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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一、有效期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年,自第一次授权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期权,均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
行权限制期为2 年, 行权有效期为3 年。
二、授权日
1、本计划有效期内的每年 月 日。
2、XXXXXXXXXX公司将在 年度、 年度和 年度分别按公司实
际资产总额的 %: %: %比例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标的股权;
三、可行权日
1、各次授予的期权自其授权日 2 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方可行权。
2、 本次授予的股权期权的行权规定:
在符合规定的行权条件下,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持有期权满 2 年(行权限制期)后,可在 3 年(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在该次授予期权的3年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应采取匀速分批行权的原则来行权。行权有效期后,该次授予的期权的行使权利自动失效,不可追溯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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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禁售期
1、激励对象在获得所授股权之日起 3 年内,不得转让该股权。
2、禁售期满,激励对象所持股权可以在公司股东间相互转让,也可以按照本计划约定,
由公司回购。
第七章 股权的授予程序和行权条件程序
一、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标的股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业绩考核条件:
2010 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 万元。 2、 绩效考核条件:
根据《XXXXXXXXXXXXXXX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二、授予价格
1、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的价格;公司实际资产×获受股权占公司实际资产的比例。
2、资金来源: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所需资金的1/3 由激励对象自行筹集,其余由公司发展基金划拨。
三、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在标的股权授予前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激励对象未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或已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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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未按照付款期限支付受让标的股权款的,视为该激励对象放弃参与本次授予。
四、授予股权期权的程序
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公司于授权日向激励对象送达《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一式贰份。
3、激励对象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并将一份送回公司。 4、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签署情况制作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名册,记载激励对象姓名、
获授股权期权的金额、授权日期、股权期权授予协议书编号等内容。
五、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对已获授权的股权期权将分 3 期行权,行权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激励对象《XXXXXXXXXX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考核合格。
2、在股权期权激励计划期限内,行权期内的行权还需要达到下列财务指标条件方可实
施: 序项目 号 1 净利润 2 销售收入 3 销售毛利率 4 净资产收益率 5 销售货款回笼率 年 年 年 6 销售费用率(三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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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1、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其已经所获授的股权期权不作变更。 2、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且变更后职务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
按变更后职务规定获授股权期权。
3、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任职,但变更后职务不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
围内,变更后不在享有获授股权期权的权利。
三、激励对象离职
(指因各种原因导致激励对象不在公司任职的情况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之续约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
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但需将该股权以 价格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公司根据新的激励计划新增的激励对象;或由公司以 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行权和授予,予以作废。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与公司续约的:
(2)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等原因被辞退的: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经营性原因等原因被辞退的:其已行权
的股权继续有效,并可保留;但未经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该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他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4、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其已行权的股权
无效,该激励对象需无条件将已获得的股权以1/3购买价格回售给公司其他股东,或由公司按该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解锁和授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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