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业主版) 下载本文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河北方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乙方同意接受河北方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其选聘的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本物业名称:御府江南 号 所购房屋类型:

住宅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坐落位置:河间市曙光西路北侧,长卿街东。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车辆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的物业管理方面的公众应遵守的各项制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区域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区域物业管理制度和《御府江南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5、有权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区域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但不得将本区域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年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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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10、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等有偿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御府江南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2、依据本协议按时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参加业主大会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4、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其所有的物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有权将所属房屋出售、转让、赠与、遗赠、抵押、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或变卖;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中的约定;禁止在窗户外安装防护栏或雨搭;禁止随意拆改燃气管道及设施;禁止将装修垃圾堆放于公共区域或随便丢弃;装修垃圾必须装袋,堆放于物业指定地点,由物业统一进行清运。

6、不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临时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室外机。

8、乙方不得私自封装露台、屋顶,以免影响观瞻,如需封装,必须经得2/3业主同意或者召开业主大会,统一方案后封装;

9、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重新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其应尽的义务;

10、租赁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与承租方在租赁协议中对物业费的交纳做出明确约定,同时应将租赁协议在甲方处备案,乙方对承租人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11、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乙方有责任将御府江南的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御府江南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12、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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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设备井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缆线路、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燃气管道、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和绿化

内容:区域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 1、绿化范围包括:区域范围内的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 2、按时对公共绿地进行养护,保证树木、花草生长良好,外形美观;

3、保洁范围包括:定时对住宅公共通道的墙面、地面、门窗进行保洁维护,按时清运垃圾;

4、经常清洁公共区域的通道、走廊和室外道路,保持整洁。 四、公共秩序维护

内容:区域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秩序和公共财产的看管; 2、相对封闭:在小区出入口设岗,对出入人员进行检查; 3、经常在区域内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经常进行消防设施和楼内火灾隐患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交通秩序

1、合理划分道路走向,保证道路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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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护交通秩序:对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行驶方向、速度、停放进行管理。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入住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装修流程执行。具体内容见:《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房屋外观完整,无明显残破损坏。 二、设备运行

1、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的首要条件是:区域内的设备正常运行应在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竣工验收手续后。在区域内土建、水、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能够达到正常运转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小区开发单位在区域内共用设备设施按照能够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经过该区域物业管理公司的逐项验收合格后交由物业工作人员正式签字认可才视为正式交付使用。

2、正式交付使用后保证正常供电、供气、供水(发生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3、正式交付使用后,设备维修及时、设备完好保持在95%以上。 三、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定期进行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对故障严重设备提出计划,进行大修或更新;

3、对新增设备、设施提出计划方案,提交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审核,经批准后实施。 四、环境卫生

要求:保持公共区域内环境整洁。

1、区域内路面通道每日清扫,杂物、垃圾及时清运;

2、按规定进行消杀防疫、配合街道居委会进行灭鼠等消杀工作; 3、在雨、雪天气及时对区内道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五、绿化

要求:保证绿化完整,生长良好、外形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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