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下载本文

人”由业务职能部门负责签字盖章,交接双方各存一份,以备查考。

(3) 由参建单位移交的项目档案,基建项目档案移交表及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

逐卷核对无误后在移交表及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归档文件审核人”由建设单位 业务职能部门负责签字盖章,移交方、接收方、业务职能部门三方各自留存一份备 查。

(4) 建设单位办公室部门审核并接收经各业务职能部门及参建单位移交的项目文件,负

责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并向各职能部门分发档案分类目录,编制项目档案立 卷说明。

(1) 建设单位各职能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向建设单位办公室部门移交基建项目档案时,应

同时移交纸质和电子文件,以及音像、照片等其它载体形式的文件。项目电子文件 的归档应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文件归档与整理规范》,一般要求 由移交部门(单位)通过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移交基建项目电子文件,建设 单位办公室负责检测电子文件是否合格,如检测不合格退回移交部门(单位)重新 制作、整理。

(2) 建设单位各职能部门收集整理的项目文件与工程建设阶段同步归档,分为项目立

项、设计、建设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六个阶段。工程建设每完成 一个阶段,相应的职能部门即向办公室部门移交经整理的项目文件归档。除后评价 文件外,各职能部门收集整理的项目文件最迟在工程投产后 90 天内完成归档。 (3) 参建单位除保管自身形成的档案,还应根据本规定的条款,适当增加项目档案的制

作和移交份数。参建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的项目档案要求至少为两套,在工程投产 后 45 天内完成归档。建设单位接收并保管一套完整的全套项目档案,并向运行单 位或运行检修部门移交一套与生产运行有关的项目档案。 (4) 建设单位办公室部门在工程投产后 90 天内完成汇总整理。

(1) 对不能按合同及本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进行基建项目档案移交的参建单位,建设

单位按合同条款扣留工程尾款。

(2) 对不能按要求移交项目文件归档的业务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按工作职责

要求进行考核。

项目档案验收

项目档案验收由建设单位办公室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业主项目部协助开展,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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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验收和外部验收两个阶段。

建设单位办公室部门完成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后,通知业主项目部协助开展项目档案验收 工作。由建设单位计划部门、基建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职能 管理部门,业主项目部以及设计、施工、监理、运行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共同参加项目档案 内部验收,检查所有已归档的项目档案,评价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性情况以后, 写出验收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限期解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 改进意见进行整改。

(1) 建设单位办公室部门向上级办公室部门提出申请,由上级办公室部门牵头组织有关

部门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验收项目档案。

(2) 纳入南方电网公司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建设单位办公室部门要在项

目竣工投产三至六个月内,向上级单位办公室部门提出专项档案验收申请,由上级 单位办公室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形成验收组进行项目档案竣工验收,共同评价和 考核项目档案管理效果,形成档案验收意见,并将国家或各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 收结果呈公司基建部备案。

(3) 未纳入南方电网公司重点建设项目的其它项目档案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办公室部门

要每年向上级档案主管部门提出档案合并验收申请,由上级主管办公室部门牵头组 织有关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项目档案竣工验收,并将项目竣工验 收意见上报上级主管基建部门备案。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

对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成绩优秀的单位,应予以奖励。

基建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重点工程项目,不能参与申报投产达 标、优质工程的评比。情节特别严重的,对项目建设单位(法人)通报批评。造成档案损 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6 附则

本规定由南方电网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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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基建项目档案工作交底记录

(适用于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对业主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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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交 底 人 参 加 人 员 名 单 编 号 时间 年 月 日 1.该工程目录号: ;工程代号: 2. 归档要求: (1)业主项目部需提交一套完整、准确、系统的项目过程管理文件 交 原件到档案管理部门; (2)业主项目部需监督和指导设计单位提交三套完整、准确、系统 的项目竣工图; 底 (3)业主项目部需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提交一套完整、准确、系统 的项目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设备文件; 内 (4)业主项目部需监督和指导监理单位提交一套完整、准确、系统 的项目监理文件; 容 3.项目文件按本规定 条进行收集,按 条进行整理,按 条进行移交。 4.项目档案分类编号方案 5.竣工图编制要求。 6.声像档案按本单位声像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整理和移交。 Q/CSG213058-2011

基建项目档案工作交底记录

(适用于业主项目部-参建单位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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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编 号 交 底 人 时间 年 月 日 参 加 人 员 名 单 1.该工程目录号: ;工程代号: 2.参建单位需按合同提交 X 套的项目文件给建设单位,其中保证一套完 整、准确、系统的项目文件原件提交给建设单位。 3.项目文件按本规定 条进行收集,按 条进行整理,按 条进行移交。 4.竣工图编制要求。 交 5. 声像档案按本单位声像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整理和移交 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