章或领导签名认可,明确向总包领料的专职人员,人员调换前必须经总包培训考核确认,项目要将《分包单位材料人员确认书》报公司物资部备案。各工程分包的材料员必须按项目物资管理规定参与项目物资管理,按要求完成物资管理(包括整改)各项工作。

8.3现场主要物资码放要求

8.3.1钢材堆放应选择地势较高而又平坦的地面,经过平整夯实,并设排水沟道确保无积水。型钢、带肋钢筋、直条圆钢等按类别、规格型号、材质、产地、长度不同分开存放,一般可采用一头齐的直叠顺码方式。盘条按上述要求区分后可采用鱼鳞式码垛方式。

8.3.2水泥应在水泥库房内存放,库房采取防雨防潮措施。入库水泥按品种、标号、生产厂家、出厂批号、进场时间不同分别堆放,分别堆放的垛间应留通道,堆放高度为10袋,距墙不少于20厘米。水泥发放使用要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8.3.3砖堆放时,要选择地基坚实、平坦、干净的地面,四周设排水沟,垛与垛之间留有通道,以利搬运。砖的堆放,要求一是稳固,二是便于计数,垛法以交错重叠为宜,将砖侧放,每四块顶顺交叉。

8.3.4轻体砌块内部多孔,吸水后耐冻性差,强度显著降低,存放场地要排水通畅。

8.3.5砂石应堆放在地势较高并经过硬化的地面上,以防混入泥土或雨水冲失,砂石的堆放高度应不低于1米。

8.3.6石材应在库内或棚内堆放,临时性露天堆放应下垫上盖。散置板材一般应直立码垛,光面相对,顺序倾斜设置,倾斜度不大于15度,底层与每层之间以弹性材料支垫。

8.3.7水泥、砂、白灰等细颗粒材料在露天存放时,应进行严密覆盖,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8.3.8大型构件、大模板、工程设备等,应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放置,并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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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放固定牢固。

8.3.9所有物资均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的限定位置存放,并按规定进行完整、准确、醒目的物资标识。 9.特殊材料的贮存管理

9.1对易燃、易爆、油品、化学危险品及贵重物品应设专库存放,明确专人负责保管,做好标识;

9.2对有防潮、防雨和防晒要求的物资,进场后要做好上苫下垫防护工作; 9.3对易损坏的物品要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9.4对于有保质期要求的物资,要做到定期检查,防止过期报废;

9.5工程设备贮存、保管要防止零部件(配件)丢失,零配件应入库保管。 9.6储存油品、化学品要制订相应的管理方案,指定专人、专地管理,《油品、化学品管理清单》由材料负责人填制,具体工作按《油品、化学品控制工作程序》相关规定执行。

10.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0.1施工现场外临时存放物资,须经当地交通、市政或规划部门批准,办理临时占地手续,物资码放整齐,不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堆放散料时应进行围挡,满足审批部门要求。

10.2施工现场料具应按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稳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砖成丁成行高度不超过1.5米,砂石和其它散料成堆界限清楚不混杂。

10.3现场存放物资应设置责任区与责任人的标志牌。物资标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0.4施工现场应设垃圾站,及时集中分拣、回收、利用、清运。垃圾清运出现场必须到批准的消纳场地倾倒,严禁乱倒乱卸。

10.5搅拌机四周及施工现场内无废弃砂浆和砼,运输道路和操作面落地料及时清除;砂浆、砼运输及浇筑砼时,应采取防止撒落措施。

10.6材料员负责现场料具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签发整改单并监督其整改结果。

10.7项目应按本章规定对工程分承包方进场物资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11.废旧余料管理

工程剩余物资的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余料不丢失、不损坏,尽可能继续利用,最大限度节约利用资源。

11.1各单位责任工程师、生产经理要经常检查、掌握现场存料情况,预测未完施工用料数量,严格控制现场进料,尽量减少剩余材料的积压。

11.2竣工工程的余料,应尽可能用到新开的工程项目,新开工程不能利用的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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