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维护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运维管理体系,实现运维工作的专业化、高效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维护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 客户导向原则:以客户需求为驱动,保障站址设施运行质量,努力为客户提供7×24小时优质服务。
(二) 集中管理原则:按照“能集中不分散”的原则,实施集中化管理。
(三) 成本最优原则:利用信息化支撑手段,通过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作业,提升运维成本使用效率。
(四) 安全生产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地。
第三条 维护工作面向公司负责运营的资产,主要包括:铁塔、基站机房、动环配套设施、室分系统(以下统称“站址设施”)等,各专业维护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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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铁塔机房(机柜)维护范围铁塔基础、钢结构主体、维护平台、天线支撑体,爬梯、馈线桥架、避雷针及其他附属设施等。机房防盗门窗、主体架构及基建设施、走线架、标准机架/机柜、机房防雷接地系统、照明设施、站点围栏等。空调设备(温控系统)、动力配套设备(外电设备、直流系统、备电系统、发电设备、电缆及其他辅材等)、动环监控采集设备、节能减排设备、设备防雷接地系统等。POI(多频合路器)设备及以外的室分系统单元,包括:馈线、天线、GPS馈线、耦合器、功分器、合路器、电桥等器件,以及接头、双绞线、支架辅材。动环配套设施室分系统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维护单位。
第二章 运维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一节 运维体系
第五条 构建集约型运维管理体系,采取“集中管理”与“属地维护”相结合的生产组织模式,集中优势资源,缩短生产调度链条,实现高效运维。运维体系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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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管理生产维护响应中心建维部总部服务支撑管理考核集中监控工单管控省分服务支撑建维部管理考核维护中心设施存量维修改造属地维护区域经理管控地市建维部支撑现场维护人员故障处理 (一) 职能管理
1.总部、省公司建设维护部负责对下级单位的管理考核与服务支撑。
2.地市分公司建设维护部负责对本地区域经理与合作单位的管理考核与服务支撑。
(二) 生产维护
1.总部建设维护部设立响应中心,负责集中监控、告警处理、工单派发与管控。
2.省公司建设维护部设立维护中心,负责集中组织站址设施维修与存量改造。
3.地市公司建设维护部划分生产区域,设置区域经理,负责属地维护。
4.各级建维部门负责在突发场景下进行应急指挥、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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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集中管理 (一) 集中监控
总部响应中心对全国站址设施进行集中监控,统一实施故障派单;工单直派地市公司现场维护人员与区域经理,进行现场故障处理;故障处理结束后,总部响应中心进行故障工单归档与质检。
(二) 集中支撑
总部建设维护部制定统一的维护作业标准与故障处理流程;协同信息技术研究院,建设集中化的运维支撑系统;省公司建设维护部统一组织流程落地。
(三) 集中维修
省公司维护中心统一收集各地站址设施维修需求,集中组织修理、整治工作。
第七条 属地维护
(一) 地市公司作为属地维护的首要责任单位,负责本地站址设施维护与生产作业组织管理。
(二) 地市公司不设分支机构,结合当地情况合理划分区域,实施区域经理负责制,实行“单站核算、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绩效挂钩”,区域经理承担区域内站址设施维护的组织、管理,对维护质量与成本效益负责。
(三) 区域划分遵从以下原则:
1.从有利于维护生产、方便现场工作角度出发,按照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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