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施工招标文件毕业设计 下载本文

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 竣工资料管理要求

1.1. 工程项目竣工通过验收后,乙方需按《郑州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及报送规定》在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竣工档案。 1.2. 竣工档案资料三套,竣工图三套。

1.3. 竣工档案由乙方负责主送,至甲方档案管理部门验收。 1.4. 工程结算必须在结算资料通过甲方验收后方可进行。 第二条 材料及设备

2.1. 工程要求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

2.2. 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材料和设备由乙方负责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甲供材、甲分包项除外),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甲方或监理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相关方负担。

2.3. 甲供材料设备,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安排适当卸货位置,并在6小时内组织验收。逾时未验收,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相应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 2.4. 属甲方供应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到货时间,乙方应在图纸会审后30 日内编制计划并报甲方采购(如乙方需要补充或修改采购计划,应在该材料设备甲方招标前10 天提出),乙方不及时上报,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如上报数量或规格有误,造成供货及施工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供应范围内材料、设备在结算时,工程量按图纸计算,损耗套用定额及本合同规定的理论用量,属乙方超额订购或使用的工程量由乙方负责;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供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数量、规格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以上资料上报书面资料三份,电子文本一份。

2.5. 甲供材料、甲方指定品牌材料到货后,乙方应进行详细验收,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就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向甲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对以上材料私自更换后不按约定采购者,该项材料款项甲方不予结算,由此造成的返工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6. 乙方按照甲方或规范要求采购供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

2.7.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

34

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使用前,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9. 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规范或合同规定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0. 验收时参照实物封样,以甲方对已封样材料的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作为验收标准。 2.11. 除合同规定的甲供材料外,乙方保证所用的任何材料为合格产品,如甲方发现所用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必要时为确保质量甲方可指定厂家,再由乙方签订采购合同。(甲方和厂方商定价格+2%)将作为最终的材料结算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此部分材料改为三方合同或甲供的方式,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此部分材料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该款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2.12. 乙方负责甲供材料(甲方指定分包材料及施工单位除外)的验货、发货、搬运、仓储、安装及成品保护。乙方应按有关规范要求或供货厂方技术要求进行安装,并接受厂方技术人员的指导。

2.13. 对于甲方指定分包材料及施工单位,乙方应提供水、电源、施工通道、施工操作面等协助,并为施工人员进出现场提供方便。如因工程需要,乙方对甲方另行发包的零星工程应提供上述同样的协助。该项配合费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不发生费用。

2.14. 乙方在甲供材料的收货、验货、搬运、仓储、安装、成品保护过程中损坏甲供材料时,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及工期索赔等责任。 2.15. 与施工单位清算甲供材料:

a) 根据结算审核结果和现场签证数量,确定甲供材料的合理使用量。 b) 根据施工单位签收的材料供货单,确定甲供材料实际合格产品的供应量。 c) 根据以上两项的差额,向乙方开材料扣款单。

多供甲供料扣款=材料单价*(甲方实际供应量-乙方合理使用量) 第三条 工程分包

3.1. 除甲方同意外,本工程严禁分包、转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甲方代表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每次。

3.2. 甲方同意的,部分工程可以分包,但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和义务,乙方负责分包商管理,承担进度、质量责任。

3.3. 在招标书或甲方许可范围内甲方同意的分包,乙方需事先将分包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施工资质、其他业绩介绍、进退场时间等资料报监理审核,甲方审定,延迟申报的,视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