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一剑 - -记地级泰州市诞生的历程 下载本文

后便无声无息了。后来谁也没有再查问过。

江苏省在研究制定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时,采纳了专家们的建议,把全省划分为四个经济区,即:宁镇扬经济区、苏锡常经济区、徐淮连经济区和通盐泰经济区。宁镇扬经济区是由南京市牵头的,活动颇有成果,后来安徽省的滁州地区主动提出要求参加,因而改称宁镇扬滁经济区。通盐泰经济区是由南通市牵头的,泰州市曾派代表参加了经济区研究会的第一次筹备会议。在以后有各地党政负责人参加的经济区的第一次正式活动中,便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扬州市不同意泰州市作为扬州市东部地区的代表,强调扬州市行政区是一个整体,不能分割;扬州市地跨两个经济区,通盐泰经济区应称通扬盐经济区。弄得南通市的同志感到很为难,这个经济区的活动后来也就偃旗息鼓了。

在1986年6月29日《经济参考》报上,扬州市交通局张华副局长发表了一篇题为《下好卞港一粒子,搞活淮河一盘棋》的文章,竭力抬高尚未建设的卞港,贬低已初具规模的高港,说什么高港港规模不大,只有一些简易码头,建大港条件欠佳,似乎唯有在卞港建港才是最佳选择。为了答复当时部分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扬州市交通局于1986年7月6日给扬州市政协的报告也断章取义地引用专家的论证,断言高港港介于剧烈冲刷与严重淤积的两者的过渡段上,上游嘶马河段的崩强最大的地段,随时间向下发展,直接威胁到扬湾段江岸的稳定。至于对高港港是否值得投资,怎样做到投入小、产出大等等,要与其他地点相比较才能确定。然而,是不是卞港的江岸比高港的江岸稳定呢?上海航道设计研究所和上海市科协航道科技咨询服务部专家的意见是明确的:六圩弯道从本世纪初以来平面摆动达5公里左右,北岸由凸咀演变成凹岸。近几年虽然做了些防护工程,但仅起到了局部防护作用,远不能抵御宏观河势的变化(即使在局部地形如龙门口继续坍塌,瓜洲边滩不断淤涨及世业洲北汊的发

展等,均会使河流曲率半径变化而导致顶冲点上提下挫,已建工程有被包抄后路之危险,或者将需付出更大的工程代价与之抗衡)(见《关于对“苏北沿江电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会议纪要”的看法的函》)。可是扬州市仍然选定在卞港投资。1991年洪水期间,卞港发生严重坍塌,建筑物遭受严重破坏,证明了专家意见的正确性。当时,扬州市在港口建设方面的指导思想是:立足扬州,依靠长航,联合上海,合并高港。邹杰、钱进、催古首等同志提出的具体建议是:申请管辖水域,建立扬州港务管理局,向国务院口岸办申请一类开放,并要求将高港下放给扬州市,利用其与长航的密切关系,管理江港的经验和一定的领导力量、技术力量,与高港合并后,组建开放式的扬州港。按照这一策划,扬州市有关部门的领导正式找高港港务局的负责人通气,以提供办公大楼和职工子女在扬州入学等方便为优惠条件,动员将高港港务局更名为扬州港务局,并将机关迁往扬州,高港港改为扬州港的一个作业区。这一计划遭到高港港全体职工的反对。鉴于高港是国家港,卞港是地方港,交通部对这一方案也是否定的。

不难看出,当时扬州市的部分领导,在思想上是不愿意承认泰州也是一个经济中心的。他们的理论依据是:扬州市是一个行政区,一个行政区只能有一个中心。如果把扬州城区作为主中心,泰州市为副中心,那是搞多中心。

把两个不同的经济区人为地捆在一个行政区内,一切都得以扬州为心,由于行政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其结果必然是挤掉泰州作为一个区域的经济中心的位置。不能按客观规律办事,种种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在现行体制下,不理顺行政区划的关系,要想真正发挥经济区的作用,看来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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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hlz_021 发表于:2006-6-16 22:58:29

第8楼

(六)谋求计划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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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市管县”的新体制后,在泰州出现了两大主要矛盾:一是计划管理体制上,由原来省对泰州单列户头改为省不列户头,这样泰州市与扬州市已经处于完全不能相比的地位,很难发挥泰州这个客观上已经形成的经济中心的作用。二是财政体制上,既不享受县级财政体制待遇(如不享受县属工业企业留成40%的规定),又不享受省辖市财政体制待遇(如不享受省辖市按工商企业税提成5%的规定),地方财政分成无几,不仅无力扩大再生产,连旧城改造都难以进行,实质上限制了泰州市的发展。表现得最为突出的是工业生产处处受到压抑,技术改造列不上项目(1984年第一批更新改造措施计划,扬州市区的项目数是泰州的5倍,投资额是泰州的7.5倍。国家拨款是泰州的4倍多;引进技术改造现有企业项目,扬州市区的项目数为泰州的7倍,总用汇额为泰州的15.39倍,国拨外汇为泰州的11.39倍,总投资额为泰州的14.67倍,而泰州唯一的一个项目还是部属企业泰州林机厂的)。利润上交多,固定资产投资少(1983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扬州市区占30%, 泰州市占30.36%,上交利润扬州市区占33.3%,而泰州市则占45.6%)。在生产安排上,优质、畅销的产品得不到择优安排(例如泰州市棉纱和棉布产量均大于扬州市区,当时泰州市的涤棉产品已具特色,华夫格、涤棉凉爽绉、涤棉纱罗等都是畅销产品,但这些经济效益高的涤棉纱、布产品,分配给泰州市的计划,其比重均低于扬州市区),而高能耗的产品(如合成氨)反而给泰州增加了生产任务,却又不相应地增加能源供应,多生产了化肥,便影响了其他产品的生产。在物资分配方面,省指定分配给泰州的指标,往往也不能如数到位。虽然扬州市的领导同志曾表示过:今后在计划、物资等方面一如既往,按十一块分配,绝不搞“近水楼台先得月”。一年多的实践证明,扬州市的一些部门并不

是按领导的讲话精神执行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泰州市自然希望能摆脱这种困境,可是出路在哪里呢?当时有两则报道引起了许多同志的注意:一是《人民日报》1983年10月28日登载国务院批准江苏省撤销扬州地区,将扬州市改由省直接领导,将江都等九县划归扬州管辖,泰州市为“省辖(县级)”的消息;二是有关重庆、武汉、南京等城市进行综合改革的试点情况,中央决定给这些城市实行计划单列。由此,我们有不少同志产生了争取“省辖省管”的念头,如暂时不能省辖省管,则希望仿照中央对重庆、武汉、南京等城市的办法,由省对泰州市实行计划单列。在这一方面,市审计局局长沈庆棠同志(沈庆棠曾任市经委副主任),他根据亲自接触到的一些问题,于1984年5月份整理了一份材料──《现行管理体制影响了泰州市工业生产的发展》。在泰州城市总体规划鉴定会议期间,他把这份材料送给了来泰参加会议的张绪武副省长。接着,他在7月10日和7月24日,又先后给韩培信书记、顾秀莲省长和《经济日报》编辑部写了信,除这份专题材料外,同时还寄去李振坤、徐正佑写的《初论设置泰州经济区的问题》和市经济研究中心写的《城乡必须结合,经济才能起飞──试论泰州在开发苏北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两篇文章。

张副省长对沈庆棠反映的情况十分重视,返宁后便让秘书将材料复印,分送各位副省长和省委常委。8月24日,省建委副主任梁浩群便向泰州市市长吴元康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行政体制未解决前,计划单列问题在省长办公会上讲过,基本上定了。 梁浩群和秦庭栋两位主任对泰州的行政体制,都是非常关心的,而且为解决问题一直在省里做工作。梁浩群当时满以为泰州的行政体制和行政区划问题很快便可能得到解决,他对吴元康说:“当前关键就是行政体制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