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估评价报告(优秀环评报告) 下载本文

4.1.5生物资源

植物:本县地处中亚热带植被区,原始森林植被为常绿阔叶林。低缓的丘陵地区,由于垦殖和砍伐,原始常绿阔叶林树种已稀少,只在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的中山上部或人们活动较少的地方还存留有天然次生常绿阔叶林,其余都被杉木、毛竹、油桐、油茶、茶叶、果树等所取代。现存的树种资源丰富,常见的乔灌木有664种。

栽培植物主要是水稻和油菜,其次是麦类、玉米、豆类、茶和桑,茶叶品种较多。

动物:祁门县境内有野生动物271种,其中:兽类49种、鸟类147种、爬行类33种、两栖类17种、鱼类25种。

饲养动物有牛、猪、鸡、鸭、兔、蜜蜂、貂等,水产类以各种常见鱼类为主。 4.1.6地形地貌

本县属皖南山区。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中山、低山、丘陵、山间盆地和狭窄的河谷平畈相互交织分布。境内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四十一座,地势北高南低,黄山山脉自东北绵延入境,主脉西至赤岭口。黄山支脉牯牛大岗横亘于本县与石台县之间,主峰海拔1727.6m。中部为低山丘陵,南部倒湖最低点海拔仅61m,境内最大相对高差达1667m。 中山区 面积6200h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8%。主要包括县境北部的大坦、古溪、彭龙、新安、箬坑等乡的全部或大部,山体均呈东北至西南走向,脊谷相间,雁行斜列,山体陡峻,坡度一般为30°至45°不等。并有较大面积的天然次生林、灌丛草被和人工林。

低山区 面积4.67×104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1.3%。主要分布中山区外围,遍及全县各乡镇。山体较缓,坡度一般为20°至35°不等。有较稀疏的次生林及人工林分布,尚存在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 丘陵及山间盆地

面积1.666×105hm2,占全县总面积的75.9%。主要包括金字牌、祁山、平里、闪里、安凌、历口等乡镇的全部或大部分。植被以经济林和农作物为主,为本县农业区。 本县地层区划属华南地层大区,杨子地层区之江南地层分区,主要出露地层有中元古代、晚元古代地层,约占全县总面积90%,其次有寒武纪、奥陶纪及中生代白垩纪地层,约占总面积的90%,沿河谷两侧分布有第四纪松散沉积物,岩浆岩出露面积仅占总面积的1%,岩石成分主要有千枚岩、千枚粉砂岩及板岩。

矿产资源种类较多,以非金属矿产为主。金属矿已发现的矿种有金、铅、锌、铜、银、坞、锑、铁、钒等,其中有开发前景有的金、铅、锌、铅、锑等;非金属矿主要有瓷土、石灰岩、石煤、硅石、花岗岩等;其中瓷土矿储量丰富,质地优良。 4.1.7填埋场初步勘探情况

由池州市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编制的《祁门县垃圾填埋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可知,场地位于祁门县城西南约2.5公里。谷地长120米,宽24米,谷地西高东低,高差3.77米。在勘探范围内未发现地下水。 综合评价及结论:第(1)、(2)层均为弱透水层,适宜进行垃圾填埋场建设。 设计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并在施工及运营期间,应对地下水及库区渗漏情况进行检测。

4.2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4.2.1行政区划与人口分布

2004年底祁门县辖7个镇、11个乡:祁山镇、小路口镇、金字牌镇、平里镇、历口镇、闪里镇、安凌镇、大坦乡、凫峰乡、柏溪乡、塔坊乡、祁红乡、溶口乡、芦溪乡、

渚口乡、古溪乡、新安乡、箬坑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173405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祁山镇 33945 小路口镇 6123 金字牌镇 6723 。 4.2.2社会经济

全县生产总值由2002年的11.22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20.04亿元,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财政收入由0.84亿元增加到1.29亿元,比2002年增长52.7%,创历史新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亿元,达到10.7亿元,占“十五”期间总投资一半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8亿元,年均递增13.7%;进出口总额突破400万美元,达到423.99万美元,年均递增35.7%。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4.3 区域环境概况 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历史上未对本项目所在区域进行过境质量例行监测,通过本此环评的现状监测,祁门县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各监测点5个监测项目(SO2、NO2、TSP、PM10、氨)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值均达标,总体看来,祁门县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各项监测因子均能满足评价标准要求。阊江除总磷外,其余水质因子均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总磷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受到农业活动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水的影响。 因此区域环境质量总体上较好。

5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5.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施工内容包括垃圾中转站的新改建施工和填埋场的新建施工两部分。 5.1.1 噪声源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根据类比调查可知,施工期的施工机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吊车等。 经类比调查,确定祁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施工期的产噪设备噪声级见表5-1。噪声污染是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根据类比调查可知,不同施工阶段具有各自的噪声特性:

土方阶段噪声源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和各种运输车辆,基本为移动式声源,无明显指向性;各种平地车、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和风镐等,基本属固定声源。 结构阶段是施工周期较长的阶段,使用设备较多,是噪声重点控制阶段,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种运输设备、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吊车等,多属于撞击噪声,无明显指向性。

安装阶段一般施工时间较长,但声源数量较少。 5.1.2 水污染源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区的冲洗废水、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等。 5.1.3 大气污染源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区裸露地表在大风气象条件下易形成风蚀扬尘,其产生量与风力、表土含水率等因素有关,难以定量表述。另外还有施工队伍临时生活炉灶排放的烟气,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产生的风蚀扬尘,混凝土搅拌站产生的水泥粉尘等。

5.1.4 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的包装材料等。 5.1.5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是垃圾处理项目施工期的一个环境问题,本部分内容详见生态与水土保持专章。

5.2声环境质量影响预测

根据祁门县环境保护局的评价标准确认函,祁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环评中区域声环境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906-93)中2类标准值,即昼间、夜间环境噪声执行的标准值分别为60dB(A)、50dB(A),据此计算各类施工机械辐射的噪声对周围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距离,计算结果表明,项目施工过程中,以电锯辐射的噪声影响范围最大,其它施工机械辐射的噪声影响范围均较小。垃圾填埋场施工区周围500m范围内没有居民点、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因此,施工机械辐射的噪声对填埋场周边居民点的环境噪声影响较小。对于垃圾中转站周围保护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点,要切实加强保护,要求施工时避开人群密集高峰期,并禁止在夜间施工。 5.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活动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现场排放的石料冲洗水和洗涤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等。

施工中的冲洗废水主要含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质和量是随机的,很难定量估算。施工期建议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通过排水系统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不会影响主要地表水体水质。 根据类比调查结果可知,施工期生活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均较小,排放后将对地表水水体水质影响甚微,不会因此而影响水体现有功能。 5.4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施工活动中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队伍临时生活炉灶排放的烟气,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和裸露场地产生的风蚀扬尘,混凝土搅拌站产生的水泥粉尘等。

建材运输的车辆行驶在没有路面层的道路上易产生道路扬尘,行车道两侧的扬尘浓度可达8~10mg/m3,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三级标准,但道路扬尘随离扬尘点距离的增加而迅速下降,影响范围一般在道路两侧200m内。建筑材料卸载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点高度较小,因此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较小,影响范围通常不超过200m。

5.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排弃的生活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中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厨余、渣土、塑料薄膜、玻璃、纸等;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散落的物料、丢弃的包装袋、废弃的混凝土块等。施工中的固体废物如能及时不妥善处置,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6施工期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1)为使周围居民不受施工噪声的干扰,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建设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排放标准之内,高噪声机械尽量不在夜间施工;对于中转站的施工,高噪声机械尽量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使用;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配戴个人防噪措施。

(2)晴天应定时对运输道路和物料堆场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车速应限制在20km/h以下,以减少扬尘量;施工单位对物料的运输、堆放等应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尽量减少物料露天堆放。

(3)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经初步处理外排。

(4)土建施工垃圾在施工后要及时回填,如有多余应堆放在附近下风的低洼处,防止水土流失;安装工程的金属材料施工后应回收或归库;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 (5)对物料堆场或堆土场仔细选址,注意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质环境问题。 (6)施工时应制定施工操作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坚决制止乱挖乱堆,将 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控制在最低水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毁坏的树木和植被,工程施工后应及时予以恢复,提高植被覆盖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

6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6.1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1.1 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地表水评价范围为垃圾处理厂废水达标进入祁门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入阊江,入阊江上游500m下游3000m,全长约3500m。 6.1.2 水质监测断面的布设

本次阊江地表水现状利用2007年5月30

-31日黄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祁门污水处理厂入阊江上游500m至下游3000m监测数据。拟选场址地表水采样点4处。 6.1.3 监测频次与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对阊江进行现场监测,连续监测两天,每天采样分析一次。 监测项目:本次评价共监测10个指标,分别为水温、pH、DO、CODCr、CODMn、总氮、NH3-N、总磷、石油类、Pb。 6.1.4 采样和监测方法

按照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行采样。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标准分析方法进行水质分析。 6.1.5 评价标准

地表水现状评价结果表明,阊江除总磷外,其余水质因子均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总磷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受到农业活动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水的影响。

6.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工程渗滤液及场区内生活、车辆冲洗废水进入调节池,经物化生化处理达标后进入祁门县污水处理厂,祁门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垃圾填埋场拟建场址西南100米处,2008年底建成投入使用,本项目将于2009年上半年投入使用,故污水处理厂项目与本工程在时间上衔接不存在问题。祁门县污水处理厂总规模5万吨/天(近期2.5万吨/天),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工艺,

祁门县污水处理厂同意接受本项目处理达标后的渗滤液。

7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7.1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7.1.1监测点的布设

祁门县地下水现状利用黄山市环境监测中心2007年5月30日与31日监测的