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与对策
——以长沙开福区居民小区为例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增长,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适应不了现代社会的要求。目前,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势于一体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已成为一种必然发展趋势。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 它尚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社区服务; 一、调查背景
随着我国老龄化情况的日趋严重,养老工作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采取更好、更便捷的养老方式,是各级政府,特别是社区必须面对的课题。而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在目前的条件下,较符合国情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长沙开福区居民小区是一个典型的城市居住区,老年人占人口的比例,达到了30%以上,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的指导下,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并形成了以志愿服务为特色的医疗保健养老服务。为了进一步追踪了解近期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现状,特别是老年居民的需求,长沙开福区居民小区开展了一次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问卷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调查对象:
依据目前居家养老工程的定义,本次调查的重点对象为:(1)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确需帮助的老人。(2)70周岁以上的低收入家庭老人、80周岁以上的“空巢”老人。(3)70周岁以上需要社区、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4)少部分70岁以下的老年人。
为了便于抽样操作,同时也兼顾广大老年人的需求,我们将“老年人”操作性定义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其中居家养老工程的对象占多数(约70%),另有30%为60-69岁老年人。 2.抽样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随机抽样、入户填答问卷的方式进行。抽样框架以各社
区计生名单为基础,在70岁以上老年人中随机抽出70%的样本,然后再抽30%的60-69岁老年人,在抽样中兼顾居家养老的重点对象。
3.调查内容
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这是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社会交流、精神慰籍。 二、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以长沙市第一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14个试点社区为抽样总体,将社区类型分为:城市社区(含“村改居”社区)、农村社区二种,从14个试点社区共随机抽取120份样本,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见表1。
1、调查对象的年龄分布集中在60-80岁
在448位老年人中,调查对象的年龄多数介于60-80岁,是未来社区居家养老的潜在需求者。具体来看,年龄在60-69岁的老年人占41.8%,70-79岁的老年人占33.5%, 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相对较少,仅占24.7%。从性别比例来看,男性被调查者所占比重为46.4%,女性被调查者占53.6%,以女性老年人居多。
图1 调查对象各年龄段分布情况 2、调查对象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
在448位被调查的老年人中,99.5%的老年人拥有一个及以上的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的占34.6%,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占64.9%,无子女的情况较少,仅为0.5%。但是调查显示,老年人由于多种原因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如64.3%的调查对象表示未与子女同住,仅有35.7%的调查对象与子女同住。从调查对象的身体情况来看,健康状况良好,68.7%的调查对象生活能够自理,28.4%的调查对象表示生活部分可以自理,仅有2.9%的调查对象生活不能自理。
三、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调查状况如下 (一)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状况与需求 1、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
数据显示,目前老年人的自理能力较强,在对于基本生活8项指标(做
饭、吃饭、穿衣、洗澡、上厕所、洗衣、日常购物、一般家务)的自理状况测量中,全部能够自理的老年人占73.5%,全部不能自理和全部需要帮助的老年人各占1.3%,23.9%为部分项目需要帮助。自理能力最高的前四位项目是:吃饭、穿衣、上厕所、洗澡;不能自理比例最高的前四位项目分别是:一般家务、日常购物、洗衣和做饭,见表1。
表1 老年人生活照料的自理能力状况
测量项目
完全自理 人数 比例(%)
需要帮助 人数 比例(%) 71 10.1 20 2.9 17 2.4 25 3.6 17 2.4 64 9.1 78 11.1 98
不能自理 人数 比例(%)
52 7.4
做饭 577 82.3
吃饭 672 95.9
9 1.3
穿衣 665 94.9
18 2.6
洗澡 652 93.0
23 3.3
上厕所 665 94.9
18 2.6
洗衣 583 83.2
53 7.6
日常购物 569 81.2
54 7.7
一般家务 543 58 8.3
77.5
2、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需求
14.0
表2所示的是老年人对基本生活照料的需求。从中可以发现,除非是老年人自身真的不便活动,否则,对于简单、基本的生活照料,老年人还是愿意自己动手。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大部分的老年人给出的解释是如果自己能做就尽量做,一来不至于麻烦其他人,二来就当是锻炼身体了。可见,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我们应当避免对老年人生活的大包大揽,注意发挥老年人的主观能动性,保障老年人的自主性和参与性。
表2 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需求
希望 自己做 希望 家人帮助 希望 社区(村)帮助 希望 专门机构或公司帮助 比例 人数 买菜 做饭 吃饭 洗澡 洗衣 剪甲 理发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533 76.1 141 20.1 18 515 73.7 153 21.9 18 658 94.1 643 92.0 35 46 5.0 6.6 4 6 2.6 2.6 0.6 0.9 2.3 2.9 8 13 2 4 13 4 1.1 1.9 0.3 0.6 1.9 0.6 72.3 3.4 5.0 2.0 551 78.8 119 17.0 16 568 81.3 107 15.3 20 57 8.2 52 7.4 84 12.0 505 3.3 6.4 4.4 24 35 14 针线活 373 53.5 277 39.7 23 保洁 购物递431 61.7 188 26.9 45 462 66.0 193 27.6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