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施工招标文件毕业设计 下载本文

5.8. 结算编制、审核原则 A.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1) 实行变更、签证(已施工完成)进行月结制度,变更按预(结)算划分细则进行分类,分为结构变更、建筑变更。乙方按以上规定必须在每月5 日前提交上月25 日前签发的变更、签证的结算书。结算书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综合单价和工程量计量要求进行编制。

(2) 变更、签证结算必须按变更、签证号码进行分项,不得进行不同号码(有互相联系的号码除外)工程量汇总。

(3) 对于结构变更、建筑变更、签证、水、电、暖各专业应分别编制结算书。

(4) 变更、签证结算费用编制应按“一单一价”的原则,即每一份变更、签证附一份结算书。一份签证单上只能申报一项内容。签证原件一式六份,乙方保留三份,监理一份,甲方两份(工程部一份,审计部一份)。

(5) 一次设计变更导致增加工作量超过合同总价的1%,且该工作在关键线路上时,工期才可增加,增加工期按下式进行计算:

变化时间= (变化工程量 /总工程量)× 合同工期

本公式计算出的时间与实际发生不一定完全相同,但为方便管理,甲、乙方同意按此公式进行工期调整。

B.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30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 90天内(含乙方与甲方的核对时间)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C. 工程竣工结算书必须按预(结)算规定及合同要求进行编制,同时也必须,完整的变更签证等相关的结算资料。在造价咨询单位结算审价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 5.9工程量确认: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按月和节点,向监理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监理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发包人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第六条 安全、工地现场管理

6.1. 本工程施工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按《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建设管理规定》[郑建文{2011}47号文]及招标单位安全文明现场管理程序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即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相应给予违约经济处罚。

6.2. 乙方应在本项目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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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通报认证单位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6.3. 乙方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等。 6.4. 乙方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订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6.5. 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

6.6.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6.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乙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

6.9.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乙方应按停工时间支付10000 元/天的违约金。

6.10.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乙方应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6.11. 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 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3 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 元。 6.12. 必须由乙方组织,每月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3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

6.13. 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的要求及时提供安全施工方案,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6.14. 施工中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甲方将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毕。 6.15.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甲方将根据结果给予奖罚。 第七条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7.1. 进场全体职工必须遵章守纪,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工作服:施工管理人员、操作工人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上装。甲方或监理检查,每发现一人没有戴安全帽,甲方从工程款扣除违约金50元。

7.2.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7.3. 施工现场各类垃圾应及时清理,否则由甲方指派人员清理,清理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7.4. 严禁在施工厂区外校园绿地上堆物或严禁污染绿地,一旦发现,即扣除违约金500 元/次,而无须任何确认手续即可生效。

7.5. 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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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水电费用管理办法

8.1. 开工后,甲方供应电力。由乙方在配电室接表、接出符合安全要求的供电电缆至施工现场。

8.2. 乙方应有防备市政临时断电措施,现场配备备用发电机,在临时断电时能够提供施工电力,费用乙方在投标报价中已经充分考虑。

8.3. 甲方提供一个供水口,施工单位自行安装水表接出管线至现场供应施工用水。 8.4. 每月水电费支付方式:

8.4.1. 乙方单独接水、电表具,水费2.76元/吨,电费1元/度。(当政府部门水电费调整时,执行我校新的水电收费标准。)

8.4.2. 每月甲方按实际抄表总数统一付款给甲方后勤集团。

8.4.3. 乙方每月25 日将水电读数抄报甲方,并请监理和甲方工程师签字确认,每月在月进度款中由甲方扣除此费用。

8.4.4. 总表具与乙方表具的读数差值应由乙方承担。

8.5. 水电费结算方式:甲方按照双方抄表计量的水电费用,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然后由甲方代交至相关部门。 第九条 劳务用工管理

9.1. 总包方应做好劳务工工资的及时支付工作。如发生下列情形,甲方可对总包方除以合同价1%/次的处罚。

1)因中标人与劳务工工资纠纷问题造成劳务工在甲方办公场所无理取闹,影响甲方办公秩序者;

2)劳务工上访,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者。

3)总包方与劳务分包方的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须在甲方处备案。 第十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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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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