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中国古代批判封建君主专制思想 下载本文

在君上,拘束太甚,导致贤者唯唯诺诺,不肖者又上下其手,贪赃枉法,实际上是由虎狼之吏执掌国柄。这与黄宗羲视秦汉以来的政治法律制度为“非法之法”的观点如出一辙。

顾炎武试图从理论上否定君权的绝对性。他认为,君主是一种职位,“而非绝世之贵”。他又辨析天下与国家,辨析“亡国家”与“亡天下”。他认为,“保其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大卜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日知录·正始》)。国家是一人一姓的王朝,天下是天下人之天下,“天下”高于一家一姓的“国家”。这个思想后来被梁启超概括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就从天下观的角度,把孟子的民贵君轻论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但是,顾炎武在同一篇章中依然把“无父无君”视为“禽兽”。这表明,他并没有从传统的君臣关系论和纲常论中走出来。

(二)“寓封建之意于郡县”

顾炎武力主矫治君主过度集权之弊,通过改革权力配置,适度强化地方权力,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为此,他提出“寓封建之意于郡县”的政治设计方案。

顾炎武主张改“独治”为“众治”,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权力。他说:“所谓天子者,执天下之大权者也。其执大权奈何?以天下之权,寄天下之人,而权乃归天子。自公卿大夫,至于百里之宰,一命之官,莫不分天子之权,以各治其事,而天子之权益尊。”(《日知录·守令》)在《日知录·郡县》和《郡县论》中,顾炎武认为废封建变郡县是历史之必然,虽说“封建”是圣王之制,然而圣王立于今天,也不会再行“封建”。时至今日,郡县制也走到尽头,必然有所更革。“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顾亭林诗文集·郡县论》) 当今制度的最大弊病是郡县无权,“辟官、莅政、理财、治军,郡县之四权也,而令皆不得专之……是以言莅事而事权不在于郡县,言兴利而利权不在于郡县,言治兵而兵权不在于郡县,尚何以复论其富国裕民之道哉!”(《日知录·守令》)。这种状况既不利于富国裕民,抵御外患,又不利于天子之尊。天子将天下之权分配给百官,才能真正实现“执天下之大权”。

因此,顾炎武主张“寓封建之意于郡县”(《顾亭林诗文集·郡县论一》),基本构思是: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分权;赋予县令“生财治人”之权和选聘县丞以外其他吏职之权;尊令长之职,改七品知县为五品县令,并选拔熟悉风土人情的贤才担任;经三年试用和十二年考察,凡称职的县令晋级益禄且得为终身之任;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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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留任的县令,年老退休时可传子或荐贤为新县令。

“寓封建之意于郡县”的实质是使郡县制中的县令可以终身任职并世袭。顾炎武认为这样一来,县令就会像关心自己家财私事一样关心县政。这种县令又不是小国封君,他要向皇帝负责,受郡的领导,有政绩的考察。且可以随时罢撤。 在顾炎武看来,这种体制可以同时防止“其专在卜”和“其专在上”两种弊端。 顾炎武同宋明以来许多思想家一样,认识到皇帝过度集权是现行制度的弊端,试图以兼取郡县与封建之长的办法完善君主制度。但是他们并没有找到真正的出路。既然皇帝执天下之大权,以天下为私产,导致法之弊 和民之困,难道地方官执地方之权,以地方为一家之私产,就能真正改善吏治吗?一部君主政治史对此作出了明确的回答。 (三)废天下之生员

士风问题是明清之际的士大夫普遍关注的问题。士大夫是文化的载体,是君主政治的骨干、中坚和基础。土大夫群体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君主政治的兴衰成败。在当时,几批评时政者,大都对空谈心性、八股取士提出非议,认为士风不正是明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改变学术风气,改革科学制度,是人们议论的热点问题之一。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人对此多有评说。顾炎武明道救世与“废天下之生员”的主张是典型代表。

顾炎武在《日知录自序》中提出“明学术,正人心,拨乱世,以兴太平之事 。他认为空谈心性、八股取士危害极大,其对学术、人才的摧残甚于秦始皇焚书坑儒。针对当时官僚、胥吏、生员同监同腐的种种弊端,顾炎武提出 一废天下之生员而官府之政清,废天下之生员而百姓之困苏,废天下之生员而门户之习除,废天下之生员而用世之才出。”(《顾亭林诗文集·生员论 )在他看来,重振儒家经学,废除生员制度,对改变腐败的吏治、士风具有釜底抽薪之效。 顾炎武指出,以八股取士的弊端很多。明代秀才大多只知道诵经书,,对于经世致用的实际学问一窍不通。但天下生员数以万计,他们占有大量土地且免除赋役。结果是“杂泛之 差,乃尽归于小民”。许多生员在地方横行无忌,基于上述原因,顾炎武大声疾呼废除生员制度,防止生员武断乡曲。

顾炎武主张大幅度改革国家的育才选官制度。其要点有二:一是改革考 试内容,限制生员人数,主要选拔兼通《五经》、《二十一史》和当世之务人才。二是仿照古代的乡举里选的做法,以“辟举”制度代替现行生员制顾炎武对明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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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制度的批判是鞭辟人里的,但他提出的改革途径,多曾在历史上实行过。实践证明,这些办法不可能根除士大夫群体的种种陋习。顾炎武还建议实行买爵之法,允许用钱去买功名、买地位。这都表明,他只是在传统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寻找和设想一些治表性的改良方案。

(四)正人心厚风俗的名治思想

七、王夫之对儒家政治哲学的改造

王夫之(1619~1692年),字而农,号姜斋,湖南衡阳人。曾举兵衡山,武装抗清。晚年隐居于衡阳石船山,自称“船山遗老”,故人称“船山先生”。他反思亡明教训,立志明道救世,一生著述宏富。主要政治、哲学著作有《张子正蒙注》、《周易外传》、《读四书大全说》、《读通鉴论》等,收人《船山遗书》。

王夫之的著作很多,大部分是在湖南西部深山中写成的,当时没有流传,所以没有受到清朝当局的注意,否则,以其坚决反清的态度,在清初的几次文字狱中就难以幸免。他的著作一直到清朝末年才被刻板印行,影响及于全国。当时中国革命正处在排满的阶段,他的著作起到很大的作用。

王夫之的政治思想融哲学、史评、政论于一体,尤其在政治哲学方面博采众长,独放幽馨。他推崇王充,独宗张载,修正程朱,扬弃陆王,改铸佛老,然后精研易理,淹贯经史,参驳百家,推陈出新。王夫之把哲学思辨、历史分析和时政品评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建构集批判、调整、改造、肯定于一体的政治思想体系。他的著作对于中国封建文化和古典哲学作了总结,可以为继承人所凭借,这是他的最大贡献。

历史学家向来认为明末清初有“三大儒”:顾炎武、王夫之和黄宗羲。这三个诚然都是中国文化中的大人物,但他们的贡献各不相同,顾基本上是一个学者,不是一个哲学家,他的贡献另有所在。王夫之的贡献是旧时代的总结。黄宗羲的贡献是新时代的先驱。(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下卷),第332页。)

王夫之的政治学说极其宏富,这里仅能列举一二。 ( 一)论“循天下之公”

王夫之以“公天下”为最高政治价值标准,他认为:“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读通鉴论》卷末)“一姓之兴亡,私也;而民之生死,公也。”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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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鉴论》卷十七)他坚持天下为公、君为私的标准,主张“不以一人疑天下,不以天下私一 人”,并据此对秦汉以来的政治作了深刻的分析、评判。所谓“秦愚”、“宋耻”,即君主以天下为自己的私产,实行绝对君权,而招致颠覆、外侮。在他看来,秦汉之制虽客观上实现了“天下大公”,而君心之私仍为天下之大弊,这是天下动乱的根源。

王夫之着重从三个方面批判了历代的暴君暴政。

其一,帝王“独富”是民生疾苦的政治根源。王夫之认为,导致社会混乱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豪强兼并,而在于横征暴敛和官吏腐败。不均、不公是天下之大弊,“天子无大公之德以立于人上,独灭裂小民而使之公,是仁义中正为帝王桎梏天一之具”。要根治这种弊端,就必须实行这样的制:“天子不独富,农民不独贫,相仿相差而各守其畴”《读通鉴论》卷五)。

其二,帝王“独尊”是导致君臣关系恶化的主要原因。王夫之认为。帝王本应“贵士大夫以自贵,尊士大夫以自尊?《读通鉴论》卷八),而秦汉以降“天子孤高于上”,视臣下为犬马、土芥,官吏备受凌辱。这就必然造成大臣无耻,因循苟且,政治腐败。

其三,法制之弊是导致政治腐败的重要原因。在郡县制下,“其治九州也,天子看一人也”(《读通鉴论》卷二十),辅臣人数不多,且难于广开言路,一旦帝王肆意横行,大臣奸佞枉法,就会导致政治腐败。

王夫之对秦汉以来的制度多有非议。但是,他历史地考察三代之制和汉唐之制的利弊得失,肯定后者的历史进步及合理性。在这一点上,他的思想明显地优于同时代的其他思想家。 ( 二)理势相成与政治变革

王夫之自称是一个“观变者”。在他的政治哲学和历史评论中,有丰富的变革思想。他对“理”与“势”的认识,表达了他的变革观。理与势是理学中的一对对立的范畴。理就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势就是历史实际发展的形势或趋势。他认为理和势是统一的。历史中的理与势也就如自然中的理与气。理是“当然而然”,势是“不得不然”,即理表示历史发展的当然,势表示历史发展的必然。最终指的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王夫之认为一般不在特殊之上,也不在特殊之先,一般不能离开特殊而单独存在,只能依附特殊而存在,这就是所谓“理在事中”。这是他的哲学思想的中心。一般和特殊的关系是中国哲学史中的一个传统问题。先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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