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民居的保护与利用 下载本文

充分认识古民居的历史价值和高度重视保护古民居的现实意义,古民居不是城市发展的包袱,而是城市发展的独特资源,古民居保护具有保存历史记忆,传承文化脉络,彰显城市特色,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彻底转变以往拆迁改造的建设思路,确立“古城保护,旧城更新,城中村改造,新区开发”的城市空间发展模式;转变就一处院落,或一座建筑的保护方式,而以西关城、伏羲城的全面复兴为目标,拆除各类违章搭建建筑和院内增建建筑,拆迁改造所有的现代建筑,恢复古城区的整体历史文化风貌;既要加强对建筑本体和周边环境的保护,更要重视对文化遗产的继承和生活习俗的延续,做到对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的全面保护。

2、加强监管,以现状留存促进保护

5〃12汶川地震使天水古民居普遍成为危房,居民灾后重建的需求非常迫切,借机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也十分强烈,天水古民居所存已很有限,如不加强监管,妥善处理保护与改善现住户居住条件之间的矛盾,过不了多久,天水古民居将会消失殆尽。古民居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我们必须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发挥监管职能,将古民居保护与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采取公房腾让、危房搬迁、私房鼓励维修等政策措施,安臵现有住户,严禁私自拆除改造,确保现存古民居一间也不再减少。

3、科学规划,以规划控制促进保护

依据城市发展空间的变化和功能布局的调整,修编天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明确古民居保护的范围,确立古民居保护的法律地位;编制七个历史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各个街区的功能定位,划定原物保护、原貌保护、环境风貌特征保护的界限;制定古民居保护修建性规划,确定修缮、整治、维修、改造、复建等不同的保护模式;制定古民居保护统一的建筑技术标准,明确传统公建、传统民居、传统商铺的建设要求,以及强制性技术规范;实施现存古民居建筑测绘,开展古民居历史遗迹和历史文献调查,建立古民居历史文献档案,为实现古民居的全面保护奠定基础。

4、构建平台,以市场运作促进保护

天水古民居的保护涉及市区两级政府和规划、建设、房管、文化文物、综合执法等多个部门,是一项牵涉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在政府财力有限,住户普遍困难的条件下,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古民居保护运作机制,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组织实施古民居的保护。一是切实加强对古民居保护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古民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古民居保护的组织、协调、建设工作,推进古民居保护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制定古民居保护政策,按照“谁所有,谁保护”“谁使用,谁保护”的原则,给产权人或使用人一定比列的资金补助,鼓励符合古民居保护规划要求的居民家庭对所住古民居进行修缮;三是组建运作平

台,为了确保保护质量和住户的妥善安臵,古民居保护最好不要让开发商介入,政府可采取注入资本金,组建代表政府实施古民居保护和开发经营的公司,作为古民居保护与更新利用的实施主体,维护现存,恢复已失,培育新的业态,赋予新的使用功能,筹措保护建设资金,搬迁安臵住户,实施古民居保护,负责古民居利用。

5、转换功能,以开发利用促进保护

天水古民居因其结构形式、空间尺度、配套设施不符合现代人的居住和生活习惯,维持传统居住功能的保护,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在立足保护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利用古民居处于城市中心区,区位条件优,人口密度高,商业气氛浓等优势条件,赋予其新的发展功能,培育文化、旅游、创意、休闲等产业,举办展览、展销、展示等活动,形成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等功能……通过功能转换实现利用与复兴,通过开发利用实现整治和保护,通过保护与利用形成新的经济发展动力,从而推进古民居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6、扩大宣传,以全民参与促进保护

天水古民居见证了天水古城发展演进的历程,是城市发展的珍贵资源,是居民情感的精神家园,加强古民居的保护,既是政府的职责,更是广大居民的迫切愿望。要把古民居的保护变为居民的自觉行动,必须广泛宣传古民居的价值,古

民居保护的意义,挨家逐户宣讲保护政策,保护规划,保护方法,征询居民意见,鼓励居民参与保护。通过宣传,形成古民居既是产权人的财产,更是全社会的财富,自己无权拆除改造的共识;形成保持历史风貌才具有价值,改建为现代建筑将丧失其价值的共识;形成搬迁补偿费用加自拆自建的投入完全可以异地改善居住条件,不按规划和保护要求,坏风貌损失价值得不偿失的共识。主动配合政府的保护,自觉抵制破坏古民居的行为,积极参与古民居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