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收入预期是不确定的,在未出现一种替代性的模式可以解决农民在没有土地的情况下也有可赖以生存的出路之前,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态度是比较谨慎的。在我们调查的农民中,也确实存在一些农民将手中土地出租的情况,但租期一般为一年,仅局限于家中土地较多的外出打工农户。
第三章、湘潭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机制的基本途径
湘潭市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关键是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突破城乡二元桎梏,缩小城乡差距,建立起城乡互促共进、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韶山市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发展,雨湖区、岳塘区基本实现城乡统筹发展;10年左右时间,全市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作出示范。
(一)制定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
为实施中央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加快科学发展步伐,根据湘潭市“率先统筹城乡发展、实现韶山率先富裕”实施方案(2011~2015),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必须研究设计好湘潭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湘潭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1、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根据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内容,按照“客观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的原则,通过预选指标,运用鉴别力分析、相关分析等方法,对各个预选指标进行量化判断,最终确定了城镇化进程、城乡居民生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六大方面共24项相互独立且又相互联系的量化指标因子构成指标集合,构成了湘潭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既反映湘潭市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取得的成果,也客观反映城乡之间在不同领域存在的差距状况,突出统筹城乡发展的薄弱环节。
附件一:2011-2015年湘潭市统筹城乡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单权2015监 测 指 标 位 重 年目标值 合 计 一、城镇化进程 1、城镇化率 2、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 3、六镇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六镇GDP比重 4、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之比 二、城乡居民生活 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当年价) 2、城乡居民收入比 % % % 以农为 1 元 100 18 7 3 5 3 27 7 7 4 3 3 3 22 4 ≥70 ≤35 ≥80 ≤2 ≥32000 ≤2.8 ≤1.2 ≥27 ≤4 ≥95 ≤1.2 以1 3、城乡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农为以重之比 农为平1 4、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5、城乡居民每百户家用电脑拥有量比 6、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 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比 方米 以农为% 1 以农为1 9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 3、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人均教育经费比 4、城乡人均公共卫生事业费比 5、乡镇文体建设综合指数 6、村(居)委会文体建设综合指数 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1、全市行政村通公交率 2、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五、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1、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2、新经济业态增加值占GDP比重 3、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文明生态村比重 2、森林覆盖率 以农为以1 农为以1 农为% 1 % % % % % % % % % 4 4 4 3 3 10 3 3 4 17 5 7 5 6 3 3 ≤1.2 ≤1.2 ≤1.2 100 100 ≥80 ≥85 ≥80 ≥7 ≥8 ≥7 ≥90 ≥63 2、评价指标的设计原则 ——全面性原则。指标体系的构建从客观实际出发,既能反映我市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取得的成果,也能反映城乡发展存在的差距,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统筹城乡发展进程。
——科学性原则。选取的评价指标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既有主体指标,又有辅助分析指标,形成有机整体,科学地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状况。
——可操作性原则。指标设臵要建立在现行统计调查和部门行政记录的基础上,评价指标的选取便于收集和量化。
3、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城镇化进程、城乡居民生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六大方面的内容。
3.1、城镇化进程
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湘潭市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城镇化进程评价指标基于城镇人口、镇级产业发展和劳动力转移的相关要求,选取了4个子指标。
城镇化率,指城镇人口占全部人口的百分比,用于反映人口向城市聚集的过程和聚集程度,是衡量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指标。考虑到未来几年湘潭将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城镇化,因此将目标值定为70%,即城镇化率≥70%,
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指第一产业从业人数占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用以评价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成效。根据国家全面小康标准为≤35%,将目标值设臵为35%,即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35%。
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之比,用以评价城乡劳动力转移的力度,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也是推动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方面。参考近5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情况,结合湘潭市实际,将目标值设臵为2,即≤2。
3,2、城乡居民生活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改善居民生活是湘潭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统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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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发展的落脚点。城乡居民生活评价指标从城乡居民收入、消费结构、住房等方面着手,选取了6个子指标。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加权计算得出的结果,用以评价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是衡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
城乡居民收入比,是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用以评价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根据国家全面小康标准为≤2.8,因此将目标值设臵为2.8。
城乡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之比,用以评价城乡居民精神文化方面消费支出,也是综合反映城乡消费水平和结构的重要指标。参考近几年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要求,将目标值设臵为1.2,即≤1.2。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是根据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和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的加权平均计算得出的结果,用以评价城乡居民住房状况。根据国家全面小康标准为≥27,因此将目标值设臵为27。
城乡居民每百户家用电脑拥有量比,用以评价信息化程度。参考成都市统筹城乡指标评价体系,将目标值设臵为4,即≤4。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用以评价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将目标值设臵为95,即≥95%。
3,3、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湘潭市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惠及全体市民的集中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从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着手,选取了6个子指标。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比,是指城镇(含从业人员和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与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之比,用以评价城乡养老保障状况。结合湘潭市实际情况,将目标值设臵为1.2,即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比≤1.2。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用以评价生活质量状况。将目标值设臵为410︰350,即≤1.2。
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人均教育经费比,用以评价政府资金在智力投入的力度。参照成都的评价体系,以及统筹城乡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城市和农村的均衡发展,设定目标值为1.2,即≤1.2。
城乡人均公共卫生事业费比,用以评价政府资金在公共卫生事业投入的力度。参照成都的评价体系,以及统筹发展要实现城乡人均卫生事业费均等化的要求,设定目标值为1.2,即≤1.2。
乡镇文体建设综合指数,用以评价乡镇中心区域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情况。该指标采取综合指数评价方法,依据《湘潭市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中文化建设考核指标结果。
村(居)委会文体建设综合指数,用以评价村(居)委会基础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情况。该指标采取综合指数评价方法,依据《湘潭市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中文化建设考核指标结果。
3,4、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是湘潭市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统筹城乡基础设施评价指标从交通、生态环境、饮水等方面着手,选取了3个子指标。
全市行政村通公交,指所有的行政村公交(班车)通达率,用以评价农村公交网络覆盖状况。将目标值设臵为80%,即≥80%。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量与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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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评价生态建设推进程度中污染控制水平。将目标值设臵为85%。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用以评价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改善程度,指农村使用自来水人口与农村总人口之比。结合湘潭实际情况,将目标值设臵为80%。
3.5、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加快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是湘潭市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保持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湘潭市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和要求,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评价指标选取了3个子指标。
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用以评价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及成效。将目标值设臵为7,即≥7。
新经济业态增加值占GDP比重,用以评价新经济业态发展的成效。新经济业态是相对湘潭市目前经济发展现状而言,主要包括物流、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和动漫产业。根据新经济业态发展的现状及前景,将目标值设臵为8,即≥8。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用以评价新经济业态发展的成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产业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将目标值设臵为7,即≥7。
3.6、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湘潭市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根据根据湘潭市“率先统筹城乡发展、实现韶山率先富裕”实施方案(2011~2015)的要求,选取了2个子指标。
文明生态村比重,指文明生态村数量占村民小组总数的比重。设臵目标值为90%。 森林覆盖率,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用以评价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生态平衡状况。将目标值设臵为63%。
4、目标值确定。
目标值的确定根据湘潭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湘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参考了中央政策研究室全面小康指标体系、全国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标准、浙江省城乡一体化指标体系和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思路,并结合湘潭统筹城乡发展的初步构想而最终形成。指标权重运用专家评价法确定。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指标体系中24个指标均赋予3分的基本分值,再考虑各指标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重要性酌情增加分值,最后将各指标分值相加分别得到六大方面分值。
5、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判断。
对各项指标加总即得出整个评价体系的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判断报告期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分为四个阶段:综合得分达到85分以上,表示已进入城乡统筹发展的全面融合阶段;综合得分在65分以上至85分之间,表示已进入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协调阶段;综合得分在45分以上至65分之间,表示正处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统筹阶段;综合得分在45分以下,表明多数指标与目标值存在较大差距,处于初步统筹阶段。
(二)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动态监测体系
要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由于城乡差距表现在社会经济的多个方面,因而有必要建立起全面反映城乡发展差距及其变化趋势的统计综合监测制度、通过动态监测,准确、及时反映统筹城乡发展的进程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党委、政府制订、调整和完善政策及时提供决策依据。
1、开展统筹城乡发展动态监测的原则
城乡统筹发展监测指标体系要在科学的方法下设定指标,指标内涵能准确反映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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