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中国古代批判封建君主专制思想 下载本文

特征。既然黄宗羲等新民本思想家没有提出完善的权力制衡系统,因此,其思想便不具备近代民主性质。

第三,虚君与实君之异。近代民主政治由于实行民选和三权分立,因此权力来源于民众的选票,顺应选民成为现代政治的普遍趋势,君主在立宪政治下成为国家的花瓶。新民本思想家虽然对君主进行了最为猛烈的抨击和前所未有的限制,但从他们把大量篇幅花在君主的身上来看,似乎对君主仍抱有极大的希望,他们只要求以君主权力进行限制,分君之权而不是虚君之位。

性质。一方面它没有达到近代民主政治的高度,从而与传统民本思想十分接近;另一方面它又在某些方面超越了民本思想的框架,从而逼近近代民主思想。有人认为《明夷待访录》提出的新的政治方案“已不是为传统专制政治服务的,而属于新的政治文化。它在清初很快成为禁书,就说明了它已不属于传统社会,它与专制格格不入。因此,我们把《明夷待访录》看作是传统政治文化走向近代政治文化的先声。其思想指归与传统儒学的政治理想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宗羲对于未来的政治设计,与西方启蒙运动中的大思想家表现出惊人的相似”①。这种评价有点拔高了黄宗羲思想,但所表明的“新民本”的过渡特征则是可取的。

对新民本思想的“民”的含义不同的学者有不一样的认识,从而影响到对新民本思想的认识与评价。其实,新民本思想所指称的“民”,其含义复杂而模糊,有时指的是抽象的“民”——与“天意”相通的“民意”的体现者。

如前所述,这一意义上的“民”是臣以下的所有社会阶层的概念集合,代表天或最高权威。有时是指的具体历史时代的“民”。在明末清初这个特定的时段里,作为“新民本”所代表的“民”,包括三个社会群体,第一是城市手工业商业者,第二是与城市手工商业者相关的商业性地主或经营性地主,第三是基于二者之上形成的以东林党和复社为代表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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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人”。新士人是在城市工商业者和市民形成后,在地主阶级产生分化,一部分转向经营性或商业性土地耕作之际,产生的代表他们利益的文人士大夫集团。这三个社会群体中,前面两个是经济领域的社会成员,后一个是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中的社会成员。他们构成新民本思想所指代的“民”,即新民本思想的社会基础。他们在明代社会中是新兴的社会阶层,是最有发展前景的社会成员,如果没有皇权滥用及矿监税使盘剥敲榨,他们中的手工商业市民和商业性地主或许可以大展鸿图。然而,由于君主专制的淫威,使这些人的经营业务受到毁灭性的打击。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代表他们利益的“新士人”——东林党,便出来对抗以神宗为核心的皇权政治。在此基础上,更产生了反对普遍的君主专制的思想家,在对君主专制的切齿痛恨和猛烈抨击中,形成了以全面限制皇权和分治君权为核心的“新民本思想”。

城市手工商业者是中国社会极不成熟的早期资产阶级,而商业或经营性地主,虽然不出地主阶级范围,但却是城市手工商业者的同路人,相当于英国社会转型期的“新贵族”,这种新贵族虽然不是资产阶级,但却是资产阶级的同盟军。可见,新民本思想所代表的“民”,有其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相对明确的社会阶层含义,它与传统民本思想中“民”仅仅代表农民或农业生产资料占有者相比,显然在内涵上有所扩大和特指。既然如此,明末清初先进思想家们所提出的政治思想,便具有新的性质,这是我们称之为“新民本”的主要依据之一。

总之,“新民本”是源远流长的民本思想在明末清初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孕育而成的政治哲学形态,是以黄宗羲、唐甄等为代表的早期启蒙思想家对先秦以降的民本传统的创造性发展,是产生于传统民本思想土壤之中、青出于蓝而青于蓝的新的民本思想,是明末清初的思想巨人,对中国运行已达2000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及其赖以生存的“民本一尊君”政治思想体系进行总结和反思的结果。由于没有新的文化体系提供参照和动力资源,因此未能发生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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