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组启动试运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新机组启动试运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唐平罗2×660MW新建火电工程(以下简称平罗火电工程)机组启动试验、交接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DL/T5437-2009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启动试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平罗火电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组织机构

启动验收委员会 锅炉 专业组 汽机 专业组 电气 专业组 热控 专业组 化学 专业组 燃料 专业组 土建 专业组 水工消防 专业组 脱硫脱硝专业试运指挥部:总指挥 常务副总指挥 副分部总试运指组组挥长 副整套总试运指组组挥长 副验收总检查指组组挥长 副生产总运行指组组挥长 副综合总管理指组组挥长 副总指挥若干 第五条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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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启动验收委员会 1.启动验收委员会的组成

一般应由投资方、政府有关部门、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监理、电网调度、设计、施工、调试、主要设备供货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由大唐宁夏分公司任命,副主任委员及委员由建设单位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协商,提出组成人员名单,上报大唐宁夏分公司批准。

2.启动验收委员会的职责期

启委会必须在整套启动前组成并开始工作,直到办完移交生产交接签字手续为止。

3.启委会的职责

a)启委会在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应召开会议、审议试运指挥部有关机组整套启动准备情况汇报,协调整套启动的外部条件,决定机组整套启动的时间和必需具备的条件。

b)在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如遇试运指挥部不能做出决定的事宜,由总指挥提出申请,启委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宜。

c)在完成整套启动试运后审议试运指挥部有关整套启动试运和交接验收情况的汇报、协调整套启动试运后的未完事项,决定机组移交试生产后的有关事宜,主持移交试生产的签字仪式、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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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运指挥部 1.试运指挥部的组成

由总指挥和建设、施工、调试、生产等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委员组成。总指挥由建设单位总经理担任,常务副总指挥一名,由建设单位常务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若干名,一般由建设单位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担任。委员若干名,一般由建设单位工程和生产有关部门经理、参建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商和设计院工地代表担任。任职人员名单,上报大唐宁夏分公司批准。

2.试运指挥部的职责期

试运指挥部应从分部试运开始前一个月组成并开始工作,直到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办理完移交生产交接签字手续为止。

3.试运指挥部的职责

a)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机组启动试运工作;对试运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效益全面负责。

b)审批重要项目的调试方案或措施(如:调试大纲、升压站及厂用电受电措施、化学清洗措施、蒸汽管道吹管措施、锅炉整套启动措施、汽机整套启动措施、电气整套启动措施、甩负荷试验措施等)和单机试运计划、分系统试运计划及整套启动试运计划。

c)启委会成立后,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筹备启委会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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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启委会闭会期间.代表启委会主持整套启动试运的常务指挥工作。

e)协调解决启动试运中的重大问题。

f)组织、领导、检查和协调试运指挥部各组及各阶段的交接签证工作。

g)试运指挥部下设:分部试运组、整套试运组、验收检查组、生产运行组、综合管理组。各组根据新建性质和工作需要,可设汽机、锅炉、电气、热控、化学、燃料、土建、消防、脱硫脱硝等专业组。各组织机构领导成员由总指挥与有关单位协商任命,并报大唐宁夏分公司备案。

(三)分部试运组 1.分部试运组的组成

由施工、调试、建设单位、生产单位、监理、设计、主要设备供货商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设组长一名,由调试单位的调总兼任,副组长若干名,由调试、建设单位、监理和生产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或委员担任。

2.分部试运组的职责

a)负责提出单机试运计划和分系统试运计划,上报总指挥批准。

b)负责分部试运阶段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和指挥协调工作。按照试运计划合理组织土建、安装、单体调试工作,为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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