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由:深圳市世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佣金催告函
年 月 日,贵司委托我司代理销售位于 市 区的 项目。贵我双方签署了有关的销售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服务费支付标准为 ,结算条件为 。 后我司对该项目积极居间撮合推广,帮助贵司售出该项目的数套物业,贵司亦及时向我司支付了相关报酬。但自 年 月开始,经贵司登记确认的交易中,尚有部分销售成功的物业尚未办理费用结算,尚未结算的中介服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小写: )详见下表: 编号 成交物业 成交人 未付代理费 未付现金奖 基于双方前期的友好合作,我司代表一直与贵司的有关人员保持联系,并多次向贵司申请办理结算,但贵司却以种种事由推脱不予支付。因此,我司再次函告贵司,申请办理上述物业的服务报酬结算支付,恳请贵司及时办理。联系人: 电话 。 顺祝商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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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