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为 0.042t 标准煤/万元 GDP 能耗,远低于我国十二五期间 0.869t 标准煤/万元 GDP 能
耗的节能要求,属于节能投资项目。
1.11.2.2 节能措施评价
本次设计依据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遵循节能设计规范,从设 计理念、工程布置、设备选择、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采取节能技术,选用符合国家政策
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符合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设计要求。
1.12 工程管理
1.12.1 建设期管理
工程为线状分布,位于湟中县多巴新城。2013 年 3 月,西宁市湟中县委、县政府批
复成立多巴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2014 年,经西宁市委批复,成立中共多巴新城建设管
理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组建管委会领导班子,下设项目管理部、规划建设部、土地管理
部、综合办公室及湟中县多巴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多巴新
城融资及建设和管理工作。
1.12.2 人员编制
经测算,单位负责类 1 人,运行观测维修类 2 人,辅助类 1 人,共计 4 人。
1.12.3 工程管理范围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管理范围为:工程实际占地范围的基础上外延 10m。河道的
具体管理范围,由河段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实地界定后,报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1.12.4 工程保护范围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初步确定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向外延伸 100m。
1.12.5 主要管理设施
(1)办公室
本设计考虑 3 间办公室作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专用,面积 48 ㎡。
(2)交通、通讯及观测等设施
为满足河道管理和防汛需要,本工程拟配置越野车 1 辆,工程车 2 辆。其中,防汛
仓库 100 ㎡,车库 60 ㎡。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如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移动
电话、对讲机等设备,还需配备测量仪器。
(3)本工程不考虑人员生活用房。
1.13 工程投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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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编制原则和依据
(1)编制原则
概算主要依据青海省水利工程设计现行概(估)算编制的有关定额、编制办法、取
费标准和材料、设备的定价原则,按照 2016 年第 2 期青海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水平西宁
市材料价格进行编制。
(2)编制依据
(1)青海省水利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青海省建设厅青水建[2015]512
号文颁发的“关于发布《青海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青海省水利 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2)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2002]10 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 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
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4)各专业提供的相关资料;
(5)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规定和取费标准等。
1.13.2 工程总投资
本项目是一个生态水利景观综合项目,由此在项目的审批阶段也分为生态水利及景
观两个部分,本工程概算总投资 31377.80 万元,其中水利工程概算投资 20017.94 万元
(含 11537.70 万元建设征地补偿费),景观工程概算价为 11359.86 万元。
1.14 经济评价
1.14.1 评价依据
(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第三版) (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
本工程为公益性项目,具有长远的生态和社会效益,而无财务收益,因此只进行国
民经济评价。
1.14.2 国民经济评价
本工程属于社会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可以采用 8%的
社会折现率进行经济评价。
当采用 8%的社会折现率时,经计算,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为 8.84%,大于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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