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方(甲方、业主)EPC工程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第九章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条 安全管理职责

(一)施工单位应设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察安全施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建材行业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有关规程”。

(二)施工单位应对所承包的工程建设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 (三)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并应设臵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加强安全管理。

(四)施工单位应认真制定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核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反事故措施计划。项目开工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然后进行措施交底、签证并督促实施。

(五)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机构,保证三级安全监督网的监控作用。

(六)建立各项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在施工作业中严格执行。 (七)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保证施工作业持证上岗。

(八)坚持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制度。督促施工班组坚持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九)积极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和联合安全大检查。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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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组织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积极提出防范措施以及督促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十一)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措施、用具、用品的管理。所用安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必须为生产许可企业的合格产品。特别要加强对大中型施工机械(尤其是吊车)的安全管理,必须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做好登记工作,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管理、使用、操作制度。

(十二)施工单位应深入开展反违章、反违纪活动,加大考核处罚力度,制定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十三)作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十四)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民工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台帐。

(十五)严格班组安全管理,建立班组交底、签证制度。 (十六)进场电动工器具及起重用工器具必须进行检测、检查确认可靠,进场的施工机械须经过检验无损伤缺陷,上述三项都必须建立台帐,并根据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入帐。

第四十六条 违章处罚

(一)不按章办事、违反现场安全规定将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处罚的款项作为“安全施工专用基金”,用以奖励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人。

(二)对于监理单位及工程管理部下发的“安全文明施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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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施工单位必须按期认真整改,否则将进行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处罚后仍未进行整改的将加倍处罚。

(三)个人着装及防护

1.施工现场穿戴铁钉的鞋、裙子、短裤、拖鞋、高跟、背心和赤膊者,罚款5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2.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施工班组的休息室除外),坐安全帽者,罚款50元/人次。

3.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者,罚款100元/人次,造成人身伤害的按事故处罚条例叠加处罚。

(四)遮栏、护栏、栏杆

建筑物框架、高塔平台、高速运转设备、高电压区等主要施工区的遮栏、护栏、栏杆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定要求,安装齐全并牢固,安全标示牌、警告牌齐全。并设在视线良好的地方。

1、土建脚手架,永久栏杆遮拦、护拦不符合要求(确因安装需要除外,但必设临时防护措施),无安全标示牌、警告牌,罚款100元/处;并限时补设。

2、工作平台(包括脚手架平台)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处。 (五)孔(洞)沟盖板

施工区各类孔(洞)沟盖板,要符合设计要求,必须齐全、平整、安全、牢固。

1、孔洞盖板强度或形状不符合要求,孔(洞)、沟道无盖板及其它措施,采用标准化盖板但没有限位铁件,罚款50元/处;通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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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整改的,延期一天罚款100元/个(谁施工、谁负责);延期两天不整改的责令施工单位退出施工现场。

2、未经监理单位及工程管理部同意任意在楼板、平台上开孔及墙壁上开孔,随意拆除安全设施,罚款200元/处,造成他人伤害的视情节轻重从严处罚。

(六)常规照明

夜间施工现场及巡视路线的照明应符合施工要求;高空作业、施工区域照明要充足。

照明不足罚款500元/处;灯具损坏未及时修复罚款200元/处。 (七)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具

施工单位必须从有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家购臵安全施工器具,防护用具、用品等,保证施工器具齐全、可靠、安全有效并符合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合格证厂家产品,罚款200元/次。 2、应该使用的安全施工器具或防护用具,每缺一件,罚款50元,每一件不可靠或失效罚款50元。

(八)施工机械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机械,特别是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保证各类施工机械工作状态良好,不得带病运行。各类起吊设备必须取得合法的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机械运行前必须向监理、工程管理部申请办理现场检查验收使用许可证,待手续齐全后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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