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 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创新为手段、质量效益为目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断“发展农业产业化
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是以工促农反哺农业的一个组织创新,它是通过各种利益连接机制实现农业与工商业的有机结合,将农民融入了产业化经营的产业体系之中,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农业成为产业体系中的一个环节,第一车间。对贫困地区来说,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解决农业产业化的问题,显得优为迫切和必要。 一、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性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龙头企业及各种中介组织的带动,将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联结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实行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是一种新型、现代化农业经营形式。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倍受广大农民欢迎的一种经营模式,它能够帮助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解决现实困难,其最重要的现实意义就是能通过这种形式真正地增加农民收入。尤其是对贫困地区而言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既是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模式之一,又是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农业现代化,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的现实途径之一。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现实选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进而实现脱贫致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大多数贫困地区已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但仍然有极少数贫困地区群众未能整体脱贫,没有稳定解决温饱,疾病、天灾人祸等原因,每年都存在一定比例的返贫现象。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机制能够将贫困与致富、农户与区域、个体与社会多方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激励机制将各方自主开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凝聚在一起,还可以使农民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所带来的利润,从而实现贫困户稳定解决温饱,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贫困地区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进入大市场,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的市场化程度。由于农户经营规模小,生产链条短,农产品流通不畅,农民很难跻身市场竞争。这种现象在贫困地区贫困户表现更为突出。贫困户生产的农畜产品较难转化为商品。而农业产业化经营则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市场或中介组织把分散的农户经营与统一的大市场联结起来了;通过市场需求组织农产品生产,兴办加工和运销业,把农产品生产同国内外市场需求衔接起来了,进而把贫困地区的农业和农村经济纳入了市场化的轨道,实现了农户小规模生产和大市场的对接。 (三)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贫困地区日趋严重的生态环境对农牧业生产带来巨大的威胁。一方面优质土地遭到侵蚀,另一方面为了自下而上开发新荒地,自然资源的平衡机制受到人为的干扰和破坏,加剧了土地的退化。几十年的经验已经说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结果都是死路一条。只有在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两方面的结合上寻找出路,兼顾提高社会效益,才是真正的出路。贫困地区并非没有资源优势,关键是如何开发利用。比如会宁县甘沟驿镇有大量的山坡地,可以利用其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开发草产业,利用水地推广全膜双垄沟玉米,并以此发展养殖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其生产经营的区域化,规模化程度高,有利于从总体上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经济、生态和社会三大效益的实现提供了可能。 (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东西互助,缩小差距,优化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我们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就是基于东西部的差距提出来的,旨在用东部的资金、技术、人才来开发中西部的资源;而中西部丰富的资源又为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使我国的经济整体优化。所以,用西部的农牧产品嫁接东部的资金、技术、人才优势,创办龙头企业,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也是应对入世后给农业带来挑战的关键途径。 (五)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规模化生产、商品化经营,逐步形成自我积累与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一个最大的制约因素就是农户经营规模偏小,不但造成劳动生产率上不去,先进技术和物资装备的使用也受到限制。实现农业产业化解决了这个问题。它的独到之处在于:既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机制,又把农户组织了起来,围绕主导产业和产品,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或“多乡一业”,“多村一品”,实行区域性的专业化生产,提高了农业的规模化、商品化程度。 (六)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民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提高劳动者素质。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牧户生产环节和生产要素的协调重组,大大提高了产加销各环节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程度,为采用现代农牧业科学技术奠定了组织基础。龙头企业、中介组织通过市场、技术和管理,把分散的农户联结成为一个经营整体,提高了经营活动的组织性、有序性,增强了农牧民的凝聚力。广大农牧民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践中学习技术,参与管理,进入市场竞争,不仅提高了科学文化素质,而且增强了商品意识和市场观念。 二、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状及制约因素 概括起来,由于受历史的、自然的等种种条件的限制,加之经济发展水平滞后,贫困地区的各级政府及其领导机构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引导不力,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热衷于应付;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农户对产业化经营的理解不透,认识不到位等,使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长期处于一种盲目的、无序的、分散的经营状态,进展极为缓慢,极不平衡,区域布局在全国所占比例不到10%,并且始终在低水平、低层次上运行。分析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贫困地区的农民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理解不够,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一是部分干部、群众认为产业化经营就是求大求多,说透了仅仅就是个“量”的概念。往往盲目地一哄而上,一哄而下,其经营方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二是脱贫后的部分农户认为现在不愁吃穿,日子过得十分滋润,没有危机感,存在“小富即安”的小农思想,他们怕担风险,走不出固步自封的小圈子,不愿再投资扩大经营。 (二)贫困地区科技教育相对落后,既限制了新兴技术的应用推广,又增加了劳动力转移的难度,劳动力素质低下,成为制约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因素。由于贫困地区的教育落后所致,贫困地区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一是缺乏应有的科技文化知识,难以接受现代实用技术,而农业产业化经营恰恰是通过推进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重点开发和推广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适应市场的需求。 (三)市场约束和资源约束并存,使农业产业化经营缺乏应有的基础。一般说来,经过二十几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现在剩余的贫困地区基本上都是一二产业发展条件不好,资源相对贫乏的地区。这些地区或者处于偏远干旱山区,自然条件严酷,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下,又没有其他矿产资源可供开发,或者个别地方虽然有一定资源优势,但由于交通等条件过于落后,外界资本暂时无力开发,群众吃粮难、吃水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农民收入十分有限。更重要的是这些地区的农民信息不灵,生产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四)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区域结构“单一”,农业比较效益差,城乡差别大。农业结构调整是当前和今后我国农业及农村工作的主线,但目前贫困地区的农业结构调整仍然停留在空喊口号和政府文件上,没有实质性进展。其一大特点就是经济结构的单一性——三类产业中一产占绝对优势,农业内部种植业占绝对优势,种植业中粮食占绝对优势;国有企业空白,乡镇企业和个私经济稀缺,城镇化水平极低。既缺少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包括加工企业和流通中介组织),又缺少有规模有特色的主导产品生产基地,也缺乏要素相对集中,交通、信息相对发达的地方扩展效应。 (六)政府没有很好地发挥其服务经济的职能作用,对群众的引导、教育不力,是产业化经营进展缓慢,始终在低水平、低层次上运行的重要因素。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是企业和农户,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不仅要协调处理好企业和农户的关系,为产业化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而且要积极地引导,教育群众,从而发挥好职能作用。当前,贫困地区各级政府的职能还未彻底转变,还没有真正从计划经济的模式中走出来,其主要精力仍然是以“催种、催收”为主,没有很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领导方式仍然不适应农村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行政干预多,具体服务少,对农民的引导教育更少。 三、贫困地区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对策 从东部较发达地区的实践看,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要抓好农民的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